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利润增速锐降是重大利好?


  与丰厚的垄断利润相对照的是,杯水车薪的降价并不能获得国内民众的理解与赞同。石油战略是国家的战略,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为代价来获取石油利益集团的发展,失去了民意的支持,这无异于沙漠中建高楼。

  文/海喻

  丰厚的垄断利润与杯水车薪的降价

  2007年1月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在2007年度的工作会议上高调宣布,2006年是其国内油气勘探的丰收年,全年国内生产原油10664万吨,再次刷新历史纪录,生产天然气442亿立方米,连续两年增幅超过20%。同时,2006年海外油气业务快速发展,原油作业产量同比增长52.4%,相当于在海外再造了一个“大庆油田”。但“受低油价的影响”,中石油全年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856亿元,同比仅增长4.9%,远低于2005年37%的增速。

  3月19日中石油(HK.0857)中石油公布了2006年业绩,其净利润为1422.24亿人民币(与中国石油天然集团公司此前公布的1856亿元相比,即除去中石油上市公司的赢利,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自身也有433.76亿元的税前非上市主营业务赢利),比2005年上涨了6.6%,再度蝉联亚洲最赚钱上市公司。中石油在公布的年报中显示,过去一年的总营业收入为6889.78亿人民币,比2005年上升了24.8%。期间原油总产量为8.307亿桶,比2005年上升了0.9%;油气总产量为10.594亿桶当量,比2005年上升了4.9%;天然气为13719亿立方,比2005年上升了22.5%。中石油同时称,去年他们一共交了289.14亿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石油暴利税)。

  值得思考的是,由于近月来国际油价的走势温和,“让没有亏损压力的中石油有了营销策略创新的冲动”,3月8日,也就是在“两会”期间,中石油北京分公司部分加油站率先启动汽、柴油降价计划,每升从5分到两角的降价幅度让这场战火迅速蔓延到了广东、上海等地。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降价并非我国成品油价定价单位——国家发改委统一调价,而是国内两大国有石油巨头在零售领域“同进退”的5年来史无前例的一方首次“独自调价”。如此微薄的“让利”非但没有引来社会各界的叫好,其本身也不具有打破垄断经营地位的实际意义,而来自另一层面的声音却掩盖了可怜的杯水车薪式的降价,人大代表直指垄断垢病。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则直击要害,呼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用法律来界定垄断企业的合法利润,打破垄断刻不容缓!

  一方面有关方面在肯定中石油的业绩,另一方面中石油高层却表达对税前利润大幅降低的遗憾和不满,中石油把原因归咎于2006年下半年以来国际油价的回落,从而削弱了公司的整体赢利能力。表面看营收降低了对公司本身是利空,但对社会公众来说未必就不是重大利好。

  在业绩优良面前,中石油似乎并不能自圆其说,由此有人所言中石油利润增速锐降是重大利好。我们并非“落井下石”,而是石油产业在国家高度垄断经营的情况下,做出如此业绩原本就不应值得骄傲,因为在广大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利益受到挤压和伤害的同时,国家利益也并未见的得到了实质上的增进,倒是国外的股东和投资者们在场场石油博弈中任尔东西南北风,稳坐渔利。

  与丰厚的垄断利润相对照的是,杯水车薪的降价并不能获得国内民众的理解与赞同。石油战略是国家的战略,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为代价来获取石油利益集团的发展,失去了民意的支持,这无异于沙漠中建高楼。

  政策保护不能牺牲公众利益

  我们应该看到,国家对石油等垄断企业实施行政保护性政策逐渐凸显短板:

  首先是油价调整流程的繁琐经常导致市场的被动和公众的迁怨。这种先由企业提出调价要求,然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查批示的做法仍没有走出计划经济时代的“批条子”经济的框框。国家单纯照顾行业垄断命脉中“会哭的孩子”而不断实施“喂奶”再“喂奶”工程,实质上一定程度是对这些“会哭的孩子”成长的行政式扼杀,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忽视和整体经济运行环境与质量的低估。长此以往,“会哭的孩子”们不仅患上严重的“缺钙症”,更重要的是从此将丧失掉其中国市场的根基和国际竞争的活力。一旦油价下跌,“会哭的孩子”们往往嘎然停止“哭闹”,找寻不到踪影,更遑论有心情和动力去主动申报降价,此次5分钱的降价让利,众多媒体称“中石油不仅变成了孤胆‘英雄’,更让其陷入了为什么降价、是否作秀的‘讥讽’声中”。

  其次,国内油价波动的滞后效应往往让把持石油期货主动权的石油巨头们“喜上眉梢”,巨大的套利空间也让国际炒油大佬们暗自窃喜。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耗国和进口国,2030年将超过美国成为第一。世界石油市场上的期货、期权对石油价格影响很大,只有参与才有话语权。但在目前,中国在世界石油市场上却没有发言权,只能跟随。道理上讲,影响世界石油市场的应该是消费和生产石油大国,比如美国、中国、欧佩克;但现实却是,这个市场由美国、欧洲等资本型国家垄断主导。可惜的是,我们的石油企业们非常善于打“国内战争”,而在参与“国际战争”上往往力不从心。此前的2005年夏天发生在广东、福建等多个省份的油荒事件,实际上根本不是没油可供,而是有些企业囤油停售,人为地制造供应紧张空调以此要挟。真所谓“石油如此稀少,引无数商人竞折腰”。

