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政府何为?


 

企业上市,政府何为?

 

李公明

 

最近佛山市政府召开“全市促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是“力争今年实现5~8家企业上市,2010年前全市上市企业数量要达到40家,而且与我市优势产业相吻合,区域分布更协调,在证券市场上形成‘佛山板块’”;佛山有关领导提出“首先要从全局出发、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四大战略”,政府在金融工作特别是资本市场发展中要超前引领,有所作为。其次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力打造证券市场“佛山板块”,各区、各部门要通过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更上一层楼。第三,全市要形成扶持企业上市的长效机制,加强协调,合力推进,抢占资本市场高地。”

然而,恰是在这些任务要求和讲话中,也有一些令人担心的问题暴露出来。比如,要求三年内有40家企业上市,为什么不是39家或41家?如果没有过硬的依据,这样的任务要求总会使人联想到最有中国特色的指标政治传统;又比如,这里通篇都是正确的宏大话语,而几乎每一个地方都让人不得要领:从全局出发、结合实际、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创造环境、推动工作……都可以套用到政府部门的所有工作中。这里暴露的问题是,政府仍然是以一种官式政治文化的口吻、一种计划指导的动员者与组织者的心态对待企业上市的行为。

有记者问:在创造资本市场发展的环境氛围方面,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有关领导的回答是:“企业上市之后,首先对公众来说,其透明度增强了,得到社会公众(包含机构投资者)的社会监督、资本市场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从法制、社会舆论的角度都能得到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使企业不断发展。在这一个过程中,假如佛山的企业上市数量越来越多,人们就可以看到佛山企业商务的透明度、投资环境将与国际化、市场化更接轨,这更有利于国内外企业在佛山这个区域投资发展,这也是我们政府所期盼的。”不客气地说,这有点答非所问。而且企业上市这一行为并不能自然就带来透明和公正,君不见多少中国企业曾在政府的扶持下“包装上市”,以致“一年好、二年差、三年ST”的现象都成了规律。

那么,为了扶持企业上市,政府究竟应该何为?政府首先要承认、要强调、要大力有所做为的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的准则,如产权明晰、程序公正、市场公开、运作规范、数据真实、监督透明等。在资本市场上,政府最基本的责任不是选拔企业、指导资产重组,那些应该是企业自己去做的事情。因此政府实际上是无权也不应该把在多长时间内产生多少家上市公司作为自己的工作任务的。从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企业的上市行为从最初的特许主义发展到核准主义、再发展到今天的准则主义,统一标准、严格监督和登记备案,一切是那么严格而又简单、有序而又自由,体现出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点。政府所有扶持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行为都应以尊重市场规律、培养市场独立、减少行政干预为前提,扶持企业上市的工作也概莫能外。从佛山的情况是民营企业居多,更有利于政府减少行政干预;现在要警惕的恰好是由于企业上市能给地方带来利益,因而政府的良好用心也易于使它跨越了政府功能的边界,重蹈以行政干预使国企上市的覆辙。

政府在扶持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要职责与作为还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为普通劳动者利益与权利负责的原则不致于在资源配置、人员重组的过程中蒙羞。

                                                                     2007,4,1

该文发表于《新快报》(佛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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