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自杀秀”,谁能玩得起?


    现代人喜欢“作秀”,这已然成为了一种“时尚”。明星秀、官场秀、商场秀之类是层出不穷,愈演愈烈。令人惊讶的是,近两年又冒出了另一类“作秀”方式,这就是以生命为赌注的“自杀秀”。

    据《南国早报》12月1日报道:11月29日中午,一名男子坐在贵港市金港大道德宝华厦16楼窗台边缘欲跳楼,有关部门花了3个小时将他解救下来。没想到11月30日凌晨2时许,该男子又爬上与德宝华厦一街之隔的国际生活港五楼室外空调机的架子上,怎么都不肯下来。几个小时后,该男子的家属放弃了劝说离开现场。僵持了11个小时后,该楼的业主怕晦气,自发凑了500元给该男子,该男子才肯下来。据了解,该男子以前就曾表演过跳楼秀。

    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此前,我只听说过上演“自杀秀”者,除精神问题、感情问题和“原因不明”者,大部分是因为“希望解决个人问题”的。我们知道,一个智力和精神正常的人,都是存有一份自尊和羞耻之心的,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会做出令自己脸面扫地的事情。以我的理解,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意呐喊“我不想活了,我要去死”,惹得众人围观,这种“猴戏”式的举动是十分令人难堪的,无论对自己的精神、自尊和心理都是一种沉重地打击和损害,这份压力非常人所能承受。但像这名男子毫无“理由”地玩“自杀秀”,还真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回”。

    但是,要知道一人作秀,公众埋单,每有“跳楼”“跳桥”,必是车堵路塞,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社会正常运转。据参与营救的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男子叫姜某。姜某的家属曾来劝说他,但几个小时后,家属放弃了营救,称“死就死吧”,离开了现场。但消防人员和城北派出所的民警一直在守候,坚持劝说。消防部门在该男子正下方展开气垫,以防万一。一直到中午12时50分,姜某足足和营救人员僵持了11个小时。正当营救人员十分无奈的时候,该大楼的几位业主怕姜某真的跳楼“晦气”,自发凑了500元给他。姜某一见钱,就马上表示“不跳了”。

    过去,我一直弄不懂什么叫“见钱眼开”,今天我算开了眼界,500元竟然“买”下了“自杀秀”。但“警察叔叔”却大受其苦了,白忙乎了11个小时啊。城北派出所的一位民警说,为了劝说姜某,他“口水都说干了”,中午饭也来不及吃,十分疲劳。而贵港消防支队港北中队为了守候姜某,轮换了两批消防官兵。

    据警方介绍,姜某是贵港市八塘镇人,他放弃“自杀”后,就自行离开了。记者联系贵港市八塘镇派出所负责人,他表示,2007年7月14日,姜某就曾爬到该镇一家工厂的水塔欲“跳塔”。当日,姜某与营救人员一共僵持了11小时,还很荒唐地要民警对他说“我爱你”。姜某的家属说过,姜某在广东打工时也曾爬上电线杆扬言“自杀”,对他如此怪异的举动,家人也很无奈。

    家人无奈,可以理解,但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不能无奈。政府部门是为社会服务而设立的,营救处于危险当中的生命是履行职责所在,但也不能随意浪费社会资源、警力资源。对这种毫无“理由”,一而在再而三地玩“自杀秀”,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是不是也要依法惩处呢?因为这种“自杀秀”姜某愿意玩,玩得起,可公众不愿意玩,也玩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