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要敢于在太岁头上动土
姜文来
兰州市环保局发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通报指出,去年八月至今,该公司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露,另两起则是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1月11日《中国经营报》)
兰州市环保局发出措辞如此严厉的批评,实属罕见,在我国环保历史上,未曾出现地方环保单位对“央企”如此“炮轰”,这是一件值得关注的社会环保事件。
央企是中央企业的简称,作为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国家异常重视。正因为如此,央企在其所在的地方有着比较特殊地位:从管辖权来看,央企在人事权、财权等方面受中央直接管理,地方无权对其进行管辖,其行政级别常常高于地方,对地方而言央企是高高在上的“独立王国”,地方政府对央企都另眼看待,高看一眼,甚至将其“贡”起来,“惹不起”是地方政府常有的心态。兰州市环保局这次吃了豹子胆,因为央企环境污染敢杠上央企这个“独立王国”,通过通报的形式向其发出“通牒”,呼吁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向人民道歉,确实需要很大的胆量,它说明兰州市环保局不畏强权,敢于向环境污染宣战,敢于啃硬骨头,这种为了环保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值得称赞。
兰州曾经空气污染严重,被称为“卫星上看不见的城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兰州已经摘掉了这顶“黑帽子”,但兰州的空气质量依然不容乐观,离人民群众蓝天白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许多艰苦的工作才难满足人民的期待。自2012年以来,兰州市乃至甘肃省打响了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其中,对兰州石化分公司的监管成为重中之重。尽管如此,在短短的5个月内,兰州石化公司连续发生4起环境污染事故,成为环境保卫战中必须攻克的“眼中钉”,兰州空气治理必须啃掉这块硬骨头,对其发出通报,并且严厉谴责,一方面说明兰州环保局对其频繁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忍无可忍,高度不满,另一方面也显示其治理空气污染的决心,不管你是不是“天皇老子”,在碧水蓝天面前一律平等,必须履行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一旦违反了环保法,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丝毫特殊的地方。
我国环保形势严峻,严重雾霾常常席卷中国,污水遍及国内河流,接近20%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由此带来了一系列呼吸安全、饮水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等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打一场全民环境保卫战成为一种必然。在这场环境保卫战中,敢于啃硬骨头,特别是在太岁头上动土,成为环保取得胜利的重要“战役”,攻克了这个堡垒,环保就向前推进一步,离我们期待的碧水蓝天就更进一步。
期待各级环保部门,勇敢地执行环保法,敢于对环境污染的“太岁”动手,监督他们履行社会责任,保卫我们蓝天白云,保卫我们国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