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所谓“木桶理论”之荒谬 (三)


谈所谓“木桶理论”之荒谬 (三)
博锐管理在线 ,2005年11月16日,作者:申良君

申良君:谈所谓“木桶理论”之荒谬 (三)

荒谬之六:所谓的“木桶理论”其在理论上,它所推崇的就是物理现象==理论和真理之说,推崇的是“假形式主义”。

你们认为:理论和真理==物理现象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
我们认为一是不等于,二是不可能直接地划等号。如果我们单把它作为一种物理现象外在的表现,木桶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这种说法是对的。但如果我们把它作为一种理论来推广,这就要求它一方面从实践中来,另一方面必须要高于社会生活实践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才能被称为真正的理论或真理,否则只能称为一些零散的技巧和经验,谈不上一种所谓的理论。

举例说明:说到“形式主义”,中国共产党初期在反围剿的“第五次失败”和“王明的单纯军事形式主义”,就是选择了苏联式的“城市包围农村”单纯的军事路线,“照办照抄”地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结果,最后吃了败战,损伤惨重,也就是生硬的“拿来主义”最终结果,最后不得不踏上万里长征之路。

闹革命的事不一定要按照兵书上写的,说怎么打就怎么打,企业之间的商战也是如此。这就涉及到是他们所谓的“木桶理论”中的核心问题之所在,在他们所谓的“木桶理论”中,仅仅停留在其木桶的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上,重视形式,又不注意內容与形式之关系,以一种人为的观点和看法来思考企业问题——其实质就是假形式主义,“假形式主义”是“形式主义”经典版,通俗地说比“形式主义”还要假的很。

荒谬之七:所谓的“木桶理论”其在实际中上,他们人为地隔离了“木桶”与“水”二者的关系。

“忽悠分子”们常常在谈一个由若干木板构成的木桶,其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时,有时为了需要,又人为地撇开“水”与“木桶”。“木桶”与“水”二者的关系是一种相对应的关系,联系实际或者说是一种企业內部与企业外部的相持衡的关系,我们不能老是盯着“木桶”,也要多看一看“水”的情况。

举例说明:作为一种物理现象,即便在所谓的“木桶理论”它那种情况下,我们是不是用木桶专用于打水(可能装别的东西),打水与不打水,打多或打少水,是打满或打不满,怎么打水——是斜着桶装水还是正着桶装水,其结果都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呢?——如前文笔者举例中的所讲战国“田忌赛马”的 典故。

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告诉我们:同一內容可以通过不同的形式来表现,同一的形式又可表现不同的內容。

(欢迎和您交流探讨观点,如需转载本文章,请先与作者申先生取得联系.并征得其许可,方可转载。申先生系资深一线营销实战和企业管理咨询专家,擅长市场策划与研究、品牌与媒介传播、企业诊断和管理咨询,曾服务过国内外多家大型品牌企业和媒体,联系方式:E_mail:[email protected],QQ:362268318)


Printer-Friendly Version

共有114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博锐管理在线版权声明:
本文系博锐管理在线( http://www.boraid.com) 专栏作者 申良君 的原创文章,如需转摘,请先取得作者或本站的授权和允许,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