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国旗制度


升降国旗制度

  ()升旗仪式时间:

  1.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恶劣天气除外)

2.重大节日或纪念日时。

3.校内大型活动或集会时。

()举行升旗仪式时要做到:

  1.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保持肃静。

2.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穿校服,佩戴红领巾。

3.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护旗队员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队员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自由行动。

  ()校内进行竞选升旗手活动,旗手、护旗队员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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