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继铁道部10日宣布今年春运不涨价后,发改委和交通部1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路运输企业在春运期间也不得涨价、加成。交通部相关处室一工作员称,公路和铁路不一样,铁路是国有,铁道部可统一对外发布说不涨价,但公路票价制订者在地方部门。他说,通知只是一原则性规定,春运公路车票具体价格由地方交通部门和物价部门协调制订。(1月20日《文汇报》)
与百姓民生攸关的公用事业价格,在最近一个月来,可谓找准了草根民意的对接与欣慰点,先期是去年12月26日,广东省全国罕见地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随即得到国家发改委的高调肯许,不管各地抱守“初装费”的意识如何坚固,但独守的垄断利益即刻被“首吃螃蟹”者捅了个大洞;接着是1月14日,在国际油价回落到一年半以来的最低点时,发改委首度下调国内汽油价;1月17日,发改委再度宣布下调国内航油附加收费标准。
不涨反降的呼声势如破竹,公民社会中的民意诉求在这个冬深春来的枝头上结了一枚硕果。价格的设置,是重要的经济杠杆,无法长期背离市场经济规律,有上调的选项,必然就有不涨与下降的选项。况且诸如百姓交通互往、生火做饭等特殊性公用事业,除了国家投入更多的维护资源与管理智识外,更应站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高度,尽最大化的行政服务去缓和百姓民生成本上升之堪负。
但防范“春运公路不涨价”成为百姓眼中的一枚画饼,或者说要守住这枚“民意硕果”,至少还需保障措施的全力和及时跟进。比如,我们应坚决督促各地交通与物价部门不能让“不涨令”变成一纸空文。诚如前述那名交通部工作人员所称,公路不像铁路可以一竿子插到底。颇长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公路运输的所有制构成很复杂,国营、集体、民营可谓应有应有,这种公路运输体系的形成是由于公路建设的特性决定的。
那么,如何让价不涨的死命令使每一个运输单位都能无条件的执行呢?这就给相关执行这条命令的行政监守部门提出一个艰巨的落实任务。比如,如何平衡以此带来的利润下跌,如何防范一些运输单位变通涨价或打折执行“不涨令”,如何杜绝一些地方的行政监守执行机构与运输部门的“灰色利益”的互动,使“不涨令”成来一纸空头支票?这均需相关措施的量化与细化。
这是因为当今中国官商勾结的现象在我们的身边并不鲜见,一些人演绎“上有政策、下面有对策”的手法可谓娴熟。交通部理应充分估量这项“民意硕果”能挺过春运的难度,及时与有权和有能力制约运输部门不得不执行“不涨令”的机构形成一股坚实的行政合力,力保此项惠民政策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