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权利和义务 (一)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 了解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教育计划情况,实施教学大纲所制订的远期规划和近期计划,方案及具体措施。 2、 听取教师讲课和正确评价教师讲课,有权批评指正学校或教师工作上的错误。 3、 有权对学校提出有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 4、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并向社会及联系的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 经常积极地听取本校所属范围的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3、 坚持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及对向学校转达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积极起好学校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 关心支持学校工作,积极参与学校邀请出席的会议及活动。 5、 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校外思想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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