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则“见善不为”的新闻报道


 

《鲁南晨刊》10月16日报道:10月13日中午,一名72岁的老人在山亭区香港街东段某影楼附近摔倒后,躺在地上近2分钟不能言语,围观的路人七嘴八舌却始终没有一人出来伸出援手搀扶一下。一名路过的女孩见状请求妈妈“扶他一把”,却被妈妈打了小手:“小孩子别管闲事,到时赖着我们怎么办?”

读了这篇报道,深深理解作者与编者的善良用心与针砭之意。然而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状况被习以为常?想想看,搀扶路倒之人的“小善”,与面对行凶歹徒、水火灾难见义勇为不一样,没有“性命攸关”的严峻考验,所以过去都是人们自觉的行动,很少出现麻木之人。如今面对“小善”众人冷漠不为,甚至明确表示“不可为”,担心“被赖着怎么办”,这就引起人们的忧思了啊!

由此想起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好心彭宇搀扶一位摔倒在路上的老太太,热心帮扶到底送其进了医院,却被诬赖为“小伙子,就是你撞的我啊!”结果,面对警察伪证,百口莫辩,被法官以“常理”推论,判决赔款4万多元。于是舆论大哗,众人皆困:以后谁敢学雷锋?就此我曾撰文《彭宇案粉碎了“两个神圣”》,说“彭宇案”的判决粉碎了“法律是公正的”和“好人好心有好报”的理念。

是啊,有了这样的负义之举,有了这样的糊涂法官,有了这样的司法实践,类似的“小善”实在难为。所以啊,我想说,看见路倒不伸手,也别责难不道德!“勿以善小而不为”,非不为也,是不敢也!

美好与善良是传统,但是美好与善良培育很难,粉碎很易。做好事担心“被赖着”,这种局面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怎么办?但愿不再积重难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