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我国劳动力市场有二个认识,一是我国劳动供求总量矛盾正在缓解,其二是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正在变得突出。
自2003年春季以来,东南沿海地区的企业一直受到缺工问题的困扰。在广东东莞首次官方确认民工紧缺以来,随后此波迅及整个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地区,并向中西部地区纵深发展。据保守估计,目前广东省劳动力短缺数量可能超过100万人。长三角地区以宁波为例,企业缺用的农民工人数为2.9万,该439家企业目前的从业人员为22.95万人,用工缺口达12.6%。而在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城市,有一定技能的生产工人都严重短缺。用工荒的问题,不只是一个农民工输出地与接收地的矛盾关系问题,由于在农民工输出大省江西、湖北同样出现了用工难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民工荒问题本质上已然是一个城乡关系问题,这是一个遍布全国的问题。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对农民工用工短缺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并于2004年9月8日公布了《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中指出,"企业缺工主要发生在珠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加工制造业聚集地区,重点地区估计缺工10%左右",并认为"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企业用工迅速扩张、经济增长模式面临变革等多种原因造成局部地区民工短缺"。判断该现象的本质"是当地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和工资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市场调节的结果,而不是政策性的障碍"。因此,要求"政府应冷静对待,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谨慎进行行政干预,同时应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企业的信息引导,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和培训,加强劳工权益保护。有关部门应预见到今后沿海地区产业结构提升、向中西部梯度转移的可能趋势,及早研究采取相应对策"。据此,分析产生“用工荒”问题的多元因素:
1、工资缺乏吸引力和劳动条件差是"用工荒“产生的直接原因。长期以来,我市的工业企业主要依靠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经济高速增长,有许多企业靠压低工资我,减少改善劳动条件等必要投入实现低成本。所谓的劳动力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挤压了劳动者合理的劳动待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而形成的。"有关研究表明,珠三角地区12年来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佛山不少企业外来工月工资在10年前就已达到600-1000元,但现在还是这个水平。而这些年来消费物价总体水平已明显上升,导致广东、福建等省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目前广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比江苏低160多元;珠三角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为510元,甚至低于山西、江西520元的标准,东莞为450元,深圳特区外来工最低工资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后为388元"(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还有一个直接的因素,就是物价的上升与农民工进城生活费用的提高。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农民工在城市里用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的增长迅速,这就大大提高了他们进城务工的实际成本。除此以外,一些政策性因素也是提高他们城市生活成本的重要因素。进入北京市务工的农民工办理年内有效的《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婚育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至少要开支450元(《财经》,2001年第10期)。今年上半年,深圳推进的"梳理行动"拆除大量违章建筑和窝棚,总计拆除的面积2382万平方米(《深圳特区报》,2004年6月13日),而这样一些窝棚恰恰是外来民工的聚集地,随着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发展,农民工在都市的生存空间将受到压缩。
2、工业园区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失衡、是造成“用工荒”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我国各城市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的优惠政策的落实,进驻各地工业园区的企业呈几何级增加,企业的增多势必造成用工的猛涨。据广丰芦林工业园区统计,目前需要的7000多名员工中,80%集中在服装加工业.产业结构相同或相似的企业聚集在同一地区,需要的又是同一年龄段的劳动力,这也容易造成劳动力的局部短缺。东莞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民工缺失严重。根据2004年8月12日该市政府本年举行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信息可知,该年1—6月份,该市"完成生产总值56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9%;进出口总额293点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在经济整体呈平稳增长态势中,尤以吸纳外资增速过半百而引人瞩目。上半年,该市实际利用外资15.9亿美元,新签投资额超500万美元的项目有35宗,增资扩产项目2239宗"。故此,经济的超速发展和工业的规模扩张,对农民工需求的扩大,在与民工供给增长出现相对差距的情况下,民工荒的爆发是势在必然。
