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陵阳镇干部带头连夜铲平200亩小麦


严格地分析,这起镇政府带头强制铲除百姓麦田事件已涉嫌犯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镇政府官员表面上看出于公众建设目的,但在并未经麦田的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就采取半夜突然袭击方式对200余亩麦田进行铲除,有主观故意,也符合毁损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标准要件。

  但是不是符合刑法有关规定,有关官员就要被刑事问责呢?我看未必。河南灵宝王帅帖案中,按照刑法规定,有关官员要么涉嫌渎职、要么滥用职权,但迄今为止不过是处分了一个副市长、免掉了两名基层官员。7年前,齐化集团一次大的污染事故致使齐齐哈尔市榆树屯村428亩土地长久不能利用,为了支持企业生产,当地不顾村民反对,将428亩被污染土地出租给齐化集团。对于严重污染环境和非法占用农地这两项触犯刑法、环境保护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仅以罚款30万元了事。(20081022日《法制日报》)将原本应该追究的刑事责任,淡化成罚款处理,看看,当地官员多么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啊!而又有多少类似的官员违法犯罪行为被轻描淡写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