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到了自提出以来的最高点,放到了更加突出的“统揽全局的位置”。[1] 本文将要讨论的是,作为时代主旋律的“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之间的关系。以下,我们将从诠释“和谐社会”这样一个被当今中国社会普遍认同和推崇以至“须臾不可或缺”[2] 的新概念开始我们的讨论。
一.什么是和谐社会?
从“和谐”本义出发的界定 “和谐社会”的概念,是一个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哲学思想和道德伦理的概念。古人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自古以来,中国社会就崇尚“以和为贵”、“和以处众”等价值理念,民间更有“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和衷共济”等种种说法。在《现代汉语大辞典》中,“和谐”一词的本义是:“配合得适当和匀称”。将“和谐”这个词与“社会”放在一起,构成一个复合名词——“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其意义可解释为“各个子系统配合得适当和均衡的社会大系统。”
广义的和狭义的“和谐社会” 许多专家学者试图从各自的学科立场出发,对“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外延作出界定。概括起来,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解释:
广义的解释是从高瞻远瞩的宏观层次来论述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诸多领域的有机联系,强调这一庞大系统中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互动的和谐关系。
譬如,2005年6月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主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整治、全面推进;要持续、快速、协调地发展经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最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支撑;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3]
又如,弓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一文中指出:“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4]
狭义的解释则集中讨论社会关系或人际关系的“和谐”,这些关系大致包括3个方面: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是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三是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
譬如:中共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文中,主要把“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联系起来,并且提出:一要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二要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三要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5]
又如:郑杭生在《和谐社会与社会学》一文中指出: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从实践上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结构,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来研究具体的条件和机制。[6]
再如,吴忠民在《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中说道:“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应当确立保证的规则,坚持机会平等的规则、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社会调剂的规则。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说,应促进社会阶层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7]
虽然关于“和谐社会”的广义的和狭义的解释都有自己的理论支撑点,但是,平心而论,狭义的解释可能更加符合提出这个概念的初衷,也更加顺应迅速接受这个概念并对其表示出异乎寻常的好感的民情。理由有二:
其一,在汉语中可以用于诠释广义的概念还有一些更加贴切的词,譬如“协调”。何况“协调”这个词是世界通用的,我们没有必要加以改变,改了反而会影响我们与国际社会间的对话。
其二,无庸讳言,当前中国社会的社会关系或人际关系“不和谐”的杂音频频。老百姓之所以迅速接受这个概念并对这个词表示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和拥护,也许就是已经深切地感受到身边的“不和谐”的严重性。
最权威的“和谐社会”定义 在当今中国,对于和谐社会最权威的解释自然是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定义,他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十分丰富。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8]
胡锦涛对“和谐社会”所下的定义,总共6句话,其中有5句,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都是着重讲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最后一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讲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的。因为“环境保护”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的一个大难题,所以胡锦涛特别强调了这个问题。
再看《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阐述:“到二○二○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很明显,这一段话强调的也是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决定》中还有一个新的提法,即“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这一概念,现在可能已经蒙上了太多的意识形态的色彩,这反而使我们不知所措。其实,就从字面上去理解,社会主义就是“社会”的主义,亦即以“社会”为核心、以“人”为核心建构起来的主义。同样,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就是“资本”的主义,亦即以“资本”为核心、以“物”为核心建构起来的主义。这样,我们往下讨论的语境就一致了。既然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社会”、以“人”为核心构建起来的社会,那么,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自然而然就成了其本质属性。
民间版的“和谐”定义 在民间,也广泛流传着一个用中国传统的“拆字”手法,对“和谐”这个概念进行诠释的较为“另类”的版本,:人有一张口,口有两个功能——一是要吃饭,二是要说话。和谐之“和”字,乃是“口”字伴着一个“禾”字,“禾”乃“禾苗”——“庄稼”,“禾”+“口”可意会为“人人要吃饭”;和谐之“谐”字,乃是“言”字边旁一个“皆”字,“皆”的语义是“每个人都……”,“言”+“皆”可附会成“个个能说话”。于是,“和谐”者,“人人有饭吃,个个能说话”是也。有学者批曰:“人人有饭吃”——民生,“个个能说话”——民主。
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中华民族终于摆脱了1848年鸦片战争以来任由世界列强欺凌、宰割的积弱百年的困境,“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政治上统一稳定,国防上空前强大,到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上又迅速崛起。然而,在我们内部,在民生和民主的问题上,却仍然还有不尽人意、有待改善的地方。同时,民主和民生之间的关联度是十分密切的,2007年两会闭幕后,温家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谈到:“我们改革和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这就需要解决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还要让人民生活得快乐和幸福。这就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社会推进公平与正义”。[9]同时,在社会政策研究领域,民生和民主也是两大最为重要的议题。
“社会团结”、“社会融合”与“社会整合” “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是一个很有历史感的社会学名词,是在19世纪后半期由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一译“涂尔干”)提出来的。迪尔凯姆受到“所生活的时代中的导致社会转型的变革的吸引”,对“社会团结”以及“了解使社会结合起来而免于陷入混乱的原因”充满了兴趣。他认为,“只有当个体被成功地融入社会群体,并且接受一套共享的价值和习俗的调整时,团结才得以维持。”[10]
“社会融合(或社会包容,Social Inclusion)”则是一个上个世纪后半期才被大量使用的社会学概念,并且常常与其矛盾的对立面——“社会剥夺(Social Deprivation)”和“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一起使用。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则认为:“社会排斥与社会包容(社会融合)已经成为分析和回应不平等的重要概念工具。”[11]
“社会剥夺”,最早是用来说明在生活上什么也不缺的美国大兵为什么还常常感到不满足的。英国学者汤森(PeterTownsend)把这个词用于贫困研究,创造了“相对剥夺”的概念,即“社会上一般认为或风俗习惯认为应该享有的食物、基本设施、服务与活动的缺乏与不足。”“人们常常因社会剥夺而不能享有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应该享有的生活条件。假如他们缺乏或不能享有这些生活条件,甚至因此而丧失成为社会一员的身份,他们就是贫困的。”[12]后来这个词被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政治学家作为一个有特殊意义的专有名词广泛采用。
“社会排斥”原先是针对大民族完全或部分排斥少数民族的种族歧视和种族偏见的,这种偏见和歧视建立在一个社会有意达成的政策基础上。“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13]譬如,他们担心移民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而感到有必要对这些人加以社会排斥。如今在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以及其他一些相关领域中这个词的含义已经被泛化,意指主导群体在社会意识和政策法规等不同层面上对被边缘化的贫弱群体的社会排斥。社会排斥会带来了两个最为严重的后果,这就是“普遍的公民权利受到否定以及社会中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14]