3、熟练工短缺也是形成“用工荒”重要原因。对“用工荒”进行具体分析,不难发现,随着城市产业不断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转化,在岗位供给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出现了"知识断裂"(薛世君:中国青年报,2004年8月10日)。一方面新型产业需要具有相对技术含量的产业工人,而现实中出现的是农民工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而且社会职业教育因为高收费而严重阻滞劳动力资源的素质提升,从而形成劳动力供求之间的"知识断裂"。在“用工荒”中,其实最紧缺的是熟练工,确切地讲是“技工荒”。
4、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农业收入增加。贯彻落实中央05年一号文件、取消农业税,“提高农产品价格”,一方面它可以提高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对农民工回乡务农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但另外一方面,农产品价格的提升,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工来说则大大增加了生活的成本或降低了生活的质量。所以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可以构成农民工回乡的主动和被动的双重原因。
5、劳动力市场机构不完善,功能不健全也是“用工荒”现象形成的一个不可回避的原因。“农民工在市场流动中实现的劳动力配置,确实与政府、单位计划管理没有太大关系,政府组织的流动仅占3%,而90%以上都是农民工自己或亲友运作的”(李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当前我国城市化和流动人口的几个理论问题》)。虽然农民工的外出务工收入已经构成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增长点,是带动内地消费市场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和人力资源,但是各农民工输出大省并没有对此有多少服务性作为,农民工的流动基本上一直处于自发的、自谋生计的状态之中,由于自发性总是与一定的盲目性相生,在供求之间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有效的组织行为是在农民工绝对供给量可以确保的情况下仍然爆发民工荒的重要原因。这种现象近二三年来虽然有了很大变化,但仍有以下问题:首先是劳动力市场网络不够完善,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难以共享,不能适应劳动力供需的要求。其次是劳动力供求信息不对称,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分离,信息传输链条受阻或延长,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不能共享"。再次是劳动力市场管理不规范,一个城市中往往有许多各类大小中介机构,既有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的,也有个体的,还有缺乏资质的“地下中介”组织鱼目混珠、良莠难辨$。由于信息不灵,组织不力,服务不周,不仅造成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使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集中在春节前后外出打工,增加了就业管理难度,而且增加了外出劳动力自身开支,增加了就业成本。
对此,提出解决“用工荒”问题的一般性建议:1、必须妥善解决工资待遇问题,切实改善用工条件。首先,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政府要制定规则,完善市场机制,让工资协议在公平、透明的条件下达成,在必要的时候要干预市场,其中包括确立最低工资标准。其次,企业应按经济规律善待民工,如果企业只简单把人当作工具来使用,没有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缺乏对外来务工人员必要的尊重,那么企业在拼命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实际是在损害自己的利益和破坏自己的形象,对企业而言,应该自查一下自身是否有不善待民工的问题,并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解决民工的待遇问题,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再次要为民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民工得到应有的尊严和尊重。工资低下、苦脏累险、生活条件恶劣的企业出现“用工荒”是必然现象。
2、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积极提高劳动力素质,针对劳动力需求较大的情况,可通过培训调整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以适应劳动力需求结构的要求。认真制定就业培训的总体规划,按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组建职业培训基地或培训集团,完善职业培训体系,结合当地的实际开展特色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对口培训,提高劳动力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并与职业技能鉴定挂钩,将“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受益面进一步延伸覆盖到各个层面,调动各类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同时要创造培训品牌,做大做强培训基地。一般来说,一个城市职业培训向形成规模、创造品牌方向发展方面,工业化方面的主要职业(工种)有: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服务于城市化的主要职业(工种)有物业管理师、花卉园艺工;滨江滨湖地区发展需要的主要职业(工种)有水生动物饲养工、珍珠养殖工;适应农村和农业发展需要的主要职业(工种)有农艺工、家庭饲养工、农业实验工;满足生活需要的第三产业服务业的主要职业(工种)有导游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适应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需要具有较高技能的主要职业(工种)有组合机床操作工、模具制造工、焊工、计算机软件工;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素质的普通职业(工种)有缝纫熟练工、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
3、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实行城乡统筹就业管理,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三化”要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国家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拓展网络覆盖面,建立健全纵向到乡镇、社区,横向到国内主要大中城市的网络。
