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是世界性的宗教之一,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中国旧称大食法、大食教度、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等。伊斯兰(a1一Islam)系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顺从”、“和平”,指顺从和信仰宇宙独一的最高主宰安拉及其意志,以求得两世的和平与安宁。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统称为“穆斯林”(Muslim,意为“顺从者”)。7世纪初兴起于阿拉伯半岛,由麦加人穆罕默德(约570~632)所创传。主要传播于亚洲、非洲,以西亚、北非、中亚、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最为盛行。20世纪以来,在西欧、北美和南美一些地区也有不同程度的传播和发展。它自创兴迄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它作为一种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一种文化体系,传入世界各地后,与当地传统文化相互影响和融合,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对许多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发展、政治结构、经济形态、文化风尚、伦理道德、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据统计,全世界穆斯林有9,21027亿人(1985),占同期世界人口总数48,82042亿人的18.54%。在亚非40多个伊斯兰国家中,穆斯林占全国总人口的大多数。在30多个国家中,伊斯兰教被定为国教。在当代,伊斯兰国家和穆斯林人民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愈益重要的作用。
伊斯兰教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教义中没有原罪说。伊斯兰教教导说,人是生而纯洁和无罪的。没有哪个人是为或者能够为他人的罪负责任的。不过,宽恕的大门总是向那些真诚悔罪的人敞开着的。真主在《古兰经》中不断地提醒人们他的无限的仁慈之心和同情之心。穆斯林们得到嘱咐,通过持之以恒地记念真主和向真主祈祷来维持内在的精神纯洁。伊斯兰教通过强调人的责任平衡人的精神面。人是被带着目的创造的。达到虔诚只是这样的一个目的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在创造一个公正的社会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为穆斯林看重今生今世所发生的,他们已经对科学、医学、数学、物理、天文学、地理学和文学的发展作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这种原罪说缺位的性质直接决定了伊斯兰教的特点——那就是没有偶像崇拜,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将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作一点粗浅的比较,以便看出它的特色来。
大致说来,现在基督教所提议的是重新确立与安拉的纽带,这必须通过耶稣基督来达成。而在伊斯兰教中关键问题是服从和顺从一个伟大的、同时是实践的信仰体系。一个穆斯林不但必须接受信条,而且必须象所推荐的那样服从和顺从有关伊斯兰教中的崇拜和非崇拜行为的准则,因为真正的拯救之源是连同信仰一起的实践,是不论与崇拜、行为还是与律法和规章制度相关的真诚和实践的信仰。具体说来,伊斯兰和基督教的不同之处有以下几点。第一,伊斯兰的主是绝对独一的神,完全的独一的神。基督教的神却是“三位一体”的神;第二,伊斯兰的主告诉世人“一个人只担负一个人的罪”,也就是说人只因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而受到责问。基督教却认为每个人都有罪,即是“原罪”,从人类始祖所遗传下来的“罪性”,人生来就都是罪人;第三,伊斯兰的经典是《古兰》,而同时也相信在古兰下降之前真主所降示的所有经典,例子如降给先知穆萨的《律法书》,及降示给先知尔萨的《福音书》,还有远古先知的经典,只是主在古兰中告诉我们,这些经典都已经受到了人为的篡改,存在的只是伪经。基督教的经典是《圣经》; 第四,最后一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伊斯兰所信仰的主是一个神,一个具备完全神性,人性无法形容的真神。基督教所信的主却是一个人——名字叫耶稣的男人!
