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体系浅析中国强国之道――以普通法系的信仰力驱动大陆法系的执行力


  前言:
  在目前中国看见两种现象:一方面经济和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正变得越来越畸形;“不守规则”的行为越来越多,腐败现象渐趋严重,社会各类潜在危机日渐露头,社会和谐只成一句空号。中国民族整个的思维方式、思维观念基本变形,装腔作势、唯利是图、阳奉阴违的表象到处可见。人与人之间失去了信任、失去了友谊和真情,并对社会开始置疑,转而以个人利益为中心。那么,这一切问题的症结何在呢?本人认为,信仰力的缺失,是导致一切问题尤其是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揭示腐败症状本质,凸显中国法制的虚脱乏力

  目前我国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腐败问题,这也诱发了其它不稳定的社会因素。目前我国腐败问题主要反映在:

  1、“腐败征途”高歌猛进

  与中国GDP的表面虚荣相比,目前中国腐败的增长速度可说是实实在在。但就世界其它国家的发展进程来看,中国腐败的高峰值远未到来――据国际权威数字历史总结,当一个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5000美元时,这个国家的腐败行为才达到最顶峰时期,而这个国家到了国民人均5000—10000万美元年收入及更高时,国民的整体利益和素质就会有效的对腐败产生制遏。中国自2003年起,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第一次超过了1000美元水平。这就是说,按国际发达国家以往走过的腐败之路,中国社会还远未达到腐败的最高值。以此类推,中国21世纪以来的腐败,对未来中国来说远未达到高峰值、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大腐败时代还远没有到来。

  如何抑制这种腐败现象的增长?已成为我国最头痛的问题、最迫切解决的问题。

  2、“木炭现象”愈演愈烈

  在中国的腐败现象猛增之际,腐败阶层总不希望这种现象能涌至社会表面,因此,众人的刻意遮掩行为就形成了“木炭现象”。木炭的外表与内心都是黑的,如果你试图去把它洗白,那么即使把整根木炭都洗掉,木炭还是洗不白。对于这些腐败分子,他们总试图用一些所谓正大光明的行为来遮掩自己的腐败行径,却反而得到欲盖弥彰的效果,也即越掩越黑,其根本原因是他们的私欲是越来越强的,他们的人生观就是一个不可破的“贪”字。因其与木炭同形同理,其行为也就被称为“木炭现象”。

  而欲消除这种木炭现象,最有效的仍是从“碳心”入手,抓住病根对症施治。

  3、“种子原理”助长风气

  任何一颗正常的“种子”,有了合适的“水份”和“温度”,谁能阻止它在春天里不发芽、不生长、不开花和不结果呢?绝不可能!那么,千千万万颗“腐败”的种子,有了国家制度提供的生态环境——“温度”和“水份”,不发芽也是不可能的。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相对经济体制改革严重滞后,而中国数千年流传下来的用人问题,更加剧了腐败问题。

  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每个有权力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趋于把权力用至极限。”就形象地指出了目前中国腐败现象的重要因素。

  而如何才能打破社会上的种子原理?其实很简单,在自然界中,只要断绝了“水份”和“温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元素,任何“种子”就根本不可能发芽。那么这对于中国日益严峻的反腐败大业,理应有所启迪?其实,种子发芽,错误不在种子,不要一味地责怪种子,该反省的是提供发芽条件的生态环境。

  4、“老鼠原理”牢不可破

  有机会腐败之人就像“老鼠”,都是些有权有势的人。老鼠有可能自己制定出一种规则,限定自己不再偷吃大米、不再害人吗?而让“老鼠”自己制造灭“鼠”器、“老鼠夹”去消灭“老鼠”,更是不可能的。因此,“老鼠”会建立一个合适的环境来让自己生存,这已形成了一种均衡博弈。在中国这种典型的体制下,更是牢不可破。而在地球上要消灭“老鼠”,唯一的法则就是要建立一种生态制衡的环境,要培养和扶持“老鼠”的“天敌”,健全的法系――“猫”!但目前中国市场的“猫”,拿着主人的厚禄,往往是中看不中用的“假把式”,完全失去了抓“鼠”的功能,因为当今社会“老鼠”已成为“猫”的主人。

  以上腐败现象的出现并恶化,折射出中国目前最根源的问题――我国大陆法系统治下的法制监管不严,社会各层没有形成自觉的遵法守法意识,更没有形成自然的对法制的信仰。

二、笑看中国普通法系,暴露中国法制的监督乏力与漏洞百出

  笔者曾在报纸和网上见到以下的小道消息,搞笑的话题却让人笑不出来:

  1、“严禁用公款打麻将”:地球人都知道,挪用公款是什么样的行为,而某市建设局竟然需要用发放红头文件的形式来禁止把公款用于打麻将,可见目前我国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效力缺失。而这种法律效力缺失引起的后果虽表面可笑至极,但沉思之后却感到问题的严重。

  2、“中小学教师严禁*污猥亵女生”:这则条款出现在湖南省益阳市**区和**区两个教育局颁发的“教师准则”内,很难想象这种完全已触犯了刑律的行为条款,却很不严肃地上了教育系统的“禁令”之中。而这种禁令的颁布也彰显了目前我国国民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3、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在一起”:《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曾经有过这么一则条款,但父女、母子、兄妹都属于这一范畴,他们也不能同住,简直荒唐可笑。在讲求大陆法系的中国,法律规定都是要明文规定的,但出现如此明文上的错误,却可反应出目前法律的公信力也出现紕露。

  4、“不准为男领导配女秘书”:四川省政府不允许男领导配备女秘书的理由是因为,女秘书容易和男领导发生生活作风问题,从而在工作上影响男领导,既而导致领导失职或腐败,祸国殃民。这么可笑的理由竟然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中,那岂不是说男领导的自觉性都是如此之差?

