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混业经营时代来临了吗?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中间业务的概念、可开办的业务范围、准入制度、审批程序和收费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由于这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国内开办以来监管当局首次对其进行明文规定,金融界、舆论界、理论界等各方人士对此表现出十分的关注,认为在中国即将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在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竞争加剧的情形下,这一《规定》的出台必将对国内商业银行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高自身竞争能力以及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有所促进。在《规定》中,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商业银行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的条款引起了一些人士的特别兴趣,虽然央行有关人士称《规定》的出台并不是要重新回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混业经营状态,目前不允许银行代理股票买卖。但还是有人据此断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将由此松动,银、保、证混业经营的大门即将开启,我国又将融入混业经营的国际大潮之中。

  对于《规定》一出台混业经营时代就来临之观点,笔者暂时不敢苟同。但是,由于目前国际上混业经营大潮已不可逆转,国内金融业要融入国际金融大舞台,要参与全球竞争,分业经营也好,混业经营也罢,金融监管当局迟早是要作出选择的。因此,作为一种导向性的东西,《规定》中的这一条款可能促成今后银行、保险、证券三业合作的愈演愈烈,但前提必须是以不违背时下金融监管规定为原则,也就是一种有序的!积极的合作。笔者以为,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三业合作基础上,可以采用时下国际流行的!国内或明或暗存在的金融控股集团方式,既避免了以往混业经营所带来的风险传递,又囊括了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提供一站式服务,有助于拓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领域,增强国内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为未来国内金融业选择走何种路线探明道路。应该讲,金融控股集团是时下国内金融企业为之奋斗,向之靠拢的一种方向。

  虽然金融控股集团囊括了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但其遵循“分业经营”的规定,且不违背时下监管当局的各项监管规定为原则。但是,应该看到的是,这一方式更有利于银行、保险、证券相互之间的合作。在我国即将加入,金融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国内银行业要提高竞争能力,必须走出时下业务较为单一,业务品种以信贷为主,风险大且收益不稳定的现状,调整经营战略,加快金融创新,逐渐向中间业务转移。而在现行“分业经营”政策下,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重心是加强与保险、证券业的合作。事实上,早在《规定》出台之前,银行就利用其货币资金管理与结算网点多且分布广等优势,与保险、证券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与竞争。近两年来,银行方面积极推出银证转帐、银证通等与证券交易相关的业务,与保险企业共同推出并销售保险新品,使市民百姓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有耳目一新之感。但是,在《规定》出台之前,银行所从事的代理证券业务等中间业务处于违法违规的风险之中。而《规定》的出台,特别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商业银行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条款的制定,则使银行免除了后顾之忧,可以在金融控股集团的模式之中,展开手脚大展宏图,与国外金融集团一比高下。

  中国光大集团和中信集团的发展壮大进一步表明金融控股集团是国内金融业为之奋斗、向之靠拢的一种方向。作为《规定》出台前国内最具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两家企业,其超常规的发展是与这一模式分不开的。据悉,中国光大集团已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等多家金融机构,是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拥有在香港上市的子公司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和香港建设公司。光大集团北京总部和光大集团香港总部各自为独立法人,分别直接交叉控制着境内外银行、证券、信托、实业等涉及各行业的上市、非上市公司19家和10家,间接控制的孙子公司几十家。近年来,光大集团又向保险业迈进。早在1999年底,短短的8天时间,中国光大集团及其旗下机构分别与国内外几家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共同进军保险业,其动作之快,令人目不暇接。先是中国光大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京签署合作协议,后是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加拿大永明人寿在京宣布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的合资寿险公司;紧接着,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与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澳大利亚维信保险(亚洲)有限公司宣布在香港合资成立标准人寿(亚洲)有限公司,欲在香港保险市场占一席之地。从此,中国光大集团除了经营好现有的银行!投资银行和证券业务之外,又借助其庞大的分销系统,将新添加的保险业务介绍给它的银行证券客户,进一步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发展。

  作为一有拥有22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公司、5家上市公司、8家港澳和境外子公司、3个境外代表机构,涉及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实业、房地产、旅游以及贸易等行业,总资产近3000亿元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一家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金融企业,业务拓展能力较强。2000年初,中信公司与英国保诚集团在伦敦签署协议,拆资2亿元人民币,双方各占50%股份,在广州成立合资寿险公司,共同进入中国保险市场。这是继中国光大集团与加拿大永明人寿宣布在中国成立合资寿险公司后,第二例由中国主营银行证券业务的集团公司涉足保险行业"目前,中信公司正加快组建中信金融控股公司,预计年底将筹组完成,筹建中的中信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资产将包括银行、证券、信托,以及保险等业务,香港的上市银行中信嘉华估计也会包括在中信金融控股公司内。中信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将进一步提高中信公司在金融行业的竞争力,从而为中国加入WTO作准备。

  随着《规定》的逐步实施,以及监管当局政策的日趋明朗,越来越多的金融企业必将走到金融控股集团这一阵营,而金融控股集团这一模式又将反过来促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乃至国内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到那时,混业经营、分业经营都已不再重要,你说呢?

  一篇旧作,原刊于《上海金融报》2001年7月19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