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
分为班级和学校两级家长委员会。
1、 班级家长委员会。
由各班学生家长选举或班主任推荐产生。三至五人组成,并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主持日常工作。
2、 校级家长委员会。
各班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校级家长委员会的当然成员,校级家长委员会设组长一人,主持日常工作。
学校校长是校级家长委员会的当然组织者。
3、 家长委员会常务工作。
校级家长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可经主任委员会研究,与学校共同商讨,取得一致后由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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