  可以看出,在中国的大陆法系的管理体制下,目前中国法制在执行效力上极度低下,国民尤其是需要作为表率的政府领导的自觉性和自律性普遍不高,竟需要用如此可笑的法律条例来限制,其严重情况可见一斑。孔子曰:“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所以要想让普通百姓安居乐业,遵守社会法制,我们的领导干部就必须先修炼好自己,作好自己的榜样作用。而该如何去提升大陆法系的执行力,提升国民的自觉性,特别是政府领导的自觉性,这是我们中华民族期待解决的问题。

三、注重“普通法系”培育,驱动“大陆法系”的严格执行

  那么,在我国目前法律监管乏力,国民自觉性不高的情况下,该如何使大陆法系的执行力得到提高?本人认为,应从法律信仰的培育入手,不断加强普通法系的力度,展长远眼光,从巨到细缓步执行,以“普通法系”的信仰力驱动“大陆法系”的执行力。

  1、加大法系的控制,建立一套服从法制的纪律

  中国的法律系统是大陆法系,目前的中国的大陆法系并不完善,其在中国表现出来的最大缺点是法律的滞后性,这就导致了很多时候会出现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不符,容易使更多“老鼠”钻空子,也容易使国民都形成被动的管教心理。

  另外,国民普遍缺少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即缺少了自觉性的纪律。从另角度来讲,我们国家基本上是把大陆法系法条抄进来了,但大陆法系的精神面却没有抄进来。在普通法系的国家,纪律是自然形成的,是学不会的。但是完善的大陆法系却可以靠行政命令,靠长官的意志而全民皆兵、全民建设、促成经济发展。因此我们的结论很简单,法系不重要,但透过法系而建立起来的纪律才是强国之本。如共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达到了“肚子饿得呱呱叫,桔子掉在地上都不拿”的境界。这才是保证国家强大的关键因素。

  但有些人认为大陆法系不如普通法系更有效力而建议要彻底改变,其实这也大可不必。因为从社会体制与国民信念来看,不论是称作何种法系,只要能切实地提升国民自觉自律的习性,能加强整治社会腐败的力度,就能为国家变强奠定基础,因此,完全没必要按条理制度死搬硬套。通过科学模仿灵活运用,针对问题不断完善,必能从根源上逐渐解决社会问题。但是曾有人问我,中国人的服从性是很高的,这不也是纪律吗?可是这不是强国的纪律,我们所讲的强国的纪律不要对、对君主的个人服从,我们要建立一套全国老百姓服从法制的纪律,这才应该是我国目前所揭诸法制化的真正目的。

  2、加强“普通法系”的信仰力,促进“大陆法系”的执行力

  在大陆法系的治理下,国民的整体素质和道德修养与普通法系治理的国外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差距,他们普遍缺乏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观念,缺乏一种最基本的信仰和价值观。

  而普通法系治理的国家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一个现象:十八,十九世纪的超级强国是英国,二十、二十一世纪的超级强国是美国,而美英这两个国家都是普通法系的国家。为什么普通法系的国家能够造就世界强权?因为普通法系讲求一种自我尊重的不成文的良好习惯和精神信仰。举个例子讲,在公众场合开门时,中国人开门后一般都直接走过去,然后把门向后一甩,是不管后面有没有人过来。而普通法系国家的国民如果自己走在前面,一般都会把门扶着让别人走过去,才把门轻轻地带上。

  再举个例子,美国一年要调整两次日光节约时间,调快和调慢一个小时,美国媒体只是在调整前一天在主要报纸公布一条小消息而已,但第二天美国全国按照标准一起调整了时间。可见他们的自律性是多么的高。而在中国不可能做得到这种全民的自律。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普通法系所造就的这种精神已深入人心,每一个国民都流着普通法系的血,也就是靠着这个普通法系的自觉纪律在运行。因此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是不成文法,只有原则而无条文,但是所有老百姓都知道该怎么做。普通法系它培育了国民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培育和强化了国民的道德观念,帮助国民树立了一种崇高的信仰和价值观。也只有一个民族拥有强大的信仰力,法制才能得到健全和彻底执行。

  综上所述,在目前我国的“老鼠”们踊跃筑垒保护自己的现状下,在“木炭现象”的欲盖弥彰的矛盾情况下,在种子生长环境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我国理应加大“大陆法系”的控制力度,理应结合普通法系的优势,使整个国家各层都形成非常强的自律性,使国民对法律的信仰力逐渐增强,只有一个民族拥有强大的信仰力,法制才能得到健全和彻底执行,才能有效提升“大陆法系”的执行力,从根源上改善我国的社会问题。最终社会发展才能逐渐平衡,人与人、人与社会也将趋于和谐。因此以普通法系的信仰力驱动大陆法系的执行力,才是中国真正的强国之道。

 作者:刘正升 张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