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良知的钱不能赚。
这句话,说给陈晓事件中的某些人。
不管黄光裕有多少罪,陈晓的所作所为都是小人中的功夫之王。
黄光裕目前身在牢狱,陈晓掌控着国美。
贝恩与陈晓之间,其狼狈为奸的事实,永远都存在。不管陈晓怎么辩解,事实终归是事实。黄陈大战中,陈晓落败面临的鸳鸯死了也开心的一幕是这样的:陈晓引进贝恩资本入股时签署一个卑鄙的条款——如果陈晓离开国美,根据协议中的捆死条款,国美将面临一项高达24亿元的巨额赔偿。在24亿中,陈晓将拿到多少分红?
以下,http://www.cyol.net/zqb/content/2010-08/23/content_3386201.htm
黄光裕犯了法,没收了几个亿,还被罚了几个亿,但是国美的大约三分之一股权仍旧是黄光裕的合法私有财产,法理上受保护。根据国美适用的公司法和我国物权法规定,拥有超过三分之一股权的股东,对股票增发、聘任等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这个权利恐怕已经成了如今国美管理层的最大绊脚石,非要下决心清除掉不可。
如果黄光裕一方失败,预想黄氏家族必定调动资源打算“收复失地”,陈晓也必定抱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决心继续坚持“去黄化”,可怜已经从行业之首跌落的国美不知道明天的命运将会如何。
对于这场“对决”,网民更多同情黄光裕,疑心陈晓要给国美“去黄化”是“乘人之危”。有网民甚至说,陈晓一直挂在嘴边的说辞是为公司好,这如同一个保姆受人雇请看孩子,过了一段时间却声称这个孩子得归自己,理由是她比孩子的母亲更爱这个孩子,但无论从法理、还是从人性上看,母亲热爱孩子的概率远远高于保姆——无论这个保姆怎么说。
陈晓公开说黄光裕“政治生命已经结束了”。公司董事会一会儿一个“声明”、一会儿一个“表示”,明摆着笑话黄光裕,你就是有再大能耐不也得老老实实待在监狱里不是?
陈晓近期的一系列表现,推想当年从永乐老板“委身”国美管理层,很有点要“卧薪尝胆”的意思,直到黄光裕被囚,失去了话语权,无法顾及企业管理。黄光裕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委托的管理团队另擎起了一杆旗声称“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还把这杆旗竖到了自己的对立面上。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奇观:一个公司里,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大股东的利益被分属不同阵营。可是,让抛弃大股东的管理者们费心专为中小股东打理,说出来谁又会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