在当代,西尔韦(HilarySilver)对社会排斥的研究又回到了法国社会学的传统上,他从“社会排斥”引申出“社会断裂”的概念。他认为:社会排斥意味着个体与社会、制度和符号的纽带的逐渐断裂,使个体与较大社会之间在物质与符号领域中的沟通联结处于风险状态,排斥使个体失去了集体价值观,毁坏着社会的联结结构。以这个意义为基础,他提出了“社会整合”的概念,即在社会各部分之间重建关于社会的共同认知,使个体融入到主流文化之中。[15]
在国际上,80年代末,当时的欧共体通过了一项“反对排斥,培养‘欧洲团结’”的决议。1994年,欧盟发表白皮书,再次强调共同向社会排斥与贫困开战。[16]1995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题为“社会发展及进一步行动”的世界峰会,“对消除贫困作出世界性的承诺”。[17]而“社会剥夺”和“社会排斥”被视为消除贫困的障碍。“我们的工作集中于范围广大的一系列导致贫困者遭受剥夺,决定其生活必然贫困的形形色色的原因”。“哥本哈根峰会推进社会整合的承诺”,“要求我们反对社会排斥,致力于清除种种障碍以获致‘稳定、安全而公正的社会’。”[18]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的提出 “和谐社会”首次提出,是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其中有两处提到:一是提出2020年的“全面小康”比2000年的“总体小康”有6个“更加”,“社会更加和谐”就是其中之一;二是提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但在报告中,对这个问题没有进一步展开论述。
2004年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首次被完整地提出,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将其列为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即“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具体表述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19]
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主题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会议公报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做到6个“必须”,“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乃是其中之一。
到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即“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并确定了目标和具体任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20]自此,“和谐社会”被提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高度,[21]成为中国共产党“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22]
和谐社会的两个层面 对眼下通常所说的“和谐社会”的语义作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实际上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层次:在第一个层次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处于社会哲学层面的“和谐社会”。如前所述,“和谐”是一个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哲学思想和道德伦理的概念。在西方文化中,“和谐”也是哲学的一个根本范畴。古希腊的许多哲学家都对“和谐”的概念有所论述:首先,和谐被看成是一种极致的美,毕达哥拉斯学派最著名的格言便是:“什么是最美的——和谐”。柏拉图则将和谐的概念引入人文和社会的领域,提出“公正即和谐”,并由此出发而描绘出一个“理想国”。[23]从以上的解释出发,“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的社会哲学层面的命题,是一个意境非常高远的理想主义的愿景。
实际上也是这样,从以上的解释出发,放眼古今中外——在当今世界上进行横向比较,有哪个国家、哪个地区可称得上已经“和谐”了?从历史的角度进行纵向比较,中国乃至世界各国哪朝哪代可称得上曾经“和谐”过?——毋庸讳言,没有,一个都没有。
然而,“和谐社会”又是一个实际操作层面上的相当现实的目标。2006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我最觉得痛心的问题是在我这三年的工作中,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解决得更好。”[24]我们就是因为看到了当今社会中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的因素,于是才执着地去追求和谐。也正因为如此,构建和谐社会的可行之策,可能就不是简单地直奔“和谐”的主题而去,而是不断地找出当今社会中的“不和谐”来。然后,从消弭不和谐因素入手,当我们把一个又一个不和谐的因素消除掉,那么我们就向和谐的目标靠近了一步。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社会也许就是处在这样一步一步向和谐靠拢的过程中。所以,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与时俱进,永不停息。
这种思维方式,与《决定》的精神是一致的:“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25]
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脉络 当代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所走的道路注定了要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不同,这是由中国社会当前所处的独特的时代背景所决定的。中国的发展面临的是错综复杂地纠葛在一起的三重矛盾,即中国既要完成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现代社会的转型,又要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与此同时,还要应对汹涌而来的全球化浪潮的冲击。这三种每一种都可以称得上“巨变”或“剧变”的变化,形成了一种类似“核聚变”的张力,“逼迫”中国社会走上了一条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不同的机会与挑战并存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不可能从容不迫地照着发达国家走过的路按部就班地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而是要在短短的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迅速掠过发达国家走了几百年的路。因此,按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的观点,正处于众多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焦点上的当代中国社会,必须面对的是传统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带来的双重风险。[26]
对此,《决定》指出:“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
另一方面,在应对策略上,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大多采取了“单打一”的改革思路。在改革初期,这样的策略是能够取得一定效果的。但是,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前面的障碍已经远非以往那样仅是简单的一因一果,而常常是多因一果或者一因多果或者多因多果。打个比方说,以前是在浅水中“摸着石头过河”,摸着一块向前迈一步是可行的;但现在我们已经走到“深水区”,摸一块石头走一步的办法,看来是越来越困难了。因此,改革的策略就到了必须适时调整的时候,进一步深化改革就必须作系统的考虑,通盘的决策和整合的施政。
第二次思想解放:走出GDP崇拜 在发展社会学中,“发展”与“增长”是两个被严格区分的概念:经济增长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道理很简单: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本身不可能成为终极目标,而终级目标只能是让所有的社会成员日子过的更好,这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经济发展,而经济增长只是其中的一个为达到目的而使用的手段。但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历程中,却常常走不出将“经济增长”作为惟一目标来疯狂追求的怪圈。
回顾20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针对文革时期的“政治挂帅”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发展是硬道理”。在当时,这代表着中国社会的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但是,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中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迅速发展的势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渐被“以GDP(国内生产总值)为中心”所取代,可以被量化的GDP成为“政绩”的标志,成为各级政府追逐的惟一目标。在这一阶段,由于社会目标被忽视,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作为一个经济学的基本概念,GDP常常被视为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发明。但是,GDP的主要作用在于国际比较,当对各国GDP的增长速度进行比较时,可以从中发现商机。在极为重视国际贸易的全球化时代,到GDP增长更快的国家或地区去投资,是资本的第一选择。但是,当把GDP当作一个绝对数,譬如对GDP的总量或人均GDP进行研究时,就会受到诸如各国货币的实际价值或实际购买力等因素的困扰,其准确的程度会大大降低。
因此,经济学家又创造出“购买力平价法”和“真实比价法”来作为弥补。但用不同的方法表现出来的差异极大。譬如,按“汇率法”计算,2000年中国人均GDP为800多美元;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中国人均GDP在3000—4000美元之间;若按“真实比价法”计算,中国人均GDP为2000多美元。又如,,按“汇率法”计算,美国、欧盟、日本经济总量的对比是100:80:49,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三者之比为100:94:34。从购买力平价的计算结果看,欧盟经济规模与美国势均力敌,而日本经济规模则相对较小。不同算法,计算的结果差距很大。因此,“购买力平价法”和“真实比价法”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至少在中国还没有得到官方的承认。
如果将GDP作为政绩评估的工具,其中虚妄的成分就更大了。民间流传的一个笑话可作为例子:有一个城市化5000万建起了一座桥,后来发现建得不合适,又化2000万把它炸掉了。虽然对于这个城市来说,什么也没有得到,但在政府统计中却增加了7000万元的GDP。在生活中也确有这样的例子,譬如当前中国城市中掀起“炸楼玩”的热潮,某大学盖了一座可用100年的教学楼,但只用了13年就把它炸了。公众舆论纷纷玩起黑色幽默,祝贺当地政府的GDP又增加了若干。
