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给弱势群体的失业雪上


  题记:写完这篇与”主流派”倒弹琵琶的文章后,一直不敢上网。独步在庭院里踱了一个多小时后,凝视大树得到启发:从经验认识理性,就如从树根树杆去救死扶伤,帮助弱势群体;以情和眼泪去呼叫虚无的“平等福利”,就如同从上压护树枝。理,是根部的肥料;情,是烘干水份的阳光。任凭风狂雨暴,树有肥料才能茁壮;任阳光明媚艳丽,几滴同情的泪水挽救不了树的枯死。于是,我毅然回到书桌,登录博客,推出这篇“反动文章”!欢迎批判。

  2008年起执行的<<劳动合同法>>,引爆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忧患。中国第一大电子生产企业华为集团首先发难,宁可赔偿10亿人民币,也不肯长期收养弱势劳工。接二连三沿海城市外资港台企业掀起辞工风潮。一百两百人也就算了,动则二千三千的集体辞工,宣告中国本来就不景气的就业市场,进入了更加衰弱的崩溃边缘。华为“辞工竟岗”爆光后,全国总工会及各地政府出面干涉,法律经院专家“咬文嚼字”连哄带吓,把“奸狡”的企业主压了下去。”辞工潮”貌似平息,就业市场中的弱势群体深受“地震”重灾,很多农民工‘春运’返乡后,2008年不会再告别家乡。

  好职工要用<<法>>保护吗?企业思贤若渴,求贤招贤,不惜“三顾茅庐,重金厚礼,捧在掌心”。李嘉诚制造的世界最高薪资的“打工皇帝”,月薪2.5亿港币。知人善用,任人唯贤是企业主发达的看家本领,不用“岸上人”操心!难就难在社会的“弱势群体”。真如“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弱势群体的劳动效率,文化素质,自立能力成为社会和企业的沉重负担。是“姑奸养息”,纵容包庇地保护呢?还是按质择录,竟岗培训?那一种方法利国利民利于企业社会?实践证明,增加企业用工弹性是“弱势群体”的唯一出路!只有进出方便的门,才有川流不息的行人!

  把“弱势群体”当作优质劳动力强加在企业身上,“福利”地包装起来,社会表面上是平静了,工会“大功告成”了。但企业是不会善干罢休的。明的不行,暗中来,大批不行分而治之,不把“废品劳力”清除干净,企业只有逐步衰退死亡!因为不合格的劳工会拖垮整个企业的战斗力!

  这么讲太残酷,实际上是社会人力市场的平衡规律。例如当兵。中国的农村有富足兵源,军队征兵不叫征兵,是挑兵。不找到熟人推荐,还不一定能入伍。其它国家就相反,社会上是“跑兵,逃兵,抓壮丁”。为什么会这样?征兵无标准,是人就行。掉了“身价”,成了“废铁垃圾”,失掉了“光荣,高尚”的竟争职业名份。学校更是如此,“高考剥层皮,大学分等级”。人人都说当今学生成“学奴”,但竟争使社会学习风气蒸蒸日上!改革开放以前的“铁饭碗”时代更不用说啦,没有今天的改革,北朝鲜可能比我们都会富些!南美洲的阿根廷和智利,同时改革起步,由于<<劳工法>>差别,一个20年发展不停,一跃成为南美第一,这就是智利;一个徘徊不定,而且衰落于智利之后,这就是阿根廷!

  放开企业用工的弹性,企业会大胆用工。弱势群体的劳工可多用,一个人的工两人做,大大降低弱势群体的失业率,提出过多的“弱势群体保护条例”,貌似大善大德,其实害了工人。真正有办法的是企业,”花钱消灾”或不请弱势群体,失业大军还是日益扩军,工会有什么办法下旨增加就业率?

  失业工人不会找企业麻烦。真的惹火上身,企业是“游牧族”,关厂走人!上街游行示威,断路暴乱,矛头直对政府大门。

  “指限制企业灵活聘工女富豪炮轰《劳动法》曾是中国女首富的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昨日当面向中国国家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投诉,新的中国《劳动法》限制了企业聘用工人的弹性;港商也表示,明年经营环境存在隐忧。”易锐民(香港特派员)(2007-12-19)

  报导。

  企业主报怨是危机凸现,不设法应变,社会就会大乱!改<<法>>是不行了!得在解释权上倾向企业,才可稳定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