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可以考虑以房价为导向


公务员工资改革可以考虑以房价为导向

黄锦康

 

贫富差距催生分配制度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显示,2005年城市居民中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有六成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国家收入分配制度的标杆,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我国公务员薪酬呈现出低工资、高补贴、滥福利特征,具有消极的标杆作用,因此改革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当务之急。而另一方面,企业员工的工资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进入市场化,由市场来调节工资的成效比较高。唯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补贴)按照计划方式来执行。当物价上涨,就发一点菜篮子补贴。地方财政好的就多发,地方财政不好的甚至没有补贴,这种情况在我国是普遍存在的。还需要特别指出的就是,企业职工工资不宜由国家来调控,而且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当中,国家甚至无力调控。基于以上情况,工资改革的第一炮放在公务员当中是最合适不过。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市场化的需要

同时,对于公务员工资改革要适时推进市场化进程。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可以说话是一种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机制作为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手段的经济体制或经济运行方式。樊纲认为“现代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有民间自己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私人物品’的供给,而由政府组织供应‘公共物品’这样一个经济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一旦形成了,也就意味着市场经济建设进入核心阶段。因此可以粗略的认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明确界定,这两种产品的提供者的身份的明确划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这既是市场的形式,又是市场的内容。首先,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明确划分表现为产权的明晰,这是市场的结果。市场追求的是效率,产权明晰是效率的根本保证。其次,当两种物品的提供者明确界定之后,我们争论很久的“藏富于国”还是“藏富于民”就很清楚了。公共财政的支出,财政的转移支付,社会福利建设也就拨开迷雾见青天了。但总的来说,就是基于产权的明晰。第三,公共产品的提供,体现的是政府的职能。事实上,当今很多学者都一致认为,政府的职能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当然,公共产品包括有形的(硬公共产品)和无形的(软公共产品),软公共产品指政府所提供的法律、政策和制度一类的服务。当政府的职能明确了,那么政府的行为就能够用一般的组织行为理论来解释和研究,包括组织内部个人的薪酬分配。

 

公务员工资改革可以考虑以房价为导向

以上说那么多旨在说明,公务员的工资可以按照组织行为理论的薪酬设计来执行。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共存;又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公务员法》对薪酬的设计较为笼统,有些地方现在还没开始执行《公务员法》的计酬方式,而有一些发达地方就已经结明确地加了工资。珠三角的某个城市平均工资为1653,另外还有高福利,加起来超过4000元。一位深圳的公务员说:“我随便坐坐,一个月就8000了。”而西部很多地方基本工资就是400多元,加起各种补贴不过700元。继而有人说,西部的物价便宜云云。事实上,拿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这些基本东西来说,东西部的物价差距不大。居民用电多少钱一度?大米、食油、盐巴多少钱一斤?这些超市有卖的东西反而在西部还要贵,因为“物离乡贵”。某品牌土豆片广州wa`mt4.5,在贵阳的wa`mt就卖5.5元了。还有衣食住行,油价是全国统一的,而搭出租车北京8元起步,贵阳就10元起步。房价的全国性差异大家都知道了。现今,不管多穷的地方,只要在城市,房价都不会低于1500。由此可见,工资差异不是物价水平造成的。工资差距过大不利于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以上说了这么多。总结一下:为了让公务员工资改革取得一石多鸟的效果,为了让公务员工资改革能对整个国家的收入分配体系有更为深远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构建和谐社会,国家管理层在推行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时候可以考虑以房价作为导向,或者作为权重比较高的标准。

 

以房价作为工资导向的必要性:

1,住房是私人产品,由私人提供,住房支出占个人一生总收入的比重较高,而且脱离了恩格尔系数而独立存在,不利于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

2,房产既是必需品又是奢侈品,具有价格弹性高,收入弹性低的矛盾特征。传统的分配理论难以有效解决住房问题。

3,在财政供养人员当中,部分分配手段沿袭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而住房改革按照市场经济模式,导致“青黄不接”的局面。

4,房地产市场混乱,源于土地制度的不健全,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需要通过分配手段,间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大众的、广泛的、市场化的调控。

5,多种经济领域的有效需求不足,而潜在需求广泛,需要通过分配制度改革来扩大内需。

6,适应公务员住房货币化的改革的要求。

 

公务员工资改革以房价为导向具体做法:

1,将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拉平,基本工资为A(因为在全国范围内实在不存在过高的基本生活物价差异,基本工资是满足基本需要的,全国应该一样)。

2,这部分是和当期房价有关的,就是建立一个住房补贴,设为B。和当地当月的平均房价挂钩,在当地当月平均房价的基础上乘上一个系数X1/X=nn表示多少个月能买一平方。为了向西部倾斜,也利于人才的流动。西部地区的X要比东部高。假设兰州的房价为2000X0.3,深圳的房价为10000X0.22。那么要买一套100平米的住房,在兰州工作的人要存28年,在深圳工作的人要存38年。从账面收入上看,在深圳工作的人每月比兰州的高1600元。住房是不动产,货币是流动的,那么人们会不会在深圳工作赚钱回兰州买房呢?那就见仁见智了。房价是波动的,B部分工资也会随之波动,恰恰和整个经济形势挂钩。体现出非刚性。

3,就是微观一方面的工资,职务工资c,工龄工资t,级别工资l。取消原来的货币额度,在这职务工资中按照级别、工作性质、工作难度、艰苦程度分别设计一个系数Y,用该系数乘Bc=B*Y;工龄工资反正是一块钱一年,这个可以不管,级别工资按照老办法也可以。

4,在前三项的基础上取消所有补贴,因为补贴已经可以反映在职务工资里面。如在同一级别上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的武警和发改局科员,武警的系数Y可以比发改局的科员高一点。就可以替代了原来的部队的几项补贴。

5,在工资B上,不完全以房价作为标杆,也可以是房价和当地GDP各占一部分。总之,计算方法相当灵活。

6,为了维持社会经济稳定,在那些浮动工资项目上,设一个下限和上限,如果以房价为标准,可以用过去五年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作为上限和下限。

有一位朋友说,他的工资正好一个月买一个平方。他的话正好启发了我。假如人生的目标是买一套房的话,那么他的工作最优工资就是以当地房价为标准的有预期的住房储蓄。

 

公务员工资改革以房价为导向的展望

这个问题不能以单纯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来谈,公务员工资改革只是第一步,关键是公务员工资改所带来的一系列示范效应。公务员工资改革只是推行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开始,接着可以是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医院,国有企业……甚至非公有制企业也可以拿公务员工资改革作为参考。当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体系健全以后,劳动者的收入就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变动而变动。贫富差距得以逐步消除,基层人员的收入增加,能极大地拉动内需,提高有效需求,推动城镇化进程,为改革二元经济作重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