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可以退,酒还能吐出来么?
近日,有两大新闻抢尽网民眼球,也强烈地刺痛着公众的神经。一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一周买酒300万元,一瓶拉菲就高达11846元,高层管理者的穷奢极欲让大家叹为观止(新华网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1_04/13/5711998_0.shtml);二是河北沧州农信社员工年入30万的“最牛工资单”,尤其是15天年休假工资高达6万元,令人无比纠结(山东商报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1_04/13/5708044_0.shtml)。
其实,诸如此类的“最牛”工资、福利、送礼、消费清单,早前也曝光过不少,本来是“见怪不怪”的事件,却几乎无一例外地引发舆论的喧嚣,究其原因,一是政府机关或者国字号部门、企业的福利待遇与普通民众相差过于悬殊,令大家条件反射地产生痛感;二是这些情况一再地曝光,一再地受到公众、舆论的质疑甚至怒批,却似乎并无多大收敛和改观,一些内幕依旧不时泄漏出来,让大家倍感失望;三是石油价格一个劲儿往上涨,金融业的收费名目多达数百种,也是一涨再涨,而相关单位的工资、福利高得出奇,公款消费水平更是奢华得令人咋舌,更放大了社会不公,让民众陷入无助和无奈之中。
尽管有关方面尚未作出明确回应,但是,已经有消息说沧州农信社内部开始退钱了。就算钱退回了,这种福利机制、利益格局依旧没有变,谁能保证他们今后不会继续偷偷摸摸地享受高工资、高福利?而且,违规违法分发的钱可以退,违反规定的奢华消费能够遏制,万元一瓶的酒喝进肚里还能吐出来吗?没有制度、法规层面的跟进改革,显然无济于事,而公众纠结、焦虑的正是迟迟看不到扎扎实实的破冰动作。
中石化的百万酒单和沧州农信社的最牛工资单所激起的舆论狂潮,无疑再度提示我们,工资分配制度的立法改革不能再等了,必须给国有、垄断性企业套上法治的笼子,不能再听任其工资、福利和消费随意地“飞”了。更重要的对那些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坚决以非法侵占罪论处;此前有人大代表建议设立“挥霍浪费罪”,种种迹象表明,确实很有现实必要性。否则,类似的乱象依然会继续恣意漫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