  忽视消费者利益的石油战略最终会影响到国家利益,作为市场秩序的监管者,我们除了培养中国企业善于运用各种交易工具避免油价波动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外,更要学会与他国进行利益分享和互补。在国内,必须打破高度垄断的局面,才能使国内油价与国外油价同步调整;在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的竞争上,早参与比晚参与好,我们越早了解和影响世界市场,才可能共同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否则任由别人制定规则,我们在别人的规则和框架下只能步步被动。

  企业责任与垄断体制大考

  一直以来,包括中石油等在内的国家垄断产业,公众对其社会责任的评价并不乐观。表现在石油产业链末端的加油站作为其神经末梢触觉最为灵敏。这些年来,掺假油、偷工减料、油品质量差等导致汽车故障增多、寿命缩减等已是不争的事实。一个真正的企业公民应该是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福利与环保密切相关起来。而在加油站诸多的潜规则中,折射出有关部门并不尽如人意的监管和控制、石油行业的一些“企业公民”身份并不称职的必然性。

  一个具有责任的企业应该是不给社会添灾难,不给消费者添麻烦,不能忘记公众利益,不能让创新倒退。石油垄断型企业笼罩在国家利益与荣誉的双重光环下,这些最基本的企业责任往往被淡化成消费者对降低生活成本的渴盼,这又是怎样的无奈。

  而与垄断体制相呼应的是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缺失。如炼油企业的持续亏损一直都是中石油、中石化们不断向外界诉苦的主要内容和政府据此上调成品油价格的主要理由,喊“亏”和要求继续上调价格的声音实际掩盖了市场供求关系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真相。

  我们知道,中石油在纽约和香港同时两地上市,股权结构非常清楚,中石油集团持有其约90%的股权,其余股权全部为海外股东所有。仅仅一个中石油每年大约有100多亿港元的利润流向海外。

  现在中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都在海外上了市,而这些企业却一直在呼吁:国际油价涨潮中全球石油企业的业绩都在直线上扬,如果企业的利润不但不大幅增加,我们却报出炼油亏损,如何履行当初上市时对全球投资者的承诺?如何向国内外投资者交代?

  但石油巨头们如何真正给中国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作为本土市场国有控股的企业,是否对本土市场的上亿消费者承担了应尽的责任?

  作为政府和国有垄断企业,在面对国际“炒油”资本的袭击,首先考虑的应是如何稳定中国油价,如何切实保护中国市场,如何维护中国消费者的利益,而不是先国际期货油价而抬高本国的现货油价,也不是国际油价一上涨就猴急喊亏、上调油价,更不是单纯拿对国际投资回报说事。为本企业利润而置本国市场基本供应于不顾,反将应该供应本国的原油和成品油倒卖到国际市场上赚取高额差价,这才真正是对中国公众的真正犯罪。

  更何况,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能源企业开采本土的资源其实并没有交纳多少资源税,几乎无偿在使用属于这个国家、祖先和子孙的资源,用国际上已经包括高额资源税的高额市场价格,且取得的超额利润却只属于本企业的员工和股东,这是一种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和侵吞。企业这么做是企业无良。

  这充分暴露出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发展,原有垄断企业体制的高危病症已到非动大手术不可的境地。要完成这种转变,改变石油行业的失衡局面,笔者认为:

  除石油企业自身努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外,外部力量也要承担起普及和督促该意识的责任。首要的是政府,作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控者和管理者,在企业或市场经济环境未完善时,政府必须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要承担起维护中国公众利益的责任。

  石油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所在,把产品或服务做得安全放心做得有价值,这个价值不单是品牌、利润与价格,而是行使国家赋予你垄断地位应尽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其次要站在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节约资源,把公众的安全置于首位,不能污染环境,要依法纳税;不能仅仅强调为国外股东负责,要积极参与本国的社会公益事业,做到取之于社会,还原于社会。

  石油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之一,离开了社会资源的支持,石油企业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要真正把企业做得健康,有价值,有责任感,受社会尊敬,就需要政府、企业和市场三方共同的努力。

  我们真正所期盼的是让企业的经营者能够停下来稍事休息,厘清思路,把脉内外病因,以走得更远;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重新审视并权衡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价值生态链;是让全社会共同思考市场经济转轨中出现的新的市场与机制问题,找到平衡与突破的新路径。

  而这,应该是社会公众最强烈最真实最具社会责任的呼吁与赞叹,这种呼吁与赞叹也不仅仅是与中石油有关。

来源:《现代营销》杂志学苑版2007年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