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党员自我纯洁机制迫在眉睫


  建党87年来,我们党由最初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这个有着73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最大政党,本身就说明我们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吸引着许多优秀分子和先进分子加入党内来。87年来,许许多多的共产党员为着中华民族的解放流血牺牲,为着社会主义的建设流汗出力,为着祖国的繁荣富

  强无私奉献,建功立业。然而,随着社会环境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个人道德修养的降低等多方面的原因,党内腐败现象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一些共产党员尤其是不少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自甘堕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在脑后,违法乱纪,最终人民的罪人,这不仅败坏了党风,也污染了社会风气,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如何保证我们党在执政条件下仍能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多的要依靠党自身的力量,依靠广大党员的自觉性,因此,健全党员自我纯洁机制就是目前刻不容缓的大事。

  健全党员自我纯洁机制是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一方面在入党质量上必须进一步提高标准,目前在有些地方、有些单位、有些机关吸收新党员入党的标准和尺度有些“明升暗降”,把一些素质不高、投机取巧和会“来事”的人吸收到党内来,这种现象在有些企业、有些地方比较普遍,从源头上没有把住“纯洁”的关口;另一方面,在出口上也未能完全通畅。有些地方、有些单位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问题上,由于上级对下级有考核,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条款纳入到精神文明、政治文明考核的范畴之内,往往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情况和结果直接影响单位的年终评比,影响一个单位的整体利益,甚至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升降和奖金福利等都有莫大的关系,于是为了“大局”,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一些机关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态度和做法上往往是“大事化小”,把违犯党纪条规按照“不合格党员”标准应该除名、开除、劝退出党的党员,从照顾“情面”的愿望出发,总是“留一手”,给“一次机会”,这样一来,出口就被“感情问题”的淤泥堵塞了,导致出口也不“通畅”,从而影响了整个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性。

  因此,我们各级党委应该把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全国所有党委领导班子的考核之中,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同时明确规定,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各项评比考核脱钩,让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领导能进一步“放下包袱,管好党员”,使“出口”进一步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