2002年的“非典”造成的社会危机和经济停滞给予中国社会当头棒喝,由此而导致的反思和检讨使国人逐渐走出了对GDP的迷思乃至崇拜。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新一代领导人提出了“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五个统筹”、“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上述新思想新观念的顺理成章的发展。这实际上是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思想解放,“第二次思想解放”对于中国社会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恐怕怎么估量也不过份。
和谐社会与人文精神 第二次思想解放的本质是人文精神的回归。“人文”一词,是外来词。从历史上看,它源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Humanism)。人文主义也称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是针对欧洲中世纪的神道主义、神本主义提出来的。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统治着全部文化,神是宇宙的中心,排斥理性思维,认为人一生下来就是有罪的,只能通过禁欲修行,寄希望于死后的“来世”。
随着中世纪后期城市经济的发展,在佛罗伦萨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为了打破思想禁锢对生产力的约束,人文主义应运而生。以人文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欧洲文艺复兴,重视继承古代以人为本的优秀文化遗产,崇尚理性和探索自然,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为后来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扫清了道路。[27]
以人文主义为旗帜的西方文艺复兴及启蒙运动直接导致了17、18世纪的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28]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那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描述。
但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同时也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和大工业生产方式使人们追求感官刺激和物质欲望走过了头,低级趣味、急功近利、激烈竞争和冷酷无情随处可见。与此同时,人们的主体意识逐步丧失,想象力和创造力日益衰退,理想、信仰、伦理、道德,这些与人生终极意义密切相关的基本社会规范正在趋于瓦解。
于是,在当代社会中,“人文精神”的旗帜再次被高高举起。20世纪后半期,在联合国倡导下,人文社会科学界基于对经济增长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社会发展的价值判断,提出了“以人为本”或“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理论,以纠正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偏好和误区。1995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人类有史以来的首次社会发展峰会”[29]突出地强调:“单凭市场不可能消除贫困,也不可能获得公平和平等,而这二者却是发展的基石”。峰会更指出:“只有人——不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社群——成为行动主体,变化和发展才能产生。”[30]这说明上述社会发展理论在联合国推动下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
从上述充满“人文精神”的理论论述中,我们可以概括出两个要点:其一,市场经济可以带来经济增长,但并不能达到“消除贫困”、“实现公平与平等”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的目标,而这三者才是“健康的人类发展模式”。其二,只有当“人(不论是个人还是社群)”积极参与,并成为社会发展的“行动主体”时,“消除贫困”、“实现公平与平等”,“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等“变化和发展”才能发生。
回顾近20多年来中国社会思想潮流的潮起潮落,也可以说明人文精神回归的重要性。20多年前,国人好不容易走出被“神化了”的领袖崇拜,但又渐渐陷入了物质崇拜的泥淖。正如《决定》中所指出的那样:“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31]这种对中国社会深层次的潜移默化、的无孔不入侵蚀,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
科学发展观与人文精神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宝库中,“科学发展观”被放在一个极为重要的位置上。但是,应该注意到,“科学”一词实际上包括了两层含义:其一,是“实证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通常是一种学术意义上的表达,是英语中“科学”——“Science”的本意;其二,在汉语中,当我们说某某事物是“科学的”时,这里的“科学”实际上具有“终极真理”的涵义。
在学术理论界,常常把迄今为止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分成两大类,一类称作“科学”,一类称作“人文”;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现象及其规律,后者的研究对象则是与“人与社会”相关的一切事物。有时候“科学”和“人文”被看成是一对矛盾的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譬如说“安乐死”,当一个人“活着”已经完全没有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时,选择无痛苦地死去从而摆脱病魔的折磨从科学的角度看无疑是合适的,但从人文的角度看却不可接受。其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无法判断接受安乐死是否符合本人的意愿,尤其是当一个人已经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时。另外,人对死的态度是很微妙的,很可能会发生变化。从对“自杀未遂”的人的调查中得知,相当一部分人在临死时往往会后悔。但是,一旦实施安乐死可能就无法挽回。用这个例子想说明,在运用“科学”这个词时,一定要谨慎,因为我们所讲的“科学发展观”里其实包括着太多的人文关怀的因素。
库兹涅茨的“倒U字”曲线真相 在中国一些掌握着话语权的专家学者的思想中,缺乏“人文关怀”可以说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分蛋糕论”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有些学者总在抱怨现在还不是“分蛋糕”时候,因为蛋糕做得还不够大,所以不能多分,而要让劳动者勒紧裤带,继续将蛋糕做大、做大、再做大。到什么时候才能分蛋糕呢,他们给出了一个很“科学”的库兹涅茨的“倒U字”曲线。库兹涅茨曲线在中国常常被解释成:在发展初期,贫富差距肯定要随着经济增长日益扩大,但会有一个顶点;随着经济发展,贫富差距上升到这个顶点后,贫富差距就会“自然而然”地走入日渐缩小的轨迹。因此,政府和社会什么都不需要干,只需坐等这个“顶点”到来。
但是,研究表明,库兹涅茨绘制“倒U字”曲线的时间是1952年,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是欧洲国家纷纷建立“福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的社会政策。库兹涅茨曲线描绘了欧美国家历史发展过程中经济增长与缩小贫富差距或社会公平的关系。但是这个过程并非是“自然而然”的——为什么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向右转”的欧美国家的贫富差距又开始拉大?为什么有些拉美国家的人均GDP已经达到6000—7000美元,还不曾出现贫富差距的顶点?——是否可以这样判断,恰恰相反,1952年库兹涅茨绘制的“倒U字”曲线正好证明了社会政策干预和调节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
顺着这个思路,在做蛋糕的同时必须要注意公平合理地分配蛋糕,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等蛋糕做得足够大了才开始分蛋糕的。要是那样,社会问题早就积重难返了。所以,政府以社会政策干预社会分配,要将贫富差距控制在社会和个人都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在社会领域中保障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社会经济才能平稳地向前发展。
2006年2月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报告可为以上论述提供力证,有研究表明,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消费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目前的消费率不仅远远落后于美国,甚至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报告指出,“许多关于刺激中国消费的传统看法主要将注意力集中在中国过高的家庭储蓄上,但实际上,中国消费的下降可以用工资等收入占经济比重在过去的变化来解释”。报告显示,工资水平作为衡量居民收入的指标,其在经济指标中的比重呈现持续下降态势,已经从九年前的53%下降到去年的41%,远远低于美国57%的水平。报告建议,通过增加人力资本而非实物资本,将剩余劳动力重新配置到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上,可以大大提高生产率,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率。“这种增长模式将会提高工资和家庭收入,进而提高消费在GDP中的份额”。看来,世行的经济学家正在促使中国社会更加公平合理地分蛋糕。
同样是经济学分析,为什么得出的结论截然相反。这使我们想到,为什么在中国成功的经济改革背景下却出不了像印度经济学家的阿玛提亚·森和孟加拉的经济学家穆罕默德·优努斯那样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或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缺乏甚至排斥人文关怀恐怕是一个根本的原因。
三.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
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 如前所述,社会政策是于世纪交替时才登陆中国的一个非常年轻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和社会科学学科。然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给了这个研究领域与学科广阔的用武之地,因而面临着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迅猛增长,近年来政府的财政实力也不断增强,在政府愿意也有能力为“民生”而慷慨解囊的大背景下,政策研究领域的各种问题就更加凸显出来。在确定了“过河”的目标之后,过河的手段——“船”或“桥”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从2007年的两会看,现在政府的确很重视“社会和谐”和“民生”,但上述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主要是两个:
其一,是资金问题。投入还是太少,不到5000亿,占2006年总的财政收入4万亿的12%上下,自己跟自己比,有进步,所以媒体称之为“大礼包”,但与国际上通常在30—60%上下的公共支出相比,还是少得可怜。总说财政结构不一样,中国在财政方面与国际接轨也有了十几年的努力,为什么还相差甚远。现在在“民生”方面是有所增加,但也许老百姓对“不民生”和“反民生”支出的削减也很感兴趣,但现在看不出来。谁都知道此长彼消的道理,该消的不消,还是小打小闹。什么时候能够调整过来呢?
