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流量记费的新闻已经不是新鲜的了,一些地区的电信已经开始了实施了这个办法。更多的网络服务商或在观望、或在紧锣密鼓的筹备着,其对外宣扬的是要给网民提供一个公平、稳定的服务。
上网按流量记费的起因是因BT和P2P等软件下载占用了带宽和网络流量,加上网络服务商在开始为自己的线路进行改造和升级设备。所以,中国电信就有了一个新“垄断经营而创收”的绝佳理由。
那么有网民们要问了,究竟什么是按流量记费呢?
原先我们上网的方式一般有按服务商提供的不同速度而制定的包月记费,一般速度为几Mp到100Mp,我们在上网的时候多不会去留意什么是流量的。可如果是按流量记费的话,那么新的收费会限制你每月只有30到60GB的流量。而且更为可怕的是:你的上网游览、下载、搜索、看到的广告、每一个字节都将会记入你的流量,其中因网站在你知晓的情况下给你安装的插件也将会成为你流量的杀手。而我们谁能明白的知道:你的流量里有多少是自己不希望得到的广告、文字、图片等,就是自己想下载可又有多少是无效的下载。那么谁又该为这些无效、扰人的流量买单呢?
打个可笑的比喻:你在上网时就是遭到了网络攻击和病毒的侵害时,你也要为这个流量去买单的。
既然是说因BT和P2P等软件下载占用了带宽和网络流量,那么作为服务商又为什么不去封杀提供这些服务的网站呢?
我们可以看到,提供BT和P2P服务的网站同时也为网络的服务商送上了大笔的费用收入。一方面因租用网络服务商的线路、服务器、服务器托管送去了银子;一方面又因网站提供的特色游戏、影视作品、软件、MP3等下载而吸引了大量的网民追宠。而这些网民无形当中又增加了自己的流量数字,网络服务商的收入也因此而水涨船高。
网络服务商不去追究、封杀提供BT和P2P服务的网站,而是把流量、带宽的因素转换成了自己利用“垄断”而牟取暴利的手段,这岂不是在愚弄网民、强暴网民的利益吗?
当我们在选择网络运营商时,多会看到他们有“不限制流量”、多少的速度这个诱惑。可我们又能真正的使用到他们所标榜的速度吗?在许多地方的电信部门就以BT下载损耗带宽为由,在不降低上网资费的情形下擅自把客户的速度降低几倍也是不争的事实。试问:有几个网民的上网速度达到了服务商所标示的速度了?你去咨询的时候他们会告诉你:那是理论上的数据。那么,这难道就不是一种欺诈经营吗?
网络运营商用给网民提供一个“公平”的说法来愚弄网民,网民面对着“垄断”又能做什么呢?你连想看到你流量的对帐单的机会都不会有。中国的网络运营商作为赢利的直接收益者,又作为服务条款的制定者和裁定者,“垄断经营”只能使网民去任意的被宰割去那“流量”的费用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们也看到了作为整个电信最大的竞争对手的网通,也号称拥有了按流量记费的技术手段,不过网通是处于观望态度。也许会有人说:这是依据了国际惯例!那么国际惯例中有“垄断”的前提吗?
2006年对于网民来说是明媚的春天还是萧瑟的寒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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