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由来看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自由来看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       自由和发展

自从冷战结束之后,原东欧国家和俄罗斯都纷纷进行市场经济改革,我国也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他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进行市场化取向改革,这时候,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被纳入市场经济体系中,从而使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出现了市场经济全球化趋势。在这一背景条件下,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纷纷崛起,加上原来的世界强势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日本、俄罗斯和欧盟等,使世界形势呈一超多强之格局,各国之间的力量制衡更加强化和明显,和平与发展也就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两大主题。作为世界时代主题之一的“发展”,其根本目标是什么呢?是GDP增长、技术进步和国家现代化之类的目标?这些固然是“发展”所追求的目标,但由于这些目标还只是为人的发展和人的福利服务的(主要是满足于人的物质性的需求以及精神上的一些初级的基本的需求如休闲娱乐等等),因此,这些目标还不是“发展”的最高的根本性的目标。技术进步和国家现代化更主要的是从物质层面来讲的,人是由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组成的,物质是精神的基础,精神是物质的升华,是物质的灵魂,因此,精神层面上的某种东西才有可能成为“发展”的最高的根本性目标。人精神上的最高追求又是什么呢?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进行各种物质财富的创造和相关制度建设,无非是为了尽可能的摆脱加在人身上的束缚(如人吃饭是为了摆脱饥饿的束缚,生产汽车是为了摆脱空间的束缚,法律可以简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摆脱复杂的人际关系的束缚,等等),以获得人自身的解放,即获得“自由”。因此“自由”是人追求的最高目标,由于发展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言的,从而“自由”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发展的根本目标。在这里,具体来说,自由至少有两个层面上的含义:第一,从法律层面来看,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意安排自己活动的权利;第二,从哲学层面来看,是指人们在实践中认识了客观规律,并能有意识地运用它来改造世界。

    在现实社会中,由于存在着广泛的社会等级制度和一些不公正的法律法规以及人类知识的有限性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现实社会中的行为个体往往是不自由的。由于自由是发展的根本目标,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是行为个体由不自由向自由趋向的过程。这意味着发展会促进个体自由的扩展,那么反过来,社会个体自由的普遍扩展,会不会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呢?答案是肯定的。社会个体自由的普遍扩展意味着社会个体拥有了更多的知识和更多的基本权利,这一方面使社会个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增强,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使得社会个体的行动集合不断扩大,社会个体就可以在更多的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中进行选择,从而可以提高社会个体行动决策的科学性和行动的绩效,这在宏观上就表现为社会的发展。因此,自由还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手段或工具。由此可见,对于发展来说,自由既是建构性的(自由是发展的目标),又是工具性的(自由的扩展促进社会的发展)。

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于“自由”视角的解读

我国在当前提出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非是为了我国农村的更好发展。由于自由既是发展的根本目标,又是发展的工具,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由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又是促进农村发展的工具。

1、以自由为指导,来保障农村发展的方向。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个方向性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不例外。对于我国农村来说,农业弱质性问题、农村土地问题、农民工问题、农村和城市的差距问题,农村教育问题、农村医疗问题、农村水利交通问题、农村信息化和市场化问题等交错在一起,呈错综复杂之状态,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方向,我国新农村建设是不可能取得好的成效的。“自由”作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战略目标,农村基本发展计划的制定和主要措施的推行,都以能否有效促进人们自由为基本依据,如,对于制定解决城市农民工问题措施的依据,应该是看该措施能否使农民工自由的行使自己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和众生平等权等,如果能,该措施就是可行的。这样就可以保障农村发展的长远根本方向。

2、以个体自由的扩展为手段,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个体自由的扩展有很多方面,在这里,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