其二,是政策问题。如前所述,政策是分配的手段或工具,有好的政策,才有公平公正的分配。现在,中央重视民生了,舍得花钱了,但是,钱花得怎样?是否花到点子上了?其实问题还很大。很多政策都是在想当然,作秀可以,但实际效果很差。
社会政策学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作为一门应用社会科学学科,社会政策在当代中国社会中起步较晚。虽然自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因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造成的激烈的社会变迁导致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有一大批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投身于政策研究,使这个领域成为学术理论界分外关注的热点。但是,20多年来,从事政策研究的各个学科的专家学者并没有形成共同的理念,也没能像德国的社会政策学会那样聚集在一面旗帜之下。反倒是常常从各自的学术领域出发,以不同学科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视角和立场来观察和分析社会现实和社会问题,因此,在很多问题上难以取得共识。
同时,在中国,传统的观念把政策制定仅仅看成是政府“自己”或“内部”的事。而时下政府机构在制订政策时又往往受制于自己的“部门利益”,所以在政策的设计和制订方面往往视野狭窄,顾局部而不顾全局,顾眼前而不顾长远,顾形式而不顾目标,顾表面而不顾实质。因此,政策效果多有不尽人意之处。
因此,目前社会政策专家所扮演的角色是在政府和大众之间起到“中介”的作用。毋庸置疑,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权力和信息的不对称,老百姓要想与政府机构直接对话是有一定困难的;另一方面,因为传输渠道的不通畅造成的信息衰变,使政府的决策者要想真正听到老百姓的“实话实说”也不容易,所以,专家们的“中介”角色就显得很重要。同时,专家的身份使他们比较超然,可以更全面、更深入、更高瞻远瞩地看问题,尤其在听取不同意见方面。就方法和手段而言,他们可以运用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用以问卷为基础的定量分析和以个案访谈或“焦点小组”为基础的定性分析,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专家们根据社会政策的理论提出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这样,政府的决策就容易多了。
社会政策研究和教学已经取得的成果 1999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成立了社会政策研究中心,2003年升格为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这是中国第一个明确以社会政策为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的社会科学研究实体。成立7年来,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社会政策理论与国际经验、社会保障、农村发展、城市贫困与反贫困、就业与失业治理、医疗卫生、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非营利组织发展。主要研究项目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研究、城乡贫困问题与低保制度研究、非营利机构研究、新农村建设研究、城乡医疗体制改革研究等100多项。对外的窗口有:社会政策论坛、《社会政策评论》、《社会政策研究丛书》、社会政策网。并在陕西的洛川、辽宁的大连和新疆的呼图壁进行社会政策实验。在国际交流方面,有国际研讨会、学者互访、政府间交流酝酿。
为了使中国政府在社会领域中的相关政策真正成为“社会政策”,发展社会政策研究和教育是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在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学科开始在中国有所发展,社会政策也作为社会工作学的一门课程进入到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界的视野中。新世纪伊始,又有一批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举起了社会政策的大旗。目前已经有一批高等院校的学系和研究机构打出了“社会政策”的旗号,如清华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南开大学的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复旦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系、云南大学的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等等。使社会政策的研究和教学在中国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在研究成果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出版了一套“社会政策研究丛书”,共16种。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李秉勤、贡森等人翻译的包括《理解社会政策》、《英国社会政策论文集》、《福利制度的新政治学》和《社会福利国家面临的挑战》等书在内的“社会政策译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也出版了包括《发展型社会政策》等书在内的“社会政策名著译丛”。国内学者的著作有顾昕主编的《中国社会政策》、杨团、关信平主编的《社会政策研究》。在教科书方面,有关信平主编的《社会政策概论》、杨伟民所著的《社会政策导论》、花菊香所著的《社会政策与法规》、叶海平、李冬妮所著的《社会政策与法规》,等等。另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办的内部刊物《社会政策评论》和中心门户网站“社会政策网”上,以及其他的刊物,如《社会学研究》、《战略与管理》、《中国改革》、《社会福利》、《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等刊物上,也经常会发表相关的论文与研究报告。
从2003年开始,在社会学界业已掀起了社会政策热。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王思斌教授在一次演讲中亮出了“中国已经进入社会政策时代”的新观点,中国人民大学的郑杭生教授在2003年社会学会的年会上以“社会和谐”为题作主题报告时,最终也把话题落到社会政策上。这些迹象都标志着社会政策学科的春天即将来临,将有一批有识之士会集聚在“社会政策”这面旗帜下,以真正的社会政策学科的价值观念、理论和方法为指导,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在相应的政策领域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社会政策学科的发展趋势 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两个转变”时期的中国,在客观上对在国际上颇具个性的社会政策学科的需求无疑是迫切的。但是其发展仍然要为“市场”和“客户”所左右。
若以市场的观念来看问题,社会政策研究的第一大客户是政府,社会政策学科的发展还要靠政府来推动。在发达国家,政府机构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相关事务和问题一般是不会自行进行调研或评估的(自己对自己进行调研或评估显然缺乏公信力),惯常的做法是委托大学或研究机构或咨询公司来进行。类似的做法目前在中国也有所发展。同时,应该指出的是,真正的社会政策的研究成果并不满足于把问题归结到诸如“体制问题”、“资金问题”等一般层面上,也不是简单地人云亦云地做一些非常一般化的“对策”或“建议”,社会政策专家要提出的是在中国行得通而且有效果的政策建议。这对完善中国的政治民主也是有极大好处的。
社会政策研究的第二大客户有可能是非营利组织或社区。社会政策专家应该积极地与这些社会组织结成伙伴关系,合作开发中国的“公民社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去帮助社会弱势群体。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社会政策研究人才。建议有条件的院校适时地将社会工作系或专业改为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或专业。同时,在一些重点院校开设社会政策学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尽快地形成社会政策领域的人才群。
社会政策学科今后的发展思路 社会政策学是社会学领域的一门应用学科,但其整个的知识架构又远远超出了社会学的知识体系。所以,要打破传统的“纯”学科的界限和隔阂,坚持其边缘性、交叉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将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心理学……的知识融入到同一个知识体系中去,尤其是兄弟学科——公共政策学,可以借鉴的东西就更多了。当然,在融入其他学科知识时,要注意要坚持社会政策学的“公平”和“权利”的基本理念,而决不能放弃这个立身的根本。
在这方面,可以考虑以研究课题“开放式”地组合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共同从事某一具体的政策领域的研究工作,并以“论坛”的方式开辟一个有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管理学家、历史学家共同参与的、可直接对话和沟通的信息平台。
社会政策学科在世界上已经有130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学术理论和国际经验。因此,对这个知识宝库有必要向国内进行翻译介绍。所以,有计划地出版一套社会政策的经典译丛是当务之急。同时,社会政策涉及的面很广泛、也很繁杂,而且其中的每一个方面都是一个广博而又精深的领域。所以,在学科建设中,要坚持社会政策固有的“问题导向”和“行动导向”的特点,不满足于对社会政策学科一般知识的把握,而要使所有的对社会政策有兴趣的研究人员在某一个方面中有深度地扎下去,发展出社会政策中具体的专业方向乃至诸多子学科。
中国社会政策学科起步较晚,而形势的发展却迫使社会政策学科必须超常规地加快自身发展的步伐,因此在这个领域中迫切需要大量可用的人力资源。为了尽快培养出更多的合格人才充实研究、教学的队伍和相关政府部门,中心准备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进行研究生的联合招生,为培养人才提供更好的专业指导、研究条件和实践机会。
[1]《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前瞻:和谐社会将推至最高点》,广州,《南方周末》2006年8月8日。
[2]《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和谐》,广州,《南方日报》2006年12月27日。
[3]毛卫平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在山东青州召开》,北京,《光明日报》2005年6月12日。
[4]弓克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吉林省社科规划网”(http://www.jlpopss.gov.cn)。
[5]中共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学网”(http://www.sociology.cass.cn)。
[6]郑杭生著,《和谐社会与社会学》,“中国社会学网”(http://www.sociology.cass.cn)。
[7]吴忠民著,《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上海,《文汇报》2004年9月24日。
[8]胡锦涛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北京,《人民日报》2005年2月6日。
[9]温家宝著,《解决民生问题须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2007年3月16日。
[10]吉登斯著,赵旭东、齐心、王兵等译,《社会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1]刘精明著,《国家、社会阶层与教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2]汤森,《贫困的国际分析》(TheInternationalAnalysisofPoverty),伦敦,艾伦·莱恩和培根图书公司(AllenLaneandPenguinBooks),1979年版。
[13]戴维著,李强等译,《社会学》(第十版中译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刘精明著,《国家、社会阶层与教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5]刘精明著,《国家、社会阶层与教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6]刘精明著,《国家、社会阶层与教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艾尔泽,《减少贫困的政治》,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第17卷第4期(2000年11月)。
[18]克莱尔,《消除贫困与社会整合:英国的立场》,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第17卷第4期(2000年11月)。
[19]《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北京,《人民日报》2004年9月27日
[20]《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收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1]汤耀国、石瑾著,《六中全会前瞻》,北京,《瞭望新闻周刊》2006年10月8日。
[22]李秀潭著,《我党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构建和谐社会》,上海,《文汇报》2006年10月30日。
[23]本书编写组编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读本》,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
[24]《温家宝:最痛心的是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得更好》,北京,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06年3月14日。
[2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收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6]贝克著,《风险社会》,上海,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
[27]加林著,李玉成译《意大利人文主义》,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
[28]马克思、恩格斯著,中央编译局译,《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9]英奇著,《导论:新千年中争取社会进步的步骤》,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第17卷第4期。
[30]克莱尔著,《消除贫困与社会整合:英国的立场》,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第17卷第4期。
[3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收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一.什么是和谐社会?
