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7 《南方日报》
关于指数的失真问题,一直为市场所诟病。尽管上交所关于新股于上市第11个交易日开始计入上证综合、新综指及相应上证A股、上证B股、上证分类指数的规定有助于消除指数的虚涨成分,但是,上证指数的编制仍然存在不合理之处。
更为关键的是,由于指数编制规则以及新股计入方法上的缺陷,可以说A股市场上的诸多指数几乎都存在失真的状况。而指数失真毫无疑问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作用,市场上常常出现只赚指数不赚钱的“怪圈”就是其中的写照。上交所最新的规定对消除指数虚涨的作用不容置疑,但这中间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在目前被投资者广为参照的上证指数中的“泡沫”成分仍未消除。而据中信证券测算,由于新股上市首日涨幅计入指数、股改对价股份上市不计入指数及总股本加权等因素,仅去年上证指数虚增量就达到415点。
如果扣除这虚涨的415点,去年上证指数全年的涨幅不到95%,但其实际的涨幅为130%,由于指数虚涨所形成的“放大效应”因此可见一斑。由于上证指数是以总股本进行加权来编制的,对于很多超级大盘股来说,其流通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对指数的影响不大,而如果总股本越大,则其对上证指数的影响就越大。如在目前已挂牌的所有上市公司中,流通市值排在前三的分别是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证券,而总市值排在前三的是工行、中行、中石化(中国人寿未计入指数不在此列),很明显,后三家对上证指数的影响力比前三家要大得多,原因就在于指数编制规则上。
对于指数来说,应该反映出已经流通股份的供求关系。如果A股市场上市公司股份都是全流通的话,上证指数的编制规则当然不存在缺陷,但事实上,我们的市场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市场。虽然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完成了股改,并且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的原非流通股都获得了流通权,但由于有“锁一爬二”的规定,目前并非所有的股份都能上市流通。而且,由于完成股改的时间前后不一,各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解禁期也不一样,这就造成在一定期限内上证指数失真不可避免。另外,因新股发行时,大股东均自愿将所持股份锁定三年,如果遭遇那些大型、特大型上市公司挂牌,指数的失真状况还会延续下去。此种情形的结果是,牛市时上证指数既可以虚涨,熊市时同样也会虚跌。
成熟市场中大部分股份实现了流通,因而其指数基本上能反映出市场的供求关系。在A股市场股改之后,上市公司的股份将逐步实现全流通,编制真实的全流通指数比失真的上证指数更有指导意义,关于这一点不妨借鉴沪深300指数的编制规则。沪深300指数在编制上以自由流通量为权数和在成份股权重的确定上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也就是不流通的股份不能作为权数,根据成份股不同的流通量靠档确定权数。而如果选取某一基点采用已实现流通的股份作为权数来编制上证指数,那么像权重股目前这种“杠杆作用”将会消失,这样的指数也就能真实地反映市场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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