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郴州、株洲考察学习信用担保、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电力执法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为更好履行职能,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3月26—28日,由我委党组书记黄冰和副主任陈建国带领市经委有关科室、市财政局企业科、市电力协会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关人员专程赴郴州市及株洲市考察学习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管理运作及电力执法先进经验。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郴州和株洲两市信用担保、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电力执法等基本情况

1、郴州和株洲两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运作情况

郴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2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1100万元,土地使用权2900万元),初始注册资本由市财政局、郴汽集团、郴玻集团以股份制形式分别了出资3950、30、20万元。郴州担保公司累计为772家企业或个人提供了398笔担保,积极扶持了临武舜华鸭业公司、郴州粮油机械公司、三九南开制药公司等一大批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了金贵有色金属公司、拓普公司、盛通物资公司、飞虹物资公司等一批产值过亿元的骨干企业。郴州担保公司支持项目累计新增税收4000万元,年均递增率达30%以上,累计实现实现产值78亿元,上交税金3.6亿元,同时为社会提供4万多个就业机会;并且郴州担保公司到位担保基金由开业的3200万元增加到6050万元,7年累计提供担保64041万元,实现保费收入1311万元,累积利润603万元,担保实力不断增强,信用度大为提高。

株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虽然经受了一段波折,但并没有“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因噎废食。他们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而仍然大力发展信用担保事业。去年株洲市政府仍然拿出1000万元投入到一家信用担保公司中,收取占用费20万元。到2007年底共有10家担保公司,其中过亿元的有2家,过5000万元的有2家。今年计划再新增1-2家资本金过亿元的担保公司,并继续推进县市担保机构建设,各县市至少要成立一家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

2、株州、郴州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基本情况

郴州市墙改办于1992年成立,2005年划归郴州市经委主管,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编制8人,其中主任、书记各一名,两名副主任,职工4名。2007年,全市征收专项基金682.4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519万元,县级征收163.4万元),墙材产量27.2亿块,其中新型墙体材料12.2亿块标准砖,占总量44.85%;全年共节约土地2013亩,节约能源7.56万吨标准煤,减少废气排放0.19万吨(指二氧化硫气体),消化各种废弃物67.3万吨。株州市墙改办成立于1995年,2003年划归市经委主管,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编制8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职工6名,内设两个科室:综合科、推广应用科。2007年征收专项基金920万元,返退基金600余万元,对企业扶持200余万元。新型墙材企业达到85家,新型墙材得到广泛应用,全市应用新型墙材比例高达90%(不含城市规划区内私房建筑),大大超过禁实城市建筑工程新型墙材应用比例80%以上规定。

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成立于1986年,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5年划归郴州市经委主管,现有在编人员13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稽查队。2007年散装水泥量达到228万吨,散装率达到46%,征收专项资金394万元,节约造纸木材6.9万m3、水252万m3,电力1512万千瓦时,标煤1.6万吨,资金7350万元,减少水泥运输损失9.4万吨。

3、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基本情况

2002年郴州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将当时分散在郴州市经委、郴州电业局、水电局及有关企业、单位的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全部集中到了当时的市经贸委。2005年5月9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05]12号)批准设立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 2005年8月1 6日正式挂牌成立,属市经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7人,设队长(高配副处级)1名,副队长2名,现有9名工作人员,在编7人,聘用1人,从郴州电业局借调电力专业技术人员1人。支队长由市委、市政府任命;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5人,均为本科学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1人,经济管理专业、法律专业1人,电力专业2人,安置退伍军人1人。其职责是监督检查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保障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参与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目前我市11个县(市、区)已有9个县(市、区)组建了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全市电力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形成。

二、郴州和株洲两市信用担保、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电力执法方面的基本经验

1、郴州和株洲两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运作经验

郴州、株洲两市在我省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中都属于比较典型的地市。株洲在发展信用担保事业中经受了曲折,因而后期十分注重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信用担保株洲事件之后,株洲政府加强了对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株洲出台了《株洲市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促进株洲市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努力提升和拓展株洲市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水平与总量,实现株洲市银、企、保之间的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出台了《株洲市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监管办法》,成立株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监管委员会,加强对担保行业的监督管理;出台了《株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株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规范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建立担保行业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系统披露担保行业相关信息。

