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和治理不是按同一标准划分的范畴,二者毫无疑问地属于交叉关系。即讲风险有治理层面的风险,讲治理则有风险治理。
治理与管理相对应。治理指公司治理,是一个大的架构,对企业来说就是最大的架构了。治理的核心主体是董事会,还包括监事会、经营层、股东会、员工、客户、存款人、其他利益相关者、社会等主体。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要追求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管理的核心主体是经营层。董事会等主体也讲管理,但一般意义上的管理指经营层,即经营管理。经营层也讲治理,但地位不重要,或者说经营层治理即经营管理。一般意义上的治理指董事会为主导的治理,即公司治理。
风险既是管理的客体,也是治理的客体。治理和管理关注的实质上是同一个东西,即公司运营和绩效,只不过视角和粗细不同罢了。作为管理客体的风险更具体一些。从治理的客体而言,至少有战略治理、高管治理、风险治理,其中风险治理是很重要的一面。
风险本身又是一门科学,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产业,风险管控能力是一个银行的核心能力。风险有多种,涉及多个层面。治理层面也有风险。比如战略风险,就主要是治理层面的风险。再如声誉风险,也应当由治理层面去主导。其他各类风险也必须在治理层面首先获得纲领性的支持。从一定意义上讲,董事会风险治理正是一个银行生与死、好与坏、快与慢的枢纽所在。
(写于2010年5月16日)
风险与治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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