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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国际税收的认识上,我国理论界有这么多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主要是理论研究的方法不同造成的。笔者的理论研究方法是采用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这也是税收理论的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的方法是抽象法。马克思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资本论》第一卷第8页)马克思在谈“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说:“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3页)这里讲得“完整的表象”,是指比较发达的或典型的完整原型,而不能是初级的、很不发达的雏形原型。具体说,对国际税收这一事物的抽象,也只能是以发展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最发展的现实为原型进行抽象,而不能以历史上的雏形原型为原型,或目前很不发展的原型为原型进行抽象。如还用我国“闭关锁国”时的情形为原型进行抽象,必然得不出符合客观实在的准确概念。有的学者“根据近百年国际税收的研究历史史实”,就把“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只限定在所得课税制度内容之内”,是不符合马克思关于理论研究的抽象法的。也是不符合现今世界的客观事实的。 还应该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对国际税收的思索都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同的道路。如有的学者在书中直截了当地指出,“本书是按照历史形成的国际税收研究体系,把研究范围集中在所得课税制度上”。而马克思指出:“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资本论》第一卷第92页)如果我们也采取马克思“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从事后开始”, “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进行思索,就可以得出符合国际税收这一事物本质和客观现实的准确的结论。 为什么笔者这么连篇累牍地论税收的一些概念?一是因为我国税收长期受前苏联“非税论”的影响,理论研究太薄弱,基础理论中的一些概念不符合该事物的本质,严重影响整个税收理论大厦的“健康”。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67页)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思维要采用辩证的思维。辩证的思维“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45页)税收基础理论不牢固,攀不上税收“科学的最高峰”!二是我们目前税收理论研究的方法似乎不太对头。不太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对基础理论研究时不太重视对概念的研究;对概念的研究不太重视从该事物的本质入手进行研究;对税收这一事物的研究不太重视用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如上所述。我们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的“批判”的方法(绝非政治批判),对现有的不符合事物客观本质的一些基础理论,一些基础理论中的概念,进行“正本清源”、“拨乱反正”;进而采用恩格斯说的“理论思维”,全面深入持久地研究税收理论,才能“站在科学的最高峰”。 |
论国际税收的研究方法——兼论税收理论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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