从“和谐”本义出发的界定 “和谐社会”的概念,是一个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哲学思想和道德伦理的概念。古人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自古以来,中国社会就崇尚“以和为贵”、“和以处众”等价值理念,民间更有“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和衷共济”等种种说法。在《现代汉语大辞典》中,“和谐”一词的本义是:“配合得适当和匀称”。将“和谐”这个词与“社会”放在一起,构成一个复合名词——“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其意义可解释为“各个子系统配合得适当和均衡的社会大系统。”
广义的和狭义的“和谐社会” 许多专家学者试图从各自的学科立场出发,对“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外延作出界定。概括起来,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解释:
广义的解释是从高瞻远瞩的宏观层次来论述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诸多领域的有机联系,强调这一庞大系统中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互动的和谐关系。
譬如,2005年6月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主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整治、全面推进;要持续、快速、协调地发展经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最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支撑;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3]
又如,弓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一文中指出:“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4]
狭义的解释则集中讨论社会关系或人际关系的“和谐”,这些关系大致包括3个方面: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是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三是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
譬如:中共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文中,主要把“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联系起来,并且提出:一要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二要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三要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5]
又如:郑杭生在《和谐社会与社会学》一文中指出: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从实践上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结构,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来研究具体的条件和机制。[6]
再如,吴忠民在《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中说道:“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应当确立保证的规则,坚持机会平等的规则、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社会调剂的规则。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说,应促进社会阶层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7]
虽然关于“和谐社会”的广义的和狭义的解释都有自己的理论支撑点,但是,平心而论,狭义的解释可能更加符合提出这个概念的初衷,也更加顺应迅速接受这个概念并对其表示出异乎寻常的好感的民情。理由有二:
其一,在汉语中可以用于诠释广义的概念还有一些更加贴切的词,譬如“协调”。何况“协调”这个词是世界通用的,我们没有必要加以改变,改了反而会影响我们与国际社会间的对话。
其二,无庸讳言,当前中国社会的社会关系或人际关系“不和谐”的杂音频频。老百姓之所以迅速接受这个概念并对这个词表示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和拥护,也许就是已经深切地感受到身边的“不和谐”的严重性。
最权威的“和谐社会”定义 在当今中国,对于和谐社会最权威的解释自然是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定义,他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十分丰富。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8]
胡锦涛对“和谐社会”所下的定义,总共6句话,其中有5句,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都是着重讲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最后一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讲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的。因为“环境保护”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的一个大难题,所以胡锦涛特别强调了这个问题。
再看《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阐述:“到二○二○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很明显,这一段话强调的也是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决定》中还有一个新的提法,即“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这一概念,现在可能已经蒙上了太多的意识形态的色彩,这反而使我们不知所措。其实,就从字面上去理解,社会主义就是“社会”的主义,亦即以“社会”为核心、以“人”为核心建构起来的主义。同样,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就是“资本”的主义,亦即以“资本”为核心、以“物”为核心建构起来的主义。这样,我们往下讨论的语境就一致了。既然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社会”、以“人”为核心构建起来的社会,那么,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自然而然就成了其本质属性。
民间版的“和谐”定义 在民间,也广泛流传着一个用中国传统的“拆字”手法,对“和谐”这个概念进行诠释的较为“另类”的版本,:人有一张口,口有两个功能——一是要吃饭,二是要说话。和谐之“和”字,乃是“口”字伴着一个“禾”字,“禾”乃“禾苗”——“庄稼”,“禾”+“口”可意会为“人人要吃饭”;和谐之“谐”字,乃是“言”字边旁一个“皆”字,“皆”的语义是“每个人都……”,“言”+“皆”可附会成“个个能说话”。于是,“和谐”者,“人人有饭吃,个个能说话”是也。有学者批曰:“人人有饭吃”——民生,“个个能说话”——民主。
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中华民族终于摆脱了1848年鸦片战争以来任由世界列强欺凌、宰割的积弱百年的困境,“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政治上统一稳定,国防上空前强大,到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上又迅速崛起。然而,在我们内部,在民生和民主的问题上,却仍然还有不尽人意、有待改善的地方。同时,民主和民生之间的关联度是十分密切的,2007年两会闭幕后,温家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谈到:“我们改革和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这就需要解决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还要让人民生活得快乐和幸福。这就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社会推进公平与正义”。[9]同时,在社会政策研究领域,民生和民主也是两大最为重要的议题。
“社会团结”、“社会融合”与“社会整合” “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是一个很有历史感的社会学名词,是在19世纪后半期由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一译“涂尔干”)提出来的。迪尔凯姆受到“所生活的时代中的导致社会转型的变革的吸引”,对“社会团结”以及“了解使社会结合起来而免于陷入混乱的原因”充满了兴趣。他认为,“只有当个体被成功地融入社会群体,并且接受一套共享的价值和习俗的调整时,团结才得以维持。”[10]
“社会融合(或社会包容,Social Inclusion)”则是一个上个世纪后半期才被大量使用的社会学概念,并且常常与其矛盾的对立面——“社会剥夺(Social Deprivation)”和“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一起使用。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则认为:“社会排斥与社会包容(社会融合)已经成为分析和回应不平等的重要概念工具。”[11]
“社会剥夺”,最早是用来说明在生活上什么也不缺的美国大兵为什么还常常感到不满足的。英国学者汤森(PeterTownsend)把这个词用于贫困研究,创造了“相对剥夺”的概念,即“社会上一般认为或风俗习惯认为应该享有的食物、基本设施、服务与活动的缺乏与不足。”“人们常常因社会剥夺而不能享有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应该享有的生活条件。假如他们缺乏或不能享有这些生活条件,甚至因此而丧失成为社会一员的身份,他们就是贫困的。”[12]后来这个词被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政治学家作为一个有特殊意义的专有名词广泛采用。
“社会排斥”原先是针对大民族完全或部分排斥少数民族的种族歧视和种族偏见的,这种偏见和歧视建立在一个社会有意达成的政策基础上。“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13]譬如,他们担心移民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而感到有必要对这些人加以社会排斥。如今在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以及其他一些相关领域中这个词的含义已经被泛化,意指主导群体在社会意识和政策法规等不同层面上对被边缘化的贫弱群体的社会排斥。社会排斥会带来了两个最为严重的后果,这就是“普遍的公民权利受到否定以及社会中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14]
在当代,西尔韦(HilarySilver)对社会排斥的研究又回到了法国社会学的传统上,他从“社会排斥”引申出“社会断裂”的概念。他认为:社会排斥意味着个体与社会、制度和符号的纽带的逐渐断裂,使个体与较大社会之间在物质与符号领域中的沟通联结处于风险状态,排斥使个体失去了集体价值观,毁坏着社会的联结结构。以这个意义为基础,他提出了“社会整合”的概念,即在社会各部分之间重建关于社会的共同认知,使个体融入到主流文化之中。[15]
