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所谓“木桶理论”之荒谬 (四)


谈所谓“木桶理论”之荒谬 (四)
博锐管理在线 ,2005年11月12日,作者:申良君

笔者之所以写了这篇——“所谓‘木桶理论’的荒谬“一文章,主要目的是倡导一种正确的社会和谐发展的市场营销观,中国是一个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大国,有着自己特殊的历史和国情,在经济改革上走了一些回头路也是再所难免,关键是看走完后,能否做到后者不忘前车之鉴。

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中的任何一环出现任何问题都将影响到其他系统(如财务,人事,生产系统等等),同时企业各自的经营情况又千差万别,故而我们策划类的公司在企业诊断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都需“一分为二”的看待问题,抓企业所发生的主要矛盾,切莫“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免耽误“病人”的病情发展,做害人害己的事。

总而言之:“木桶理论”没有理论的来源和实践基础,缺乏一系列的科学要素和基本范畴,本身就是一个“妖胎”。那些“忽悠分子”们也别再“打着为客户服务的幡子,干着见不得阳光的勾当”,也别把所谓“木桶理论”推向企业的宝座了,这是百害而无一利之事。

最后笔者说一点:我们任何一家企业(尤其是智业机构)的营销活动不仅仅要满足顾客的欲望和需求,而且要符合顾客和全社会的最大长远利益,要变“以消费者为中心”为“以社会为中心”。要将市场需求、企业优势与社会利益三者结合起来,来确定企业的经营方向。同时,其他有关环境的企业在生产营销活动中,要顺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注重地球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以实现企业利益、消费者利益、社会利益及生态环境利益的统一。


Printer-Friendly Version

共有426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博锐管理在线版权声明:
本文系博锐管理在线( http://www.boraid.com) 专栏作者 申良君 的原创文章,如需转摘,请先取得作者或本站的授权和允许,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