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托:进半步退一步


青岛安嘉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总监仵苍峰颇感烦恼的是,11月5、6日连续两天,他觉得在北京参加“2005中国房地产金融年会”上的与会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所介绍的融资方式离青岛安嘉都有点“远”。海外房地产基金寻找的是大的房地产企业和资质好的项目,而国内的的各种债权融资的条件正在变得越来越苛刻。  
青岛安嘉房地产开发公司隶属于山东鲁能置业集团,在青岛属于一家中型房地产企业,以前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银行贷款,前年国务院“121号文件”颁布之后,限制房地产企业使用银行资金,青岛安嘉也开始积极采用信托的方式为自己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然而国庆节前夕,银监会颁发了一份被称为“212号文件”的《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212号文件) ,这份文件规定了发行房地产信托的最新条件,即发行房地产信托的项目自有资金必须超过35%、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融资。  
“事实上,具备这四个条件之后,要想获得银行的贷款也并非难事。”仵苍峰坦言,“银行也需要利润,条件具备的房地产项目银行也不会放弃挣钱的机会,关键的问题在于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是在“四证”,即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都还不全的情况下,就必须对项目开展融资。”  
 
信托渠道受阻  
现任顺驰(中国)不动产网络集团董事长和融创集团董事长的孙宏斌在 “2005中国房地产金融年会”的演讲中几乎有一段自相矛盾的说法,一开始他说顺驰缺钱,其后他又表示顺驰不缺钱。随后他解释,自己真实的意思是,顺驰不缺钱,但顺驰的房地产项目也需要融资。  
的确,对于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他们有很多的项目需要融资,但融资并不困难,一方面有跃跃欲试的海外房地产基金的青睐,另一方面也在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其实已经放开了对资质好、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的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信贷的口子。  
中国工商银行日前就下发了《关于重点支持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若干意见》,重点支持大型、特大型优秀开发企业和2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优质楼盘。而其他商业银行也有类似“抓大”的行为。  
大型房地产企业在项目融资方面的议价能力正在增强。然而对于融资手段单一的中小房地产企业而言,日子却并不好过。虽然212号文件是一项针对信托风险的文件,但引起了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的不满。  
据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信托专家孙飞介绍,自2003年初,房地产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