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开幕在即,关于本年度“两会”的立法工作更是深受瞩目,特别是《物权法》草案未能进入人大立法程序,更引起关注中国法治立法,关注中国经济发展的人极大兴奋。并同时在社会上,精英层中激起千层浪,成为社会争论焦点。同时对于这一争论,我们也可以大概将其放入去年以来关于中国三十年改革第三次大讨论的大框架中,而此次对改革的讨论,可以认为是在法律层面上的深思。
《物权法》草案的争议,可以说是短时间内的爆发。从去年七月四读结束后,向社会征集意见,到8月巩献田教授发表质疑文章至今,已有数波关于其的争论。但在“两会”前夕,《物权法》草案进不了人大立法程序已是板上钉钉的事。而对巩献田的评判却没有因此而有所降温,相反,这场论争的“火”,确有越燃越烈之势,社会精英们纷纷对此事发表一番高论、阐述观点。从此看出,这场论争已经不是争辩,物权法保护公民什么财产,什么是善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等等的立法技术。实际上,它已进入对中国社会改革、经济生活的实质层面上,它把问题由原先人们讨论的法律技术问题引导到法律实质问题上、立法本质,法律意义层面上,即是法律上的“应然”问题。从这一方面讲,巩献田教授功不可没,他的反对应有他的价值,即使他的观点是错误的,也起到推动正误是非讨论的作用。
但愿这样的讨论真的发挥作用,让我们越辩越明,能减少在社会转型中的立法失误,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