自2003年春季以来,东南沿海地区的企业一直受到缺工问题的困扰。在广东东莞首次官方确认民工紧缺以来,随后此波迅及整个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地区,并向中西部地区纵深发展。据保守估计,目前广东省劳动力短缺数量可能超过100万人。长三角地区以宁波为例,企业缺用的农民工人数为2.9万,该439家企业目前的从业人员为22.95万人,用工缺口达12.6%。而在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城市,有一定技能的生产工人都严重短缺。用工荒的问题,不只是一个农民工输出地与接收地的矛盾关系问题,由于在农民工输出大省江西、湖北同样出现了用工难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民工荒问题本质上已然是一个城乡关系问题,这是一个遍布全国的问题。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对农民工用工短缺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并于2004年9月8日公布了《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中指出,"企业缺工主要发生在珠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加工制造业聚集地区,重点地区估计缺工10%左右",并认为"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企业用工迅速扩张、经济增长模式面临变革等多种原因造成局部地区民工短缺"。判断该现象的本质"是当地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和工资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市场调节的结果,而不是政策性的障碍"。因此,要求"政府应冷静对待,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谨慎进行行政干预,同时应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企业的信息引导,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和培训,加强劳工权益保护。有关部门应预见到今后沿海地区产业结构提升、向中西部梯度转移的可能趋势,及早研究采取相应对策"。据此,分析产生“用工荒”问题的多元因素:
1、工资缺乏吸引力和劳动条件差是"用工荒“产生的直接原因。长期以来,我市的工业企业主要依靠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经济高速增长,有许多企业靠压低工资我,减少改善劳动条件等必要投入实现低成本。所谓的劳动力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挤压了劳动者合理的劳动待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而形成的。"有关研究表明,珠三角地区12年来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佛山不少企业外来工月工资在10年前就已达到600-1000元,但现在还是这个水平。而这些年来消费物价总体水平已明显上升,导致广东、福建等省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目前广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比江苏低160多元;珠三角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为510元,甚至低于山西、江西520元的标准,东莞为450元,深圳特区外来工最低工资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后为388元"(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还有一个直接的因素,就是物价的上升与农民工进城生活费用的提高。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农民工在城市里用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的增长迅速,这就大大提高了他们进城务工的实际成本。除此以外,一些政策性因素也是提高他们城市生活成本的重要因素。进入北京市务工的农民工办理年内有效的《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婚育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至少要开支450元(《财经》,2001年第10期)。今年上半年,深圳推进的"梳理行动"拆除大量违章建筑和窝棚,总计拆除的面积2382万平方米(《深圳特区报》,2004年6月13日),而这样一些窝棚恰恰是外来民工的聚集地,随着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发展,农民工在都市的生存空间将受到压缩。
2、工业园区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失衡、是造成“用工荒”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我国各城市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的优惠政策的落实,进驻各地工业园区的企业呈几何级增加,企业的增多势必造成用工的猛涨。据广丰芦林工业园区统计,目前需要的7000多名员工中,80%集中在服装加工业.产业结构相同或相似的企业聚集在同一地区,需要的又是同一年龄段的劳动力,这也容易造成劳动力的局部短缺。东莞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民工缺失严重。根据2004年8月12日该市政府本年举行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信息可知,该年1—6月份,该市"完成生产总值56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9%;进出口总额293点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在经济整体呈平稳增长态势中,尤以吸纳外资增速过半百而引人瞩目。上半年,该市实际利用外资15.9亿美元,新签投资额超500万美元的项目有35宗,增资扩产项目2239宗"。故此,经济的超速发展和工业的规模扩张,对农民工需求的扩大,在与民工供给增长出现相对差距的情况下,民工荒的爆发是势在必然。
3、熟练工短缺也是形成“用工荒”重要原因。对“用工荒”进行具体分析,不难发现,随着城市产业不断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转化,在岗位供给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出现了"知识断裂"(薛世君:中国青年报,2004年8月10日)。一方面新型产业需要具有相对技术含量的产业工人,而现实中出现的是农民工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而且社会职业教育因为高收费而严重阻滞劳动力资源的素质提升,从而形成劳动力供求之间的"知识断裂"。在“用工荒”中,其实最紧缺的是熟练工,确切地讲是“技工荒”。