在国际上,80年代末,当时的欧共体通过了一项“反对排斥,培养‘欧洲团结’”的决议。1994年,欧盟发表白皮书,再次强调共同向社会排斥与贫困开战。[16]1995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题为“社会发展及进一步行动”的世界峰会,“对消除贫困作出世界性的承诺”。[17]而“社会剥夺”和“社会排斥”被视为消除贫困的障碍。“我们的工作集中于范围广大的一系列导致贫困者遭受剥夺,决定其生活必然贫困的形形色色的原因”。“哥本哈根峰会推进社会整合的承诺”,“要求我们反对社会排斥,致力于清除种种障碍以获致‘稳定、安全而公正的社会’。”[18]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的提出 “和谐社会”首次提出,是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其中有两处提到:一是提出2020年的“全面小康”比2000年的“总体小康”有6个“更加”,“社会更加和谐”就是其中之一;二是提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但在报告中,对这个问题没有进一步展开论述。
2004年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首次被完整地提出,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将其列为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即“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具体表述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19]
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主题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会议公报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做到6个“必须”,“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乃是其中之一。
到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即“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并确定了目标和具体任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20]自此,“和谐社会”被提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高度,[21]成为中国共产党“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22]
和谐社会的两个层面 对眼下通常所说的“和谐社会”的语义作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实际上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层次:在第一个层次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处于社会哲学层面的“和谐社会”。如前所述,“和谐”是一个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哲学思想和道德伦理的概念。在西方文化中,“和谐”也是哲学的一个根本范畴。古希腊的许多哲学家都对“和谐”的概念有所论述:首先,和谐被看成是一种极致的美,毕达哥拉斯学派最著名的格言便是:“什么是最美的——和谐”。柏拉图则将和谐的概念引入人文和社会的领域,提出“公正即和谐”,并由此出发而描绘出一个“理想国”。[23]从以上的解释出发,“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的社会哲学层面的命题,是一个意境非常高远的理想主义的愿景。
实际上也是这样,从以上的解释出发,放眼古今中外——在当今世界上进行横向比较,有哪个国家、哪个地区可称得上已经“和谐”了?从历史的角度进行纵向比较,中国乃至世界各国哪朝哪代可称得上曾经“和谐”过?——毋庸讳言,没有,一个都没有。
然而,“和谐社会”又是一个实际操作层面上的相当现实的目标。2006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我最觉得痛心的问题是在我这三年的工作中,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解决得更好。”[24]我们就是因为看到了当今社会中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的因素,于是才执着地去追求和谐。也正因为如此,构建和谐社会的可行之策,可能就不是简单地直奔“和谐”的主题而去,而是不断地找出当今社会中的“不和谐”来。然后,从消弭不和谐因素入手,当我们把一个又一个不和谐的因素消除掉,那么我们就向和谐的目标靠近了一步。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社会也许就是处在这样一步一步向和谐靠拢的过程中。所以,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与时俱进,永不停息。
这种思维方式,与《决定》的精神是一致的:“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25]
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脉络 当代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所走的道路注定了要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不同,这是由中国社会当前所处的独特的时代背景所决定的。中国的发展面临的是错综复杂地纠葛在一起的三重矛盾,即中国既要完成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现代社会的转型,又要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与此同时,还要应对汹涌而来的全球化浪潮的冲击。这三种每一种都可以称得上“巨变”或“剧变”的变化,形成了一种类似“核聚变”的张力,“逼迫”中国社会走上了一条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不同的机会与挑战并存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不可能从容不迫地照着发达国家走过的路按部就班地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而是要在短短的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迅速掠过发达国家走了几百年的路。因此,按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的观点,正处于众多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焦点上的当代中国社会,必须面对的是传统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带来的双重风险。[26]
对此,《决定》指出:“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
另一方面,在应对策略上,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大多采取了“单打一”的改革思路。在改革初期,这样的策略是能够取得一定效果的。但是,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前面的障碍已经远非以往那样仅是简单的一因一果,而常常是多因一果或者一因多果或者多因多果。打个比方说,以前是在浅水中“摸着石头过河”,摸着一块向前迈一步是可行的;但现在我们已经走到“深水区”,摸一块石头走一步的办法,看来是越来越困难了。因此,改革的策略就到了必须适时调整的时候,进一步深化改革就必须作系统的考虑,通盘的决策和整合的施政。
第二次思想解放:走出GDP崇拜 在发展社会学中,“发展”与“增长”是两个被严格区分的概念:经济增长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道理很简单: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本身不可能成为终极目标,而终级目标只能是让所有的社会成员日子过的更好,这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经济发展,而经济增长只是其中的一个为达到目的而使用的手段。但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历程中,却常常走不出将“经济增长”作为惟一目标来疯狂追求的怪圈。
回顾20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针对文革时期的“政治挂帅”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发展是硬道理”。在当时,这代表着中国社会的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但是,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中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迅速发展的势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渐被“以GDP(国内生产总值)为中心”所取代,可以被量化的GDP成为“政绩”的标志,成为各级政府追逐的惟一目标。在这一阶段,由于社会目标被忽视,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作为一个经济学的基本概念,GDP常常被视为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发明。但是,GDP的主要作用在于国际比较,当对各国GDP的增长速度进行比较时,可以从中发现商机。在极为重视国际贸易的全球化时代,到GDP增长更快的国家或地区去投资,是资本的第一选择。但是,当把GDP当作一个绝对数,譬如对GDP的总量或人均GDP进行研究时,就会受到诸如各国货币的实际价值或实际购买力等因素的困扰,其准确的程度会大大降低。
因此,经济学家又创造出“购买力平价法”和“真实比价法”来作为弥补。但用不同的方法表现出来的差异极大。譬如,按“汇率法”计算,2000年中国人均GDP为800多美元;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中国人均GDP在3000—4000美元之间;若按“真实比价法”计算,中国人均GDP为2000多美元。又如,,按“汇率法”计算,美国、欧盟、日本经济总量的对比是100:80:49,若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三者之比为100:94:34。从购买力平价的计算结果看,欧盟经济规模与美国势均力敌,而日本经济规模则相对较小。不同算法,计算的结果差距很大。因此,“购买力平价法”和“真实比价法”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至少在中国还没有得到官方的承认。
如果将GDP作为政绩评估的工具,其中虚妄的成分就更大了。民间流传的一个笑话可作为例子:有一个城市化5000万建起了一座桥,后来发现建得不合适,又化2000万把它炸掉了。虽然对于这个城市来说,什么也没有得到,但在政府统计中却增加了7000万元的GDP。在生活中也确有这样的例子,譬如当前中国城市中掀起“炸楼玩”的热潮,某大学盖了一座可用100年的教学楼,但只用了13年就把它炸了。公众舆论纷纷玩起黑色幽默,祝贺当地政府的GDP又增加了若干。
