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小孩乞讨组织者?


  为什么将郭美美与小孩乞讨组织者联系在一起呢?主要是因为对于破坏这个社会的社会资本(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怜悯)来说,这两者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前者甚至更恶劣。

  当然,更重要的是需要注意到,如果这个社会中的许多机构操作不规范,它们同样会对这个社会的社会资本构成破坏,也许这些机构本身也该被推到被审判的位置上去!

  我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别善良的人,大概看上去相貌也是如此,所以也就比较容易成为别人欺骗的对象,而且总是不免会架不住善心的驱使而上当受骗。

  以前我一直不觉得给乞讨的小孩一些钱啊什么的,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后来做过一些社会调查和看过一些新闻,才知道,乞讨的小孩后面可能有专门的组织者,他们逼迫小孩乞讨。所以,有人甚至建议:如果你碰到讨钱的小孩,不妨给他吃的;如果你碰到要饭的小孩,不妨给他钱。

  记得多年以前有一次和李国武、李璐(女)、刘敏(女)等人在重庆,夜里吃饭回居住的宾馆。路过解放碑附近的时候,已是夜深人静,有一个卖花的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缠上了我们。一直追着我们重复到:“先生买朵花吧,买朵花吧,……”。她还特别地追着李国武(看样子李国武比我更面善),跟着我们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李国武一再表示不买,甚至有些不耐烦地希望小女孩别跟着我们,但是小女孩仍然锲而不舍。

  最后是我想了一个办法,让小女孩迅速地跑开了。我是这样干的:我停下来,作势去拉小女孩,并且说:“小女孩,跟我们一块走吧!”小女孩马上就跑开了。

  从小女孩的反应,想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有专门组织小孩进行乞讨的人。也许《贫民窟的百万富翁》里面的小孩乞讨组织者是对这个世界的真实写照。

  随着前一段时间“随手拍”以解救乞讨儿童这样的微博活动的展开,也许这样的事情将来会更少一些吧(当然,随着这类活动一阵风似地过去,将来这样的事情又死灰复燃也说不定)。但是,欺骗在这个世界仍然不断地发生着、重复着、创新着。

  据说,“寻租理论”的创立者塔洛克其理论灵感来自于对当年中国和印度一些社会现象的启发:因为这个社会人们都有表达善心的愿望,所以它就成了一块类似于蛋糕的资源,或者说带有“准租”,导致一些人试图去“寻租”。于是,某些人就会通过“自残”(比如自己砍掉自己的手臂),然后乞讨,以获得这笔资源(博取怜悯)。这种“寻租”行为显然是没有效率的。如果有些人如同《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所讲述的那样,通过残害小孩并对之加以组织的方式“寻租”,那就更是伤天害理了。

  最近在重读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科尔曼的著作,他指出,一个社会是有社会资本的,社会资本蕴含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中。比如说,信任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的形式。

  在这个世界上,人际之间的持续的关注和怜悯也同样是社会资本。

  人们和一些机构的某种行为可能会形成对社会资本的破坏。法律发展到今天,早已过了“杀人偿命”的报复性质的阶段,但是,法律仍然需要对人们的某些行为(比如说药家鑫撞人杀人)进行惩戒,主要就是因为这些行为构成对社会资本的巨大破坏。

  为什么将郭美美与小孩乞讨组织者联系在一起呢?主要是因为对于破坏这个社会的社会资本(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怜悯)来说,这两者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前者甚至更恶劣。当然,不同的是,郭美美似乎没有受到必要的惩罚。不得不承认,有钱就是不一样。

  注意,中国本身就是一个被学者们认为信任度偏低的国度,所以,人际信任这种社会资本就显得更是弥足珍贵,需要人们特别地去加以培育。

  当然,更重要的是需要注意到,如果这个社会中的许多机构操作不规范,它们同样会对这个社会的社会资本构成破坏,也许这些机构本身也该被推到被审判的位置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