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上添花”和“雪里送炭”


“锦上添花”和“雪里送炭”
                                                  贺德全

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我还在单位里任办公室主任。期间,单位的一位领导出了点事(其实也只有收受了两笔好处费,共约5000元,其中一笔2000元是自己交上去的,另一笔3000元是5年前他在其单位任职时收受的,而且也已分两次以“喝酒”的名义退还了部分款),被有关部门“叫进去”。我想起这位领导的爱人住在外地(隔壁县),身体不太好,她得知丈夫被“叫进去”后心里肯定很焦急,这时很需要安慰。于是我便把这想法跟几个平时与这位领导比较亲近的同事说了一下,她们考虑一下后,大家一起约好在周末去一趟这位领导妻子的家里,幸好他妻子所在的隔壁县离我们这里只有几十公里并不远。大家说好后,我就与领导的爱人打了个电话,问候她的身体状况,并告诉她,我们几个人周末会去她家里拜访,她听到我们的电话问候后很感动,尤其她听说我们周末会去她家,就更高兴了。
但是,周末到了后,那几个说好一块去看望领导爱人的同事马上变卦了,说她们有事走不开,不去了。我想,既然讲好,不能让领导的妻子失望,于是便将妻子、女儿一块叫去,全家乘车到了领导妻子家里看望她。领导的妻子看到我们专程到她家后非常高兴。当然,当她得知原来说好与我一起去看望她的几个同事没有来,则有点失望。因为当领导没有“出事”前,领导妻子有来我单位,那几个同事对她热情有加,与她称为姐妹(热情程度我就不形容了)。看到她有点失望,我便为这几个同事说了几句好话,说她们太忙没有空,让我全权代表看望她。……
这件事让我感触很深,人们往往喜欢“锦上添花”,当一个人有权有势时,多少人称其为朋友,谁都想去套近乎。可是当一个人出了点事情之后,人们又唯恐避之不及,甚至最起码的友情也不顾了,更不会去“雪里送炭”关心一下了。难怪古人有“有酒有肉朋友多,急难何处找一人”的感叹了。
其实,我倒更愿意为别人“雪里送炭”。设想一下,当一个人大富大贵、大红大紫时,大家都在争先恐后的巴结他、讨好他,你再奉承他,他也不会看在眼里的,因为“锦上添花”的事太多人在做了,他并不缺你一人。反之,当一个人遭遇挫折时,是最需要别人关心的,然而“雪里送炭”的事却是很少有人去做的,这时候我们去主动关心他、鼓励他、慰问他,他会刻骨铭心,我们自己也得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何乐而不为。
现在提倡“和谐社会”,我真诚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多一点“雪里送炭”,多一点真诚的友情,多一点诚实;少一点不必要的“锦上添花”,少一点虚伪。如此,于己于人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