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瑞:少林拳为何冲我少林堂?
中国武功派别多,名山古刹多,哪派更厉害?哪山更有名?自古武林讲侠义,没有争过利;古刹传佛道,没有争过名,在中国人的心中都充满着崇敬。
忽然有一日,反映少林武功的电影一个接一个横空出世,这使嵩山少林寺名声大震,电影造就了两个世界级的大腕:一个是李连杰,一个是少林寺少林武功表演队,李连杰成了国际影坛巨星,少林武功表演队游演于世界。
成了大腕,大腕就有大腕的实力,大腕就有大腕的脾气,大腕就有大腕的作派,但是,大腕能不能因此有霸气,认为“天下就只有俺一家”,不许百姓点灯?
我之所以有这样的含冤感慨,是因为少林拳要冲我“少林堂”。
“少林寺”和“少林堂”,一个在河南嵩山,一个在西南重庆;一个是武林宗门,一个是行医世家;一个是名声显赫,一个是“默默无闻”,怎么会我“少林堂”就换了少林拳?问题就出在“少林”二字。
我父亲是祖传第四代中医,1921年生,出生那天起就叫刘少林。上世纪五十年代开设“刘少林药房”。改革开放,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私人诊所必须以自己的名字注册,“少林堂”由此产生。
我们是2002年提出申请,经过国家工商局对外公示一年,无任何异议后,被授予“少林堂”名称。当年重庆“少林堂”诊所的挂牌也并未引来少林寺方面的异议。
麻烦事出在后头,2004年11月13日国家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作了一个认定“少林寺”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认定中国嵩山少林寺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41类宗教教育,体育教育服务上的“少林寺”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自此,利用驰名商标的“商人”如获尚方宝剑,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少林大搜捕”。这种“搜捕”是合法的吗?请注意,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是“少林寺”不是“少林”,认定的是“国际分类第41类宗教教育,体育教育服务上的“少林寺”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而不是涵盖所有类别。
商人做事从来以得为准则,以此自行其是,自由发挥。这样经过三年的“搜捕”,我“少林堂”被网入其中,这让我不得不喊冤哪!
第一、少林寺有千百年的历史,你早点统一号令,让天下不能出现第二个少林,我父亲1921年出生时不敢叫少林,改名叫大林什么的,不就没有今天的纠纷吗?
第二、你“少林寺”驰名商标的批复哪怕早我“少林堂”一年,在2002年拿到,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就不会给我“少林堂”批复,我就不会在今天换这一拳了吧?
第三、商标局批复的是“少林寺”为驰名商标,没有说“少林”是驰名商标,这就明确指出了“少林寺”是特定范围的名称,专指宗教教育和体育教育,如果按商人的漠视规则的任意涵盖,天下有多少人叫少林呀,有多少个以此命名的“少林饮食店”、“少林浴室”等个体私人企业将被“斩尽杀绝”呢?
其实撒网的人也不会这样做,饮食店等那都是小角色,是不在他们眼里的。
之所以针对“少林堂”,是因为“少林堂”有着不同寻常的历史背景:我父亲刘少林是重庆首届佛教协会理事,并获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老题词;与四川省佛教协会会长清定大师,宽霖大师和重庆各寺庙高僧大都有深厚佛缘。我们父子两代曾为多个原党和国家领导人诊病治疗。迟浩田、张爱萍等同志为题词,原国防部长迟浩田的题词:书敬刘少林教授——祖孙三代名中医,誉满华夏扶伤人。
我和父亲共为宏扬祖国的中医药文化,创建了中国第一家“民间医药博物馆”,搜集了自石器时代至今上万医药文物及数万册古医书。我还曾到美国、德国、比利时等国讲述传授中国医术,并著书立说,出版了十几种学问研究和科普著作。“少林堂”的医药科技产品,曾在国际、国内多次获奖。
我们的应症患者成千上万,他们都是慕“少林堂”历史悠久治病救人的名声而来。今年四月,我突然收到文件。文件是少林寺的委托人提出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要求“少林堂”更名,否则就构成对少林寺的侵权。这份文件的出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的目的,找有影响的“少林堂”打,这是武打规则。但是他们考虑过要尊重那么多患者的利益吗?要尊重我们这样一个济世悬壶,以治病救人为宗旨的中医世家的历史吗?要尊重国家有关部门对“少林堂”的批准认定吗?
第四、按照少林寺的逻辑推理,百年历史的北京驰名商标“同仁堂”不是也可以发号施令,让上百年的“同仁医院”改名吗?怎么就没听说“同仁堂”作过这等荒唐而不讲理的事呢?
第五、更让我百思而不得其解是中国佛协会也“严正声明”:“任何不经少林寺法人代表同意冠以“少林”或“少林寺”的名称,品牌,均属侵权行为,一律得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蹊跷了,佛教协会也是一个宗教组织,佛法讲就慈悲为怀的,宗教组织怎么发布全国性的政令?佛教教义怎么作用于商业行为?这个“严正声明”的出现不值得人们问一个为什么吗?
究竟是“少林堂”侵少林寺的权,还是少林寺要侵“少林堂”的权?
我就此求教于天下有识之士,请天下有识之士为我释难解疑说个公道。
刘光瑞
本文是转述重庆刘少林堂法人代表刘光瑞的说法,不代表蔡律的观点,我转发出来供法学界高人参考、请益,我主张维护少林寺的尊严和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政策和法律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我热爱少林文化,尊重少林大师。
蔡律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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