相对而言,郴州市虽然在工业经济发展和地方国民经济发展中要比株洲总体落后,但在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中更规范,发展更稳健,步子更快,效益更明显。郴州与株洲在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时,坚持了稳健中求发展,服务中见实效。其经验非常宝贵,主要有:一是广开融资渠道,增强担保实力。郴州担保公司采取“财政和上级拨一点、单位捐一点、会员筹一点、风险保证金收一点、向外借一点、自身积累一点”的“六点子”方法,多渠道筹集担保资本金。这种以政府出资为主导、多渠道筹集资金方式,好处较多。第一,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量大、面广、速度快;第二,信用担保毕竟是一项高风险行业,政府主导能以行政手段弥补市场不足,较好地防范市场风险(前提是不能干预其独立经营);第三,能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促进产业政策落实,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兼顾。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运作。担保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为加强管理,有效控制风险,7年来,郴州市担保公司十分注重借鉴兄弟担保机构经验,先后派人到外省的深圳、安徽铜陵等地和本省长沙等市参观考察学习,并学以致用,建立健全了《经济合同履约担保管理办法》、《工程保证担保管理办法》、《特别风险担保项目管理办法》、《银票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关于办理担保业务的暂行考核办法》、《优质客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担保业务操作。如为加强相互监督,提高担保的准确性,公司制定了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始终保持业务操作的独立性,包括保前调查的独立性、担保审批的独立性;为了杜绝银票质押担保业务中的诈骗行为,郴州担保公司对银行银票质押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制定了适合担保机构的《银票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堵塞了漏洞,保证了公司资金的安全;为使担保业务能简便、快速、优质、高效、风险可控,制定了《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对办理担保业务实行“四制”管理,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担保公开制、责任追究制,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控制了经营风险。三是精心组织谋划,拓展经营空间。在抓好主营业务的同时,郴州担保公司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努力增加担保品种,开展新兴业务,拓展经营空间,促进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郴州担保公司除开展银行贷款担保外,还开展了合同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业务,满足了企业的多方位需求。同时,不断创新担保方式,针对一批发展前景好、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因固定资产缺乏而无法从银行贷到款的情况,郴州担保公司创新反担保的设置方式,根据担保对象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反担保物,并综合考虑企业的优势与劣势,为担保对象设计不同的反担保组合措施,为他们办理了贷款担保,顺利从银行贷到了款。四是提高员工素质,培育企业文化。为使担保事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郴州担保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和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公司成立时,除法人代表由经委委派、常务副总从银行调入外,其他人员全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有效保证了员工的素质。工作中,采取“派出去、请回来”的方式,加强对员工的素质教育,并做到常抓不懈。

郴州担保公司之所以能在经营高风险中能得到可持续发展,根据他们自己的总结,他们认为主要得益于:一是领导重视。公司成立之初,市委、市政府曾三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为郴州担保公司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的规定,不干预公司的业务开展,从未有市领导为申请担保的企业向郴州担保公司打招呼、写条子,干预担保业务。二是部门支持。税务部门对郴州担保公司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予以减免;工商、国土、房产等部门就担保的企业在免评估、减收登记费和增加公司经营品种上给予了郴州担保公司较为宽松的政策;市人民银行承诺对与郴州担保公司有协作关系的银行、信用社在资金上有困难的,将优先解决再贷款、再贴现。三是银保协作。目前,郴州担保公司已与郴州市四家商业银行及信用社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在业务办理中实行双方相互推荐自己的优良客户,实现双赢。郴州担保公司在以上银行的担保占公司担保业务的90%以上。

2、郴州和株洲两市墙体材料改革办、散装水泥办运作经验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稳步推进墙改、散办工作。株州市、郴州市墙办采取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通过组织专题报道、与市建设局联合举办技术培训班、召开设计人员与新型墙材企业负责人、质监人员、监理公司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特别是株州市墙办还建成了株州墙改网,并将网址寄给各设计院、施工单位、房地产公司等以便让他们更好地了解全市墙改动态和墙材企业情况,加大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力度,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减少了对专项基金征收的难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抓好示范工程建设。为了加快全市墙体材料改革步伐,株州市墙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规范建设复合保温砌块等几大示范工程,向全市进行推广,并通过召开了座谈会,进行总结评价。通过该示范工程,为株州墙办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起到了示范作用。三是精心组织、做好新型墙材产品认定服务工作。株州市墙办和郴州市墙办与市经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深入企业,逐个落实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推广新型墙材产品和综合利废产品申报减免税做好服务协调工作,使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为新型墙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株州市墙办根据《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的规定,下发了株墙办[2007]16号《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2007年,依照法律程序查处建设单位和建筑工地违法案件41件,已立案30件,已结案13件(其中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件)。在30件已立案的案件中,待处理的17件,待定的6件。依法追缴专项基金 90万元,行政处罚10.6万元。目前,株州市墙办墙改执法工作已走向法制化、日常化的轨道。

