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导,宣化河北北方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在收取患者住院费时还要加收12元保险费用,而多数患者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糊里糊涂地交了钱。
记者对此进行了实地考察。1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在该医院住院收费窗口,亲眼目睹一名前来办理住院手续的男士交完住院押金后,收费人员让其再交12元钱,男士将钱递进了窗口。记者问该男士交的什么钱?男士表示不知道。收费员这才说是交10元保险费,2元水票费,并警惕地说是自愿买的。而刚才那位男士知道情况后连忙说不想买,收费人员只好将钱退了。随后记者又在四十分钟左右时间里看到五、六位办理手续的患者家属,手里都拿着一张某保险公司的住院病人意外伤害保险单。记者上前询问,多数人并不知道住院费中包括保险,有些人看到是买了保险,但也不知保的是什么险种。
记者为此采访了该院副院长车建斌及住院处主任王维成,他们表示推行该项保险是为了解决患者住院期间意外伤害赔付的问题,并一直贯彻“患者自愿”的原则,至于多数患者家属不知情,属于个别工作人员操作的问题,并非医院初衷。记者得知,该医院自2005年5月份开始办理这项保险,住院处王主任说已经赔付了几起。记者又专门致电保险公司,公司告知此保险只对医院不对个人,目前也只赔付了一起。资料来源于《燕赵都市报》 记者 李彦宏 张岩
看了这条消息笔者感到,我们的老百姓太弱势了!在绝对卖方市场的医患关系下的时间太久了,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也可以说是弱势思维!面对侵犯了自己知情权、自愿购买商品权的商业欺诈行为,有的连问问情况的勇气都没有,或许是怕医院对病人实施报复手段,只能是吃个喇叭亏算了!正是这种弱势思维反过来助长了垄断部门的强势意识,根本不考虑患者是否需要,根本不告诉患者实情,根本不征求患者意见,只采用一维式的线性思维方式,这与火车票长价,随意停水停电的思维方式是一致的。看来要想建成法制社会,一方面要执法部门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普通老百姓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自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有序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