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恐难治“空置病”


  空置税恐难治“空置病”

  近日关于楼市调控的报道非常密集:智能电网在全国660个城市统计出的6540万套空置房消息在坊间流传了一段时间后,集中在各大媒体爆发。8月3日有消息称各地方对于闲置地块的回收力度将大力加强;紧接着8月4日晚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9亿平米空置商品房待售的数据,而8月5日当天,更传出中国银监会建议各商业银行停止京、沪、深、杭四地第三套个人房贷,并建议上述四地外的第三套房贷需首付六成并上浮利率50%,审批权收至总行的消息;此外有媒体还称银监会要求各大银行进行假定房价下跌六成的压力测试,从而引发市场对于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的忧虑。

  8月4日,国家统计局在其公布的《2005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待售情况》中解释,住房空置面积是指某一时点上已经售出但实际无人居住的住房面积。而“准确的房屋空置率数据的获取,有待于全国住房普查或含有相应住房信息的人口普查”。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2005年以来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一共1.92亿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一亿平方米,业内人士估算大概是一百万套住宅,有专家指出,“商品房长期闲置,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并使不可再生的国有土地资源被少部分人滥用于牟取暴利,使地产成为少数人向一般社会公众赚取超额利润的手段。”如果要征收房屋空置税,如何判定是空置,判定是空置之后如何征收,如此等等,这其中有些问题解决起来需要一定的时间,甚至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对空置房的调控是建立在物业税、房地产税等保有环节税收比较完善的基础上。只要业主能够出示房屋的自住证明或是多套房屋的租赁合同,就能相应减免物业税、房地产税,这种通盘考虑作“减法”的调控政策,比起直奔主题的“房屋空置税”显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与合理性。

  大量空置房的存在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经济背景,将空置房推向市场,抑制投资和投机需要多管齐下,我赞同设立“房屋空置税”,一方面抑制投机,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节约资源、配置资源,我觉得应与物业税、房产税一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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