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程煜演爱情戏


好久没来了,终于又回到北京.在网吧里获得一席位置.昨晚在演员程煜的个人网站里发了一个贴子,今日转贴过来,个别字眼做了修改.     
 
 
                       我看程煜演爱情戏
 
    以前没看过程老师的爱情戏.<<插树岭>>播出的时候我因为眼病在家里躺着,每晚撑着撑不开的眼睛看这部电视剧.只怪世界杯的凑热闹,每天只放一集,每晚看下来总有不能尽兴之感.
    习惯了他扮演的草包形象,当看出马百万与奚粉莲将要发生感情故事的苗头时,我嘻哈笑着,以一种一定要看个究竟的起哄心态猜测:这个一点也不偶像的粗大男人,他的爱情戏将要怎样继续下去呢?
    现在在这里写,有些具体的细节和故事发生的先后顺序已经记得不大清了.就随着心里的感觉写些散碎片断吧.
 
    年前的炉火旁,马百万和奚粉莲坐在一起.她看他,他撇过头去,不敢看她,也害怕她看他.一个大男人在一份对他的爱面前竟然羞涩了,不敢向她袒露他的内心,不敢与她在明确的爱的平台上交谈.这个瞬间烙在他的心里是激动的、是温存的、是如同炉火上升的烟气般热乎乎的,可是他的行动却在禁止着这一切,因为羞涩,他宁愿逃避.如同十几岁的少年初次看见他心中的爱情.
    马百万乘坐的马车在路上与迎面的卡车相撞,他被甩到山沟里,他受伤了,吊半个胳膊歇在床上.他把派来照顾他的女孩赶走,而被问到要不要奚粉莲来照顾时,用得水大叔的话来说“他来个默许”.粉莲来了,喂他吃东西,他依旧是那副死样子,不说是,也不说不是,默许了,脸上带着死样子,孩子气的任性的情绪,好象被强迫了似的.一个大男人面对心里头的爱与渴望,却一任地让女人主动再主动,自己静止在一边享受福气,他的木纳真有福气,而作为观众真真为他沉默的自私而气愤.如此人物形象,与大众媒体不断复制的模式化视角赋予男子气概的男主角在对待女人问题上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全然不同.他身处主流、大众文化的环境,却屡屡创造出突破大众审美习惯的东西,这一点非常难能可贵.这才是一个艺术家所具备的.
    片尾曲中有一个镜头,奚粉莲为他穿上她亲手做的大棉袄,这个画面我错过了,没有看到.每晚等在片尾曲里,只为看这样匆匆的一幕.她在为他整理衣领和前襟,她的手娴熟地做着这些,她的手自然地在他胸膛滑过,而他却不自然了,他感到无所适从,他不知道怎么表达,他只能看着他做这些,眼睛里是说不出来的话.设想如果他吐出些些字的话,那一定是硬邦邦、听起来毫无人情味、毫无生趣,与爱情的方向背道而驰着.他会做的,就是在每一次上乡里去的时候,为她买一块花布、几小样他认为女人们会喜欢的东西.我们看见马百万内心埋着爱,迈着硬邦邦的步子,通由爱的入口,诚实地、羞涩着、笨拙地走下去.小地方男人朴质而塌实的爱如此美丽着.
    银凤和张立本要结婚了.粉莲说,你看人家,说办就办了.百万说,你着急了啊,找个人办了呗!粉莲说那我可真找了啊!他从心里咬出一句:敢!一声依旧是硬邦邦、听起来有些严肃的“敢”,男人的占有、强烈、他将会为此段感情付出的坚定全来了.作为观众,我的心终于塌实下去.他并不是一味不知所措一味沉默不表态,他向她宣布了他对她的所有权,这是他给她的责任的承诺.
 
    演员演爱情戏,好坏得异性说话才作数.作为女人,看着马百万和奚粉莲的爱情,我的心疼痛了.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没有海市蜃楼的壮丽,没有一句最常有的美妙言辞,只在普普通通、真真挚挚地生活着.这种真挚,一针一针刺着我心底的愿望.所谓爱情,不是灯火辉煌中妖言惑众的调情,不是拥有一双镶钻印花纹案兔毛翻边麂子皮靴的脸面,而是她粗针粗线粗手织起的一件毛背心,他的年年月月印在上面的体温和气味.柴米油盐浆醋茶的爱,每一顿饭都由她亲手做.如果只有光溜溜的面条,也会在里面看见她用心撒下的葱花和鸡蛋.这样地,一夫一妻在一个小地方,就像时间一样点点滴滴到长久.
 
    呵呵昨天在这方土地上注册了,延续着激动写下这些字句,不管凑不凑得成文,拿出来给大家看看.送给程老师.
 
 
                                          懒画眉
                                    
(注:懒画眉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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