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欲设“律政司”,意义何在?


据南方都市报和新闻晚报报道:香港设立“律政司”替特区政府打理法律事务也成为深圳效仿的样本,深圳市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室,深圳地铁等多项重大政府项目上都出现政府律师的身影,并为政府避免和挽回损失4.63亿元。

深圳市日前再面向社会招募18名法律精英,并考虑学习香港律政司的做法,将所有政府法律事务归并,成为深圳的律政司

据介绍,深圳将借鉴香港聘请专职法律顾问的经验,重大项目将交由政府律师打理。除了涉及诉讼之外,在深圳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政府律师也受市政府委派,作为项目法律顾问参加项目的谈判和合同签订,总投资60亿元人民币的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深港西部通道建设等涉及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谈判、协议起草、签订合同等法律事务都由政府律师打理。

点评: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这一做法可以提高政府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改变以往政府部门大包大揽的习惯做法,有意识地聘请律师代为起草和审查有关法律文本。这不仅降低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而且有利于使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处理宏观决策和调控方面的事务。从这一角度来看,这一做法既可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也可以帮助政府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从律师的角度来讲:这一做法,对于律师的意义也是很大的,一方面律师的活动领域大大增加,将参与到政府事务中来;另一方面这也为律师影响政府决策甚至从政都带来了新的契机,这一做法可以使律师能真正深入到政府行政决策的全过程,主动参与政府的重大项目建设,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