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严打零售商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张毅)记者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获悉,为了严厉打击一些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11个部委从今年9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国内零售行业发展迅速,对促进商品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零售企业滥用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在交易过程中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开设新企业或分支机构;个别零售企业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在骗取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后,卷款潜逃或以经营不善为由关闭企业。这些含有欺诈性质的行为在全国各地引发了多起供应商哄抢货物等群体性事件,阻碍了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商务部等11个部门最近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以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共同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制定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零售商的诚信意识,使零售商骗取供应商货款的现象得到预防和有效遏制,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状况得到改善,促进零供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建立正常、良好的商业伙伴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和谐商业环境。     

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建立了整治零售商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部际协调小组,组长由商务部分管领导担任。(完)  

·渠道为王时代 供货商受压

    以前商品供不应求,消费者可以说是抢商品,在这种情况下,零售商要求着供货商得到更多的货源。现在,早就到了供过于求的时候,供货商反过来要求零售商把自己的货物买出去,这样零售商超市就处于一种强势地位了。

    供货商“诉说”超市“四大罪状”

    合同:乱收费的保护伞;莫名其妙的收费:家常便饭 ;货款结算:连拖带扣 ;超市员工:仗势欺人。

    原本是互依互存的关系,但在后者从原来的零散小店变为超级市场之后,在后者从“求人的”变为“王”之后,平衡便开始被打破。

    超市“反驳”供货商“没有眼光”

    在听到供货商太多的抱怨之后,记者又采访了多家超市的负责人,他们明确表示了收取进场费的合理性,并认为部分小供应商“太没有眼光”,对终端销售的认识存在“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