3、郴州和株洲两市电力执法运作经验

株洲市电力执法支队还没有成立,但他们通过对长沙、常德两市的考察,已经拟定了成立能源局的方案,正在报批中。郴州电力执法支队的主要经验有:一是比较重视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郴州电力执法支队成立伊始,非常注重制度建设,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电力行政执法制度和执法文书。电力行政执法制度主要包括:《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郴州市办理电力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13个,电力行政执法文书有“案件受理登记表”、“立案呈批表”、“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陈述和申辩笔录”等共23项;并于2006年将各项电力行政执法制度、电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收录,编印成《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手册》,执法队员人手一册,方便了支队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新的电力法规以及政策,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郴州电力执法支队始终做到2人以上执法和亮证执法,在办案过程中紧紧抓住事实要清楚、证据要充分这个关键,准确运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严格按标准内容和规范格式制作执法文书。二是协调好了与电力公司、电力协会关系。郴州电力执法支队主要履行《电力法》赋予经委的执法主体职能,行使行政职能,与电力公司职能互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以来,针对该市实际情况,把握重点,找准突破口,着重在开展了矿山供用电秩序整治、打击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共查处重大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9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打击向违法排污企业和“地条钢”企业供电行为、电力行政许可(07年共办理新电工证2602个)、节能检查和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等工作。

三、借鉴郴州和株洲两市发展信用担保等基本经验,加快我市信用担保、墙体材料改革、电力执法等事业发展。

1、加强信用担保、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改革和电力执法十分重要。信用担保业的发展能有效化解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抵押品不足、融资困难的局面,架设起银行与企业联系的桥梁、中介与渠道,并通过放大担保贷款,起到“四两拔千斤”的经济杠杆作用和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换代作用。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改革具有下列作用:引导新型建设材料产业发展,改善人民住房条件、提高入住水平,促进百姓“安居乐业”;淘汰建设材料的落后生产能力,发挥节能降耗作用;增加财政收入,郴州墙办2007年征收专项基金570万元,散装水泥办征收专项基金394万元,株洲墙办2006年征收1600万元,2007年征收920万元,散办征收400万元,这些收费均纳入财政口。加强电力执法工作,能切实履行《电力法》赋予的执法主体职能,加强对企业供用电管理,切实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通报打击偷窃电行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开展电力许可等行政执法,限制和打击“地条钢”等生产,促进节能降耗,保护资源,节约能源。这些都应该是政府职能所在,在这些方面缺位、不作为,就是政府失职。

2、抽调精兵强将依法组建机构,加强对信用担保、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改革和电力执法的组织推动。一是建议参照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组建模式筹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考虑到市财政局和市经委都是一级行政机构,不能作为投资主体,提议参照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组建模式,将已经成立的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变更登记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事业法人单位),履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单位)投资主体职能,由市财政将财政拨款划拨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投资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中去,采取“市财政出资一点、企业募集一点、县区政府投入一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一点”方式多方筹集资本金,组建企业法人,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去年市政府11次常务会议“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人选可考虑在市直部门公开选配”的精神,参照省担保公司组建模式,借鉴郴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经验,由市经委委派董事长人选,聘用经理班子、招聘工作人员。二是将市经委委托市建材事务办代管的永州墙办和散办划归市经委管理,根据省人大颁布的两条例,将两办(散办编制10人,墙办2人)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实行合署办公,现块牌子一套人马。因墙办没有正式在编人员,市散办只有4名在编人员(其中散办主任55岁,一名职工58岁),人员老化,采取从事务办抽调,招考、聘任方式充实力量,由市经委一名主要领导分管,一名科长任两办主任,并派出财务人员,抓好协调和执法工作。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及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在市经委成立电力执法支队,确定行政编制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设支队长一名,副支队长一名。其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公开招考,招考对象为熟悉法律或电力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从电力企业现有的用电稽查检查人员中择优聘用部分工作人员纳入执法支队统一管理,但其劳动、人事、工资福利、保险关系在原单位不变。为更好开展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业务拓展力度,借鉴郴州和株洲经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墙改办和散装水泥办、电力执法支队服务均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墙改办和散装水泥办主任及电力执法支队长实行高配。

 

牵住你的手相别在黄鹤楼,

 

波涛万里长江水送你下扬州.

真情伴你走春色为你留,

二十四桥明月夜牵挂在扬州.

扬州城有没有我这样的好朋友?

扬州城有没有人为你分担忧和愁?

扬州城有没有我这样的知心人?

扬州城有没有人和你风雨同舟?

烟花三月是折不断的柳,

梦里江南是喝不完的酒.

等到那孤帆远影碧空尽,

才知道思念总比那西湖瘦.

牵住你的手相别在黄鹤楼,

波涛万里长江水送你下扬州.

真情伴你走春色为你留,

二十四桥明月夜牵挂在扬州,

扬州城有没有我这样的好朋友?

扬州城有没有人为你分担忧和愁?

扬州城有没有我这样的知心人?

扬州城有没有人和你风雨同舟?

烟花三月是折不断的柳,

梦里江南是喝不完的酒.

等到那孤帆远影碧空尽,

才知道思念总比那西湖瘦.

烟花三月是折不断的柳,

梦里江南是喝不完的酒.

等到那孤帆远影碧空尽,

才知道思念总比那西湖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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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悠悠兮恨悠悠

烟花三月下扬州

西湖美景今犹在

唯有孤影伴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