政治自由的扩展。政治自由就是指人们拥有的确定应该什么人执政和按什么原则来执政的机会,它包括人们的投票选举权、政治表达权、对政府的监督权以及对一些不称职官员的批评权等一系列公民权利。我国进行了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但改革的主攻方向是经济,政治改革还是滞后的。在我国农村,我国农民拥有了一些基本的政治权利,但在监督权和自身基本利益的诉求权等方面还不充分,使得很多地方农民和基层政府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完善农民的这些权利,实现农民政治自由的扩展,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农民和基层政府的和谐,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达到促进农村发展的目的。

经济条件的改善。经济条件是指个人分别享有的为了消费、生产、交换的目的而运用其经济资源的机会。一个人所具有的经济权益,取决于所拥有的或可资运用的资源,以及交换条件,如产品和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和市场运作。对于我国的农民来说,其经济权益同样是首先取决于所拥有的资源,如拥有或可资运用的资本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农民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因此,对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就显得特别重要;其次取决于交换条件,如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的剪刀差长期存在,使农产品在市场中总是处于不利地位,这直接打击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还有农民工的工资长期处于较低的位置,等等。所以,我们应该对农村的金融制度、产品市场、要素市场、分配制度等各方面进行改革,完善农村的经济条件,使农民享有更多的能自由获取经济资源和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社会机会的增进。社会机会指的是在社会教育、医疗保障等多方面所实行的安排,它们影响个人赖以享受更好的生活的实质自由。这些条件,不仅对个人生活(如享受更健康的生活,接受进一步的教育等),而且对更有效地参与经济和政治生活,都是很重要的。如对于不认识多少字的人来说,参与现在复杂的经济和政治活动,简直是不可能的,或者至少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对我国农村来说,社会机会还是一种稀缺资源,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在我国农村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现象了,这使我国农村社会抱怨四起,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和谐。因此,我国政府应该通过加强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改革,增进农村社会的社会机会,使农民能充分的享受教育和医疗保障等各方面的基本权利,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打下基础。

强化透明性保证。透明性保证是指满足人们对公开性的需求:在保证信息公开和明晰的条件下自由地进行各种交易和实施监督。我们人类社会是在对信用一定假设的基础上来运行的,当这种信用被严重破坏时,当事人的双方处于自卫的动机而相互掩盖真实的信息,从而导致交往的双方以及相关人员的生活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传统的道德信仰体系已经被瓦解,而新的道德信仰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使得我国正处于一种信用缺失的时期(社会上各种假冒伪劣商品盛行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国农村也不例外,而且信用缺失可能比城市还要严重(其原因就在于农村受教育的程度相对来说要低于城市、农村的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也要比城市落后些等方面)。因此,我国应该通过加强教育宣传、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农村科技创新和传播的资金投入以提高农村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程度等措施来提高农村社会乃至全国人们的信用水平,进而使人们能更充分的享受知情权和自由的交换权以及监督权,降低经济社会的运行成本。

增强防护性保障。防护性保障是指提供社会安全网,以防止受到影响的人遭受深重痛苦、或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挨饿以至死亡,它包括固定的制度安排(如失业救济和法定的贫困者收入补助等等),以及临时性应需而定的安排(如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实行的紧急公共救济项目)。我国农村地广人多,住居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经济实力差,这些特点就决定了我国农民在抵御外在不利冲击方面的能力是比较脆弱的,这可能使我国农民没有安全感(这是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缺失),甚至进而引起农村各种迷信活动等不良风气盛行,从而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我国政府、相关组织和个体应该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完善农村教育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紧急情况应急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来促进农民的生命财产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这无疑是对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扩展和完整化,其结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农民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后顾之忧,引发农民进行长期性的投资生产,从而促进农村的发展。

这些工具性自由能帮助农民更自由的生活并提高他们在这方面的整体能力,同时它们也能相互补充,并进而相互强化而呈一体化趋势,其中经济条件的改善是基础,政治自由的扩展是保障,社会机会的增进、强化透明性保证和增强防护性保障是辅助性支撑。我们在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候,要注意这些工具性自由之间的这种相互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