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央加大了对基层和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但由于面广线长,特别是每个部门都养了不少的闲人,个个都睁大眼睛在财政资金的通道中等待,层层克扣,级级扒毛,转移支付到乡村时已是十之五六。而其他专项资金就更加微乎其微,很多部门都是挂着“基层”和“农”字的“羊头”,卖着自己的“狗肉”。基层为多分得一些财政拨款,要往县里市里跑,甚至千方百计找关系往省里和中央跑,那些跑得快、跑得好的,分的也就越多,更是出台了诸如“争取到国、省、市的无偿拨款和项目投资,按到位金额的5-15%奖励有关人员”的红头文件,有些地方甚至私下里规定50%的手续费,导致行贿受贿现象的泛滥。而这些项目资金拨下来已经是九牛一毛了,有的装点一下门面,比如国土开发资金,国土部门自定项目、自定价格、自我开发,其中的黑洞自不必说,还反而把良田开成了荒地。有的一分钱都没有到项目上去,做假帐应付了事,比如就有一些新闻报道披露有些地方的林业局长冒领退耕还林资金。
湘南的某个乡镇,一个非常强有力的市长到这里视察一家民营农业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市长决定从专项资金中给予20万元的支持,可是,在市政府某部门领取该资金时,该部门声称按“例规”要5万元的“立项费”,这家企业的老总只得去找市长,该部门在市长的干预下却把钱拨到下属的县级部门,企业的老总与乡党委书记一同到县级部门领钱时,乡党委书记告诉他:我们在上面争取资金时的“例规”一般是20%——40%,有时甚至是50%,你这笔款如果不是市长的专项资金绝对远远要超过好几倍。再说,不是市长到你这里来、不是市长满意也不会有这么一笔资金给你,也就是说,给你这笔钱是偶然性的而非必然性的,为什么一定要给钱给你?虽说有宏观的政策却没有明确的规定,给你的钱体现了领导的个人感情,不给你钱也没有责任。因为与你同样的情况多的是、却没有给钱。所以给你的钱是正确的,有政策依据;不给你的钱也是正确的,也有政策依据。最后书记协调有关县领导签字并请县级部门酒足饭饱后付了2万元的“例规”才终于把钱领出。因此,目前对农村的转移支付等各项财政拨款制度已经到非改不可的地步。
100多年前 “三权分立” 的美国腐败和“非秩序”,远比今天的中国要严重得多,而后来美国人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们找准了财政改革的切入点,从规范财政制度开始,由财政改革推动政治改革,由政治改革带动社会进步,既促使社会全面变革,又避免了“暴力革命”,从而兼顾了“改革、稳定、发展”,这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所谓“民主文明”。马克思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真理:上层建筑的任何变革都决定于经济基础。而财政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属性,是连接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纽带,因此,财政改革具有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的双重属性,财政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了“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的社会定理;社会矛盾,从本质上来说,是经济利益分配的矛盾。今天农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是处于中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在绝大多数农民的温饱已经大体解决下,为什么还会存在着如此严重的社会矛盾呢?因为今天的农民问题主要是发展问题而不是生存问题,其本质上是一个国家利益分配的平等问题,也就是公共产品的短缺问题。笔者认为,改革现行的财政制度来实现社会公平,已经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