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炒“7亿陪睡案”,章子怡又涨身价了
去年,章子怡被曝在过去的11年间,靠“陪睡”高官至少赚进了7亿元人民币。消息传开后,章子怡立即委托律师团队发起跨国诉讼。12月16日“鲁国平先生”在网上爆料称:章子怡已和被控媒体及记者和解,该消息更引用律师的话直指“和解是因为有‘部分’讯息正确”。下午4:50左右,章子怡通过微博做出回应,称所谓“双方已悄悄和解”及“某律师”说的话,都是不实报道,该案将于明日在美国做出最终判决。(12月17日《扬子晚报》)
我相信章子怡绝不会选择私下“和解”。因为私下“和解”就会导致“说不清”的结果,一定会给自己留下负面形象,免不了让民众感觉章子怡“确有把柄在媒体手中”的印象。况且上月底章子怡民事控告《苹果日报》、《壹周刊》诽谤案开审,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章子怡一方胜诉,章子怡正可以乘胜追击,以大获全胜。
笔者凭借常规思维,认为女明星“陪富商睡”赚取7亿元是有可能的,但章子怡“陪高官睡”赚7亿元是绝无可能的。一方面,高官因为掌控着某些人的“生杀”大权,如果真想睡某女演员,其实也不是什么困难事,在一定范围内只要开了口,女演员恐怕也难不从,根本就不需要“花大钱”达到目的。此前,有媒体曾曝《文强:来重庆的女明星想睡谁就睡谁》,虽然不能全信,但也绝非空穴来风。文强无非是利用了自己公安局副局长的权力,通过对女明星个人及家庭成员人生安全的威胁以达到目的,实际上还是强奸行为,只是这些女演员不得不“顺奸”而已。
另一方面,在高官的内心里,长期被俗称为“戏子”的演员一般很难得到充分尊重。即使为了追求另类刺激而专找女演员“陪睡”,也不可能在可调用财力方面令自己“伤筋动骨”,催自己进监狱。因此,媒体曝某高官将7亿元砸在一个女人身上,除非是真心爱上了她,并准备今后和她长期厮守,否则绝无可能。换句话说,如果章子怡真的因此赚了7亿,某高官“落马”后,中纪委一定会彻查这7亿元的取向,章子怡就会作为“特定关系人”而失去自由。而富商无论给同居女友多少钱,都无关他人什么事,即使该富商今后破产,这些“馈赠”也都不一定违法。这也是笔者几年前所撰《谢再兴警示美女:宁傍“大款”,勿侍“大官”》一文给美女们的善意提醒,相信如章子怡这么聪明的女人,肯定会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
此外,从此前已“落马”的高官看,即使与女星有染,也只是赠送些房产、豪车,价值不可能高到“天价”程度。这些贪官手中即使很有钱,首要的用途还是“买官”和疏通关系,比如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这样的巨贪,在诸文工团情妇身上的投入也不是太多,甚至出现无钱支付和情妇所生子女抚养费的尴尬,并因此令众情妇反目,被举报后“落马”。
那么很明显,《苹果日报》、《壹周刊》等媒体发布章子怡“陪高官睡赚7亿元”而非“赚7万元”的消息,无疑已抬高了章子怡的身价。章子怡证明自己清白之后,又会抬高自己的身价。因此,围绕“7亿陪睡案”不断打官司,章子怡是最大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