具体到伊斯兰教的非偶像崇拜上,我们可以看到:伊斯兰教作为世界三大神教之一,他对宇宙一神的信仰,比犹太教、基督教更加坚决、朴实、禁止偶像崇拜也更为严厉、彻底。伊斯兰教中,最恶劣、不可宽恕的罪恶,就是“什尔克”,即崇拜多神和偶像意义上的以物配主。伊斯兰教严厉禁止偶像崇拜的态度,与其创立及早期发展的社会背景有关,又因《古兰经》的强调而带有鲜明的色彩。
伊斯兰教以前的阿拉伯社会盛行偶像崇拜。阿拉伯部落的原始拜物教,所崇拜的偶像大多是石块、树木一类的自然物,有的称作深的住所(沃斯恩),有的作伪神的祭坛(努苏布)。各部落想自己崇拜的偶像献牲、问卜、膜拜、巡游,战争中则将它安放在驼轿里,带着它参加决定部落存亡的战争。麦加是西部阿拉伯人崇拜的中心,其中最受崇拜的,是所谓“真主的女儿”:拉特、欧萨和默那,三个超越部落的地方神灵。在“克尔白”还有一个真正具有人形的偶像(塞奈姆)--胡伯勒,据说是从叙利亚引进的,备受阿拉伯人的崇拜。在“克尔白”四周,竖立着360块石头,是各部落朝觐时祭牲膜拜的偶像。在氏族社会解体,部落战争频繁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多神和偶像崇拜是民族统一和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穆罕默德的宗教革命,要以“宇宙唯一真神”统一芜杂繁多的神灵世界,实现由部落到民族和国家的转变,就比人要消除个部落的偶像崇拜。
伊斯兰教最初的历史,就是与偶像崇拜作斗争的历史。崇拜偶像的麦加贵族对穆斯林的排斥和迫害,使真主独一与偶像崇拜在教义上日趋尖锐,势不两立。穆斯林前夕麦地那后,伊斯兰教的主要敌人还是以麦加贵族为代表的多神教徒。当伊斯兰教在阿拉伯人中全面传播时,每个阿拉伯部落都面临着“信仰伊斯兰教或死亡”的抉择。因为按照部落传统,除了结盟以外,任何部落间必然处于敌对状态。一个部落要么与穆罕默德结盟,要么与之为敌。在大多数部落参加穆斯林社团后,少数部落就不可能继续保持中立。这在宗教上意味着,要么放弃偶像崇拜,成为穆斯林,要么做多神教徒,处于死亡的威胁之下。这就是伊斯兰教在阿拉伯部落中严禁偶像崇拜的社会原因。
《古兰经》一开始就要人们畏惧死后复活和末日审判,赶快放弃偶像崇拜,皈依独立至尊的真主。经文反复指出,阿拉伯人“只祈祷女神,只祈祷无善的恶魔”,这些偶像仅是些“既无福又无祸的东西”。而“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水以物配主,谁以犯大罪了”。所以,穆罕默德坚持偶像崇拜者必定罚入火狱,即使亲身父母也不例外。当他的叔父阿布.拉哈布以解除氏族保护权相威胁时,他也不改口,显示了禁止偶像崇拜的严峻态度。《古兰经》以易卜拉欣为例说,“先知和信士们,即知道多神教徒是火狱的居民,就不该为他们求饶,即使他们是自己的亲戚。易卜拉欣曾为他父亲求饶,只为有约在先;他既知道她父亲是真主的仇敌,就与她脱离了关系”。穆罕默德坚持真主独一,坚决扫荡一切“虚妄的”偶像。塔伊夫人归降时,曾要求暂缓到会部落的偶像,穆罕默德一天也不允许延缓,并重申,结盟的部落都必须放弃偶像崇拜,否则解除盟约和禁止朝觐。因为,“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间还有许多神明,那么天地必定破坏了”。这就是伊斯兰教在教义上不妥协的依据。
伊斯兰教严禁偶像崇拜包括禁止图像。《古兰经》说,拜像“是魔鬼的行为”,警告人们不允许绘画神像。真主是“无似像”、“不可知”、“不可见”的,绘制真主形象是向偶像崇拜倒退。圣训认为,绘制图象是效仿真主创造生物,却不能赋予生命,因此应受惩罚。“摹绘真主创造物的人,在世界末日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