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精英制度".因有了"股份制的企业架构"的企业存在模式,也就自然出现"精英制度"这种(泊来品)的制度,从而导致了"以人为本"这管理原理的"成立"及这口号的出现.一般来说"精英"即"人才",只是比一般的"人才"杰出了些.所以,"吸纳人才,留住人才"的口号与行为,成为了我们当今举国上下各类各种大小组织管理及运作层面上的"不二法"----只有吸纳及使用"精英"(人才),组织(企业)才能更高效地完成既定的任务.这个原理表面上很简单,所以也就很"正确".然而,当我们深究下去时,就会发现这么个容易叫人忽略的事实真相:所谓"人才",是由"人"及这个人的"才"这两个小概念构成.令人惊讶的是:理论上,这"人"与"才"是可以分离开各自独立存在的.实践中,我们对"人才"的需求确实是仅只是需要其"才"而不是其"人".因目前未有办法(机制,制度)才出此下策:求才若渴,解了这"渴"的附加条件是要将这"才"的载体"人"解决一系列的生计问题."才"是智慧,能力,学识,经验及点子等等的总称.并且需要的仅只是"有用及适用"的那部份----如超市不会招聘一个机械工程师来作售货员一样.没用的,不适用不可用的将成为多余的负担."人"是会老会病会死的.而"有用及适用"的智慧,能力,学识,经验及点子等等的所谓的"才",通过实践而实现了其价值,就不会"死"去.既然,在这,在理论上能将"人才"相当"机械无理"一分为二地剥离开为"人"与"才"两个不同的概念与范畴,那么,又能否从理论上找到一个方法,让企业或组织在达到吸纳了"人才"这大概念中的小概念"才"的"有用适用"功能的同时,抛弃开另一小概念"人"的负担-----从而真正的"一本万利"地大幅度降低管理成本,使"人"不会成为企业及组织的负担?答案是肯定的!
"机制(制度)为本"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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