4、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农业收入增加。贯彻落实中央05年一号文件、取消农业税,“提高农产品价格”,一方面它可以提高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对农民工回乡务农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但另外一方面,农产品价格的提升,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工来说则大大增加了生活的成本或降低了生活的质量。所以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可以构成农民工回乡的主动和被动的双重原因。
5、劳动力市场机构不完善,功能不健全也是“用工荒”现象形成的一个不可回避的原因。“农民工在市场流动中实现的劳动力配置,确实与政府、单位计划管理没有太大关系,政府组织的流动仅占3%,而90%以上都是农民工自己或亲友运作的”(李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当前我国城市化和流动人口的几个理论问题》)。虽然农民工的外出务工收入已经构成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增长点,是带动内地消费市场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和人力资源,但是各农民工输出大省并没有对此有多少服务性作为,农民工的流动基本上一直处于自发的、自谋生计的状态之中,由于自发性总是与一定的盲目性相生,在供求之间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有效的组织行为是在农民工绝对供给量可以确保的情况下仍然爆发民工荒的重要原因。这种现象近二三年来虽然有了很大变化,但仍有以下问题:首先是劳动力市场网络不够完善,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难以共享,不能适应劳动力供需的要求。其次是劳动力供求信息不对称,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分离,信息传输链条受阻或延长,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不能共享"。再次是劳动力市场管理不规范,一个城市中往往有许多各类大小中介机构,既有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的,也有个体的,还有缺乏资质的“地下中介”组织鱼目混珠、良莠难辨$。由于信息不灵,组织不力,服务不周,不仅造成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使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集中在春节前后外出打工,增加了就业管理难度,而且增加了外出劳动力自身开支,增加了就业成本。
对此,提出解决“用工荒”问题的一般性建议:1、必须妥善解决工资待遇问题,切实改善用工条件。首先,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政府要制定规则,完善市场机制,让工资协议在公平、透明的条件下达成,在必要的时候要干预市场,其中包括确立最低工资标准。其次,企业应按经济规律善待民工,如果企业只简单把人当作工具来使用,没有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缺乏对外来务工人员必要的尊重,那么企业在拼命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实际是在损害自己的利益和破坏自己的形象,对企业而言,应该自查一下自身是否有不善待民工的问题,并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解决民工的待遇问题,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再次要为民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民工得到应有的尊严和尊重。工资低下、苦脏累险、生活条件恶劣的企业出现“用工荒”是必然现象。
2、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积极提高劳动力素质,针对劳动力需求较大的情况,可通过培训调整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以适应劳动力需求结构的要求。认真制定就业培训的总体规划,按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组建职业培训基地或培训集团,完善职业培训体系,结合当地的实际开展特色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对口培训,提高劳动力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并与职业技能鉴定挂钩,将“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受益面进一步延伸覆盖到各个层面,调动各类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同时要创造培训品牌,做大做强培训基地。一般来说,一个城市职业培训向形成规模、创造品牌方向发展方面,工业化方面的主要职业(工种)有: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服务于城市化的主要职业(工种)有物业管理师、花卉园艺工;滨江滨湖地区发展需要的主要职业(工种)有水生动物饲养工、珍珠养殖工;适应农村和农业发展需要的主要职业(工种)有农艺工、家庭饲养工、农业实验工;满足生活需要的第三产业服务业的主要职业(工种)有导游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适应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需要具有较高技能的主要职业(工种)有组合机床操作工、模具制造工、焊工、计算机软件工;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素质的普通职业(工种)有缝纫熟练工、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
3、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实行城乡统筹就业管理,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三化”要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国家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拓展网络覆盖面,建立健全纵向到乡镇、社区,横向到国内主要大中城市的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