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办公楼的“国标”缘何虚置30年?


周明华
针对有媒体对江苏溧阳市上兴镇政府超面积租用办公楼一事进行报道,29日,上兴镇政府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已进行自查自纠,并严格对照国家发改委2009年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记者到上兴镇新镇政府大楼进行采访时,该镇已将大楼的6、7、8三层楼腾空,而之前媒体曝光的“百平方镇长办公室”也被隔成了小房。(5月30日《人民日报》)
被媒体曝光才想到比照官员办公室的“国标”,这实在难掩一些官员脑中对国家有关规定的漠视态度。2009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书记县长不能超过20平方米。一个镇政府,竟花年租金500万元去租豪华办公楼,而且作为小小官员的镇长,竟心安理得地坐镇百平方米的宽大办公室,这岂不是公开糟蹋税金吗?我想,这些官员是知道20年前就有这个“国标”的,只是视其如“纸糊规定”罢了。
其实,20年前的这个“国标”也只是国家的一次强调而已。因为早在1999年12月,当时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就制定了这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只是2009年将书记县长的办公室从当时的12平方米提升了20平方米罢了,其他的司局级和科级干部的办公面积也有小幅增加。所以,20年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这个办公室标准,不仅是20年来没有真正兑现,而且是30年来压根人就少有官员将其当成一回事,实际上却是“三十年之痒”了。
如果我们再不跟进相关监督、约束、惩戒措施,完全可能将此“国标”一直这么“痒”下去的。而“惊天地、泣鬼神”的豪华办公楼,还会一座座地拔地而起。当前,各地各部门在近年来大兴豪华办公楼,一直不缺法规制度,缺的是对原有的国家部门频发的“国标”式禁令的保障执行力,缺的执行中的不折不扣、严正处理的执行态度。而这些年一些机关在大建楼堂馆所、更是到了群起而“豪”之的地步。单就媒体披露的案例便俯首即拾:台州洪家街道办建豪华办公楼,99名干部拥有办公楼面积达16996平方米,每人平均坐拥170平方米的办公室;而且各地不断传出诸如像白宫的办公楼的新闻。
其实,领导办公室的鱼缸越大、沙发越柔软、设施越齐备、灯光越亮堂,越能证明在这里为民服务的公仆消费公众税款的胆子大,越能凸显他脑中淡薄的节能意识和敬畏税款意识。一个镇的公共财政的蛋糕原本就那么大,若公仆的这一头狠狠地切掉了一大块,花500万元之巨的年租金去坐豪华办公楼,那么,自然会让扶持贫者、公民教育、公共卫生等投入需求的那一头被一挤再挤,及至让一年年翘首公共财政加大民生投入的眼眶继续干渴和深陷下去。是到了该痛究这类行政浪费问题的时候了,不然,过不了多久,比上兴镇办公楼更豪华、更让人大跌眼镜的地方还要被网友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