最近,大家在议国字委下七十八家央企将退出中国房地产业务,国土资源部又正在对提出房地产权益类再融资申请的上市公司进行重新审核,监管层对大型房地产公司再融资申请采取谨慎的态度。笔者认为,就目前来说,采取这些措施是及时的。
大家都知道,房地产行业是个高风险、高回报,也是资金密集型的行业,研究表明,西方房地产的发展,经历了很长的发展周期才趋于规范。在完全市场经济下,最终使市场竞争回归理性,导致十几家或几十家企业规模化的房地产公司主导房地产市场,使土地资源更有效的配置在有真正核心实力的房地产公司。而它们将在资源整合、经营管理、品牌和质量上赋有实力。但中国是个体制转型的国家,正在转变成一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虽然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的发展令人瞩目,但是在中国,特大型的国企是整个经济的核心,这是不容忽视的。政府调控这些企业,是便于更好的掌控经济,这些企业的领导行政都是由政府任命的。当然,这些企业的决策和运行也应该根据政府的导向来进行。
显然,这种情况与完全的市场经济根本不同,因为在完全市场经济下,企业可以按照政府引导去决策运行,也可以不这么做。但是,对我国特大型国有企业来说,不是全部根据市场来配置行为的。
应该说,国字委下属七十八家央企,就是这种意义上的特大型国企。它们得到政府上的许多优惠,比如资金的贷款、资源的廉价使用,在不少方面都处于一种有利甚至垄断的地位。
今天中国出现资产泡沫,尤其房地产出现泡沫,就应当运用经济手段来调控,以改变这种状况。
但是,对特大型国企,靠经济手段的作用非常有限。从经济学原理说,政府应采取行政手段或依法干预企业行为,甚至是用管制的方法来限制企业行为。
笔者认为,就目前这样的状况,国字委下属七十八家央企退出中国房地产业务是政府引导和培育我国地产市场经济很好的举措,也是市场经济趋于理性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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