2002年的“非典”造成的社会危机和经济停滞给予中国社会当头棒喝,由此而导致的反思和检讨使国人逐渐走出了对GDP的迷思乃至崇拜。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新一代领导人提出了“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五个统筹”、“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上述新思想新观念的顺理成章的发展。这实际上是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思想解放,“第二次思想解放”对于中国社会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恐怕怎么估量也不过份。
和谐社会与人文精神 第二次思想解放的本质是人文精神的回归。“人文”一词,是外来词。从历史上看,它源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Humanism)。人文主义也称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是针对欧洲中世纪的神道主义、神本主义提出来的。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统治着全部文化,神是宇宙的中心,排斥理性思维,认为人一生下来就是有罪的,只能通过禁欲修行,寄希望于死后的“来世”。
随着中世纪后期城市经济的发展,在佛罗伦萨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为了打破思想禁锢对生产力的约束,人文主义应运而生。以人文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欧洲文艺复兴,重视继承古代以人为本的优秀文化遗产,崇尚理性和探索自然,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为后来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扫清了道路。[27]
以人文主义为旗帜的西方文艺复兴及启蒙运动直接导致了17、18世纪的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28]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那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描述。
但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同时也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和大工业生产方式使人们追求感官刺激和物质欲望走过了头,低级趣味、急功近利、激烈竞争和冷酷无情随处可见。与此同时,人们的主体意识逐步丧失,想象力和创造力日益衰退,理想、信仰、伦理、道德,这些与人生终极意义密切相关的基本社会规范正在趋于瓦解。
于是,在当代社会中,“人文精神”的旗帜再次被高高举起。20世纪后半期,在联合国倡导下,人文社会科学界基于对经济增长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社会发展的价值判断,提出了“以人为本”或“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理论,以纠正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偏好和误区。1995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人类有史以来的首次社会发展峰会”[29]突出地强调:“单凭市场不可能消除贫困,也不可能获得公平和平等,而这二者却是发展的基石”。峰会更指出:“只有人——不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社群——成为行动主体,变化和发展才能产生。”[30]这说明上述社会发展理论在联合国推动下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
从上述充满“人文精神”的理论论述中,我们可以概括出两个要点:其一,市场经济可以带来经济增长,但并不能达到“消除贫困”、“实现公平与平等”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的目标,而这三者才是“健康的人类发展模式”。其二,只有当“人(不论是个人还是社群)”积极参与,并成为社会发展的“行动主体”时,“消除贫困”、“实现公平与平等”,“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等“变化和发展”才能发生。
回顾近20多年来中国社会思想潮流的潮起潮落,也可以说明人文精神回归的重要性。20多年前,国人好不容易走出被“神化了”的领袖崇拜,但又渐渐陷入了物质崇拜的泥淖。正如《决定》中所指出的那样:“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31]这种对中国社会深层次的潜移默化、的无孔不入侵蚀,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
科学发展观与人文精神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宝库中,“科学发展观”被放在一个极为重要的位置上。但是,应该注意到,“科学”一词实际上包括了两层含义:其一,是“实证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通常是一种学术意义上的表达,是英语中“科学”——“Science”的本意;其二,在汉语中,当我们说某某事物是“科学的”时,这里的“科学”实际上具有“终极真理”的涵义。
在学术理论界,常常把迄今为止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分成两大类,一类称作“科学”,一类称作“人文”;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现象及其规律,后者的研究对象则是与“人与社会”相关的一切事物。有时候“科学”和“人文”被看成是一对矛盾的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譬如说“安乐死”,当一个人“活着”已经完全没有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时,选择无痛苦地死去从而摆脱病魔的折磨从科学的角度看无疑是合适的,但从人文的角度看却不可接受。其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无法判断接受安乐死是否符合本人的意愿,尤其是当一个人已经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时。另外,人对死的态度是很微妙的,很可能会发生变化。从对“自杀未遂”的人的调查中得知,相当一部分人在临死时往往会后悔。但是,一旦实施安乐死可能就无法挽回。用这个例子想说明,在运用“科学”这个词时,一定要谨慎,因为我们所讲的“科学发展观”里其实包括着太多的人文关怀的因素。
库兹涅茨的“倒U字”曲线真相 在中国一些掌握着话语权的专家学者的思想中,缺乏“人文关怀”可以说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分蛋糕论”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有些学者总在抱怨现在还不是“分蛋糕”时候,因为蛋糕做得还不够大,所以不能多分,而要让劳动者勒紧裤带,继续将蛋糕做大、做大、再做大。到什么时候才能分蛋糕呢,他们给出了一个很“科学”的库兹涅茨的“倒U字”曲线。库兹涅茨曲线在中国常常被解释成:在发展初期,贫富差距肯定要随着经济增长日益扩大,但会有一个顶点;随着经济发展,贫富差距上升到这个顶点后,贫富差距就会“自然而然”地走入日渐缩小的轨迹。因此,政府和社会什么都不需要干,只需坐等这个“顶点”到来。
但是,研究表明,库兹涅茨绘制“倒U字”曲线的时间是1952年,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是欧洲国家纷纷建立“福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的社会政策。库兹涅茨曲线描绘了欧美国家历史发展过程中经济增长与缩小贫富差距或社会公平的关系。但是这个过程并非是“自然而然”的——为什么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向右转”的欧美国家的贫富差距又开始拉大?为什么有些拉美国家的人均GDP已经达到6000—7000美元,还不曾出现贫富差距的顶点?——是否可以这样判断,恰恰相反,1952年库兹涅茨绘制的“倒U字”曲线正好证明了社会政策干预和调节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
顺着这个思路,在做蛋糕的同时必须要注意公平合理地分配蛋糕,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等蛋糕做得足够大了才开始分蛋糕的。要是那样,社会问题早就积重难返了。所以,政府以社会政策干预社会分配,要将贫富差距控制在社会和个人都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在社会领域中保障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社会经济才能平稳地向前发展。
2006年2月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报告可为以上论述提供力证,有研究表明,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消费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目前的消费率不仅远远落后于美国,甚至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报告指出,“许多关于刺激中国消费的传统看法主要将注意力集中在中国过高的家庭储蓄上,但实际上,中国消费的下降可以用工资等收入占经济比重在过去的变化来解释”。报告显示,工资水平作为衡量居民收入的指标,其在经济指标中的比重呈现持续下降态势,已经从九年前的53%下降到去年的41%,远远低于美国57%的水平。报告建议,通过增加人力资本而非实物资本,将剩余劳动力重新配置到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上,可以大大提高生产率,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率。“这种增长模式将会提高工资和家庭收入,进而提高消费在GDP中的份额”。看来,世行的经济学家正在促使中国社会更加公平合理地分蛋糕。
同样是经济学分析,为什么得出的结论截然相反。这使我们想到,为什么在中国成功的经济改革背景下却出不了像印度经济学家的阿玛提亚·森和孟加拉的经济学家穆罕默德·优努斯那样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或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缺乏甚至排斥人文关怀恐怕是一个根本的原因。
三.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
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 如前所述,社会政策是于世纪交替时才登陆中国的一个非常年轻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和社会科学学科。然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给了这个研究领域与学科广阔的用武之地,因而面临着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迅猛增长,近年来政府的财政实力也不断增强,在政府愿意也有能力为“民生”而慷慨解囊的大背景下,政策研究领域的各种问题就更加凸显出来。在确定了“过河”的目标之后,过河的手段——“船”或“桥”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从2007年的两会看,现在政府的确很重视“社会和谐”和“民生”,但上述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主要是两个:
其一,是资金问题。投入还是太少,不到5000亿,占2006年总的财政收入4万亿的12%上下,自己跟自己比,有进步,所以媒体称之为“大礼包”,但与国际上通常在30—60%上下的公共支出相比,还是少得可怜。总说财政结构不一样,中国在财政方面与国际接轨也有了十几年的努力,为什么还相差甚远。现在在“民生”方面是有所增加,但也许老百姓对“不民生”和“反民生”支出的削减也很感兴趣,但现在看不出来。谁都知道此长彼消的道理,该消的不消,还是小打小闹。什么时候能够调整过来呢?
