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子的价格之高,已经是全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了。在中国一线城市甚至二线城市的房价,都远远高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一线城市的房价。甚至有人调侃“卖掉北京,就能买下美国?”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10年北京平均地价大概为8000元/平方米,北京国土面积为164.1亿平方米,两者相乘,可以得出当前北京土地总市值为130万亿元人民币。2010年美国GDP总量大概为14.5万亿美元,折合成人民币为95万亿元。理论上,北京土地总市值已经超过了美国的GDP总量。
原国土官员郑振源在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的时候表示,用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房价马上降,郑先生此语一出,使得我们继续深入思考中国的土地制度,以及土地流转制度形成的渊源。或许就是土地制度在牵引中国房价不断上升。
郑振源现任中国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国土资源分会土地与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1982年进入农业部土地管理局,1986年进入国家土地管理局任规划司副司长。
政府坚定地坚持需要用市场手段去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通过人为地划定土地性质,把土地资源进行重新划分与资源分配,然后以法律制度的名义征用、整理并包装上市交易,然后用拍卖的方式,把那些地块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资源与政策方面,政策限定哪些土地可以用,哪些土地不能用,哪些土地有价值,哪些土地没有价值,然后把土地廉价地征用过来,通过价值最大化的方式拍卖出去,对于那些未经政府同意就盖的房子,一概被却认为违法。所以我们不难看出,不给“小产权房”以合法的身份,是因为小产权房没有让各级政府得到相应的利益。
通过土地的整理与入市制度的制定与事实,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而赚得盆满钵满,每年都多收“不止三五斗”,虽然如此,依然难以弥补大跃进式的发展所形成的财政亏空。这在某种程度上,不管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绩的要求,还是民间百姓对投资收益的要求,也成为地方政府承受被绑架之苦的源泉。
中国历次与土地相关的政策,都在短暂把土地的使用权与经营权分给民众之后,又以更强硬的方式收走。那不是源自特定的当权者,而是从历史中积淀的根深蒂固的观念。
中国所执行的土地国有政策是有渊源的,就是著名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们一直没搞清楚的是:民众所拥有的是什么权利?是土地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受教育的权利,工作的权利?
虽然中国人从名义上早已站起来做了主人,却一直都不曾拥有所居住的土地与房产的权利,至少在对他人征用自己的房产与地产的时候,从来都没有享受到那种断然拒绝的权利。
“八二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土地国有,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城镇建设;明确规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必须经过土地征收。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指导思想就是要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可用概括为:禁止集体土地入市,把征地作为获得建设用地的唯一途径,保持政府对土地建设用地供应的垄断。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政府来决定耕地保有量是多少,把这些指标层层分解下放到基层。规定了一套高度集权的审批制度,土地用途、权属的转换都要经过审批,而且大部分拿到省里头来审批。
但我们看到的是,在土地征收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力量是极为不平衡的。从土地征收整理到包装上市,由于公权力之“神圣不可侵犯”,总是凌驾于集体与个人权利之上,所以这本身就是一本万利。即使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都难以抵御利益诱惑,而且随着预期利益的不断被满足,其胃口也越来越大。
用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动的是谁的奶酪?
贾春宝认为,核心是动了公权力拥有者的奶酪,那些在现行土地制度下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征地拆迁矛盾根源就是现在用地这个严格的计划配置制度,这更像择优录用似的选择。
计划配置式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被政府直接干预的国有土地市场,花费了巨额管理成本,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耕地和建设用地调控目标。1999年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量指标在2002年便被全面突破;2008年第三轮规划规定的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也在2010年被突破。
郑振源先生透露,在中央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有1/3是无偿划拨使用,政府的办公大楼、大学城、城市里的大马路、大广场都是划拨用地,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结果每个城市都有豪华的政府大楼、各色形象工程屡禁不止,造成土地粗放利用。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土地市场机制进行弥补。
2/3的土地指标通过市场出让,其中存在两个分割的土地市场,一个是政府定价、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市场,2008年后大都改为挂牌出让,实际上仍是为企业量身定做的协议出让。地方政府为争夺投资项目,有意压低地价。
土地流转制度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极度失衡的“一个人的游戏”。手中拥有土地的个人与集体,在面对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基本都处于“束手待毙”的状态。试问,当政府来收个人与集体的土地的时候,有谁是有力量对收购条件进行争取甚至可以说“不”的?
城市土地年年都在扩大,而且城市数量也是在增加的,1982年我国有240多个城市,现在有600多个城市,城市的扩张造成集体土地国有化,完全剥夺了集体土地所有权。
我们都在试图寻找中国房价涨的过快的根本原因,政府、作为政府喉舌的媒体以及作为御用文人的专家学者,大体都把罪责推到开发商以及相关的产业经营者头上;而后者把罪责归结于政策制订者。
当我们欣喜地看到,其实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为民众带来了投资机会以及财务回报,解决了就业问题,为政府奉献了税收,这又是被当成是难以抹杀的功绩。
有了荣誉与功绩都揽到自己的身上,有了恶名与罪责都往对方身上推,有了收益偷着乐,面对风险退避三舍,这种趋利避害的本能,更多的时候是会带来伤害的。如此至少会加大彼此之间的矛盾与不和谐。
现在的政策要求在城市规划圈内的集体土地不准入市,因为要保证城市土地国有这个性质,从而造成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就不能入市只能征收,城市的郊区、马上就要变成城市的农村也不能入市,必须征收,征地价格又低,当然农民就不愿意了。
中国面临深重的矛盾,比如土地与人口。我们一面宣称人生在世,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从降生时候开始,不管是在生存环境的差异,还是在接受教育的资源差异,或者在身边的各方面机会,都难以做到绝对的公平合理,即使中国人口众多,相对于幅员辽阔而言,也未见得有多么难以调和的矛盾。
一面是高到匪夷所思程度的房价,一面是大量的土地与房产被闲置;一面是“三代养一室”,一面是田园荒芜,土地污染。一面是整个人类社会面临粮食危机,一面是由于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消费习惯问题,而导致的粮食浪费,这些绝大部分都是人为造成的。
中国需要足够的耕地才能有足够的种植养殖空间,毕竟那牵涉到食品与基础生活材料。
但当身强力壮的都外出打工,那些土地都需要留守老人、女人与孩子们去打理,而且成本越来越高,不确定性越来越多,天灾人祸都使得农业所产生出来的收益越来越微薄。而这又导致土地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再多的土地都是被浪费掉的。
城市化与城镇化的圈地运动,是更多地让民众流离失所,无奈地放弃赖以生存的土地的过程。当房产以及生活压力逐渐增大,单纯依靠土地已经注定难以养家糊口的时候,民众离开土地也是无奈的选择。
不管用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是动了谁的奶酪,我们都应该遵循的原则,是把土地还给人民,名至实归。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就要让其得到国家经济发展所享受到的实惠,而不是所承受到的压力与恐慌。一味的把土地进行低买高卖的行为,与追名逐利的商人或者见利忘义的强盗没区别,无论如何标榜都是会招致淘汰的。
贾春宝
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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