其二,是政策问题。如前所述,政策是分配的手段或工具,有好的政策,才有公平公正的分配。现在,中央重视民生了,舍得花钱了,但是,钱花得怎样?是否花到点子上了?其实问题还很大。很多政策都是在想当然,作秀可以,但实际效果很差。
社会政策学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作为一门应用社会科学学科,社会政策在当代中国社会中起步较晚。虽然自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因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造成的激烈的社会变迁导致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有一大批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投身于政策研究,使这个领域成为学术理论界分外关注的热点。但是,20多年来,从事政策研究的各个学科的专家学者并没有形成共同的理念,也没能像德国的社会政策学会那样聚集在一面旗帜之下。反倒是常常从各自的学术领域出发,以不同学科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视角和立场来观察和分析社会现实和社会问题,因此,在很多问题上难以取得共识。
同时,在中国,传统的观念把政策制定仅仅看成是政府“自己”或“内部”的事。而时下政府机构在制订政策时又往往受制于自己的“部门利益”,所以在政策的设计和制订方面往往视野狭窄,顾局部而不顾全局,顾眼前而不顾长远,顾形式而不顾目标,顾表面而不顾实质。因此,政策效果多有不尽人意之处。
因此,目前社会政策专家所扮演的角色是在政府和大众之间起到“中介”的作用。毋庸置疑,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权力和信息的不对称,老百姓要想与政府机构直接对话是有一定困难的;另一方面,因为传输渠道的不通畅造成的信息衰变,使政府的决策者要想真正听到老百姓的“实话实说”也不容易,所以,专家们的“中介”角色就显得很重要。同时,专家的身份使他们比较超然,可以更全面、更深入、更高瞻远瞩地看问题,尤其在听取不同意见方面。就方法和手段而言,他们可以运用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用以问卷为基础的定量分析和以个案访谈或“焦点小组”为基础的定性分析,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专家们根据社会政策的理论提出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这样,政府的决策就容易多了。
社会政策研究和教学已经取得的成果 1999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成立了社会政策研究中心,2003年升格为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这是中国第一个明确以社会政策为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的社会科学研究实体。成立7年来,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社会政策理论与国际经验、社会保障、农村发展、城市贫困与反贫困、就业与失业治理、医疗卫生、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非营利组织发展。主要研究项目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研究、城乡贫困问题与低保制度研究、非营利机构研究、新农村建设研究、城乡医疗体制改革研究等100多项。对外的窗口有:社会政策论坛、《社会政策评论》、《社会政策研究丛书》、社会政策网。并在陕西的洛川、辽宁的大连和新疆的呼图壁进行社会政策实验。在国际交流方面,有国际研讨会、学者互访、政府间交流酝酿。
为了使中国政府在社会领域中的相关政策真正成为“社会政策”,发展社会政策研究和教育是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在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学科开始在中国有所发展,社会政策也作为社会工作学的一门课程进入到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界的视野中。新世纪伊始,又有一批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举起了社会政策的大旗。目前已经有一批高等院校的学系和研究机构打出了“社会政策”的旗号,如清华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南开大学的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复旦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系、云南大学的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等等。使社会政策的研究和教学在中国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在研究成果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出版了一套“社会政策研究丛书”,共16种。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李秉勤、贡森等人翻译的包括《理解社会政策》、《英国社会政策论文集》、《福利制度的新政治学》和《社会福利国家面临的挑战》等书在内的“社会政策译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也出版了包括《发展型社会政策》等书在内的“社会政策名著译丛”。国内学者的著作有顾昕主编的《中国社会政策》、杨团、关信平主编的《社会政策研究》。在教科书方面,有关信平主编的《社会政策概论》、杨伟民所著的《社会政策导论》、花菊香所著的《社会政策与法规》、叶海平、李冬妮所著的《社会政策与法规》,等等。另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办的内部刊物《社会政策评论》和中心门户网站“社会政策网”上,以及其他的刊物,如《社会学研究》、《战略与管理》、《中国改革》、《社会福利》、《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等刊物上,也经常会发表相关的论文与研究报告。
从2003年开始,在社会学界业已掀起了社会政策热。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王思斌教授在一次演讲中亮出了“中国已经进入社会政策时代”的新观点,中国人民大学的郑杭生教授在2003年社会学会的年会上以“社会和谐”为题作主题报告时,最终也把话题落到社会政策上。这些迹象都标志着社会政策学科的春天即将来临,将有一批有识之士会集聚在“社会政策”这面旗帜下,以真正的社会政策学科的价值观念、理论和方法为指导,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在相应的政策领域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社会政策学科的发展趋势 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两个转变”时期的中国,在客观上对在国际上颇具个性的社会政策学科的需求无疑是迫切的。但是其发展仍然要为“市场”和“客户”所左右。
若以市场的观念来看问题,社会政策研究的第一大客户是政府,社会政策学科的发展还要靠政府来推动。在发达国家,政府机构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相关事务和问题一般是不会自行进行调研或评估的(自己对自己进行调研或评估显然缺乏公信力),惯常的做法是委托大学或研究机构或咨询公司来进行。类似的做法目前在中国也有所发展。同时,应该指出的是,真正的社会政策的研究成果并不满足于把问题归结到诸如“体制问题”、“资金问题”等一般层面上,也不是简单地人云亦云地做一些非常一般化的“对策”或“建议”,社会政策专家要提出的是在中国行得通而且有效果的政策建议。这对完善中国的政治民主也是有极大好处的。
社会政策研究的第二大客户有可能是非营利组织或社区。社会政策专家应该积极地与这些社会组织结成伙伴关系,合作开发中国的“公民社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去帮助社会弱势群体。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社会政策研究人才。建议有条件的院校适时地将社会工作系或专业改为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或专业。同时,在一些重点院校开设社会政策学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尽快地形成社会政策领域的人才群。
社会政策学科今后的发展思路 社会政策学是社会学领域的一门应用学科,但其整个的知识架构又远远超出了社会学的知识体系。所以,要打破传统的“纯”学科的界限和隔阂,坚持其边缘性、交叉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将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心理学……的知识融入到同一个知识体系中去,尤其是兄弟学科——公共政策学,可以借鉴的东西就更多了。当然,在融入其他学科知识时,要注意要坚持社会政策学的“公平”和“权利”的基本理念,而决不能放弃这个立身的根本。
在这方面,可以考虑以研究课题“开放式”地组合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共同从事某一具体的政策领域的研究工作,并以“论坛”的方式开辟一个有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管理学家、历史学家共同参与的、可直接对话和沟通的信息平台。
社会政策学科在世界上已经有130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学术理论和国际经验。因此,对这个知识宝库有必要向国内进行翻译介绍。所以,有计划地出版一套社会政策的经典译丛是当务之急。同时,社会政策涉及的面很广泛、也很繁杂,而且其中的每一个方面都是一个广博而又精深的领域。所以,在学科建设中,要坚持社会政策固有的“问题导向”和“行动导向”的特点,不满足于对社会政策学科一般知识的把握,而要使所有的对社会政策有兴趣的研究人员在某一个方面中有深度地扎下去,发展出社会政策中具体的专业方向乃至诸多子学科。
中国社会政策学科起步较晚,而形势的发展却迫使社会政策学科必须超常规地加快自身发展的步伐,因此在这个领域中迫切需要大量可用的人力资源。为了尽快培养出更多的合格人才充实研究、教学的队伍和相关政府部门,中心准备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进行研究生的联合招生,为培养人才提供更好的专业指导、研究条件和实践机会。
[1]《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前瞻:和谐社会将推至最高点》,广州,《南方周末》2006年8月8日。
[2]《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和谐》,广州,《南方日报》2006年12月27日。
[3]毛卫平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在山东青州召开》,北京,《光明日报》2005年6月12日。
[4]弓克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吉林省社科规划网”(http://www.jlpopss.gov.cn)。
[5]中共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学网”(http://www.sociology.cass.cn)。
[6]郑杭生著,《和谐社会与社会学》,“中国社会学网”(http://www.sociology.cass.cn)。
[7]吴忠民著,《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上海,《文汇报》200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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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吉登斯著,赵旭东、齐心、王兵等译,《社会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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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戴维著,李强等译,《社会学》(第十版中译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刘精明著,《国家、社会阶层与教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5]刘精明著,《国家、社会阶层与教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6]刘精明著,《国家、社会阶层与教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艾尔泽,《减少贫困的政治》,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第17卷第4期(2000年11月)。
[18]克莱尔,《消除贫困与社会整合:英国的立场》,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第17卷第4期(200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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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收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1]汤耀国、石瑾著,《六中全会前瞻》,北京,《瞭望新闻周刊》2006年10月8日。
[22]李秀潭著,《我党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构建和谐社会》,上海,《文汇报》2006年10月30日。
[23]本书编写组编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读本》,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
[24]《温家宝:最痛心的是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得更好》,北京,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06年3月14日。
[2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收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6]贝克著,《风险社会》,上海,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
[27]加林著,李玉成译《意大利人文主义》,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
[28]马克思、恩格斯著,中央编译局译,《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9]英奇著,《导论:新千年中争取社会进步的步骤》,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第17卷第4期。
[30]克莱尔著,《消除贫困与社会整合:英国的立场》,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第17卷第4期。
[3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收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