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耀性消费·炫富的广告


  近日,媒介莫名其妙地对房地产的广告语言形式提出了劈头盖脸的抨击,让人不得要领。诸如“炫富广告,是对和谐城市的公然挑衅”、“房产炫富广告刺痛百姓心政协委员呼吁治理”等等,据说连北京市长王岐山也表示要治理这类炫耀富足的广告以维持社会和谐。当然这种莫名其妙的批评也遭到质疑,有人立刻反驳道“北京房产炫富动了谁的奶酪”、“房地产广告真是刺痛老百姓的匕首吗?”等等。还有人跟帖指出这种批判的无聊和作秀姿态。

  就像一些网友指出的那样,炫富广告没有任何过错和不当,对其莫名其妙的指责不过是社会心理失衡的一个表达,根本的问题是不得忽视的、严重的财富两极分化。两极分化的事实存在不因为房地产广告的表现方式而改变,即便是中国从此取消一切商业广告,那些富人们不漏富不等于他们就不富,穷人不受露富的刺激也不等于他们就不贫穷了。

  大家还可以想到十几年前中国人对富裕的观念。那时,为了把人们从贫穷光荣的观念中改变过来,邓总要求共产党员带头致富。为了鼓励大家致富,对“万元户”大力宣传。那个时侯怎么就没有人担心这种带头行为和大力宣传刺激老百姓敏感的神经?在“小康”这个词语很流行的时候,有经济学人指出中国老百姓要每户两套住房才是小康,那时的宣传激起的是国民对富足生活的向往,而不是刺激什么人的神经。

  实际上,对“万元户”的宣传一直没有停滞过,只不过从政府宣传变成了民间的自发宣传,其形式说辞从“万元户”变成了“百富榜”。刚刚电视上还在播放采访华人女首富张茵的节目,而张茵这个女首富的称号仅仅保存了几个月就被新的排行刷新了——一个拥有六百多亿的25岁女孩杨惠妍。

  之所以在政府早已不主导宣传富豪的时候民间对之依然热情不减,就是因为民众从未改变过对富足的向往。富豪榜的不断刷新,成为鼓励中国年轻人努力拚搏的巨大力量,也是中国中产阶级在创业历程中的精神支撑。可以说,“富裕”永远都不会成为被人们唾弃的目标,就更不要奢望有政府主导的对炫耀富裕的限制了。

  话又说回来,在国人的财富观念里,劫富济贫、不患寡而患不均、无奸不商、为富不仁、温饱思淫欲等等思想一直存在,均贫富、吃大户的思想由来已久。要想消弭这种思想,不单单是要求富人不显摆就可以做得到的。

  过去人们在外奔波还要讲究个“衣锦还乡”,那些锦衣店总不能宣传自己是做旧衣服的吧?照此逻辑,模样普通的女孩也该要求化妆品和美容广告不要用美女代言了,免得她们的自尊心受伤。

  房地产广告受到批评,大概是广告创意人自己也始料未及的。其实大多数广告的受众定位也不是针对少数富豪的,而是面向一般家庭的,之所以要用这些字眼,无外乎是要利用一下人们普遍存在的虚荣心理进而达到促销目的罢了。

  经济学早就关注着必要需求满足之后的消费心理,对炫耀性消费、有闲阶级消费等问题有不少研究,说明炫耀性消费是普遍存在的一种消费心理。对炫富广告反感,不能不说是一种穷狐狸的心态。而政府对此闹剧的参与就更显得没有执政水准了。若要消除因贫富差距带来的心理不平衡很难。政府若要解决其中反映出来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只有对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给予高度关注,而不是把这种需求推给市场。

  看来,广告业的格言“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要改一改了,大概应该改成“李郎卖线自卖自怨”了。不过,钱皮还是想知道,各位读帖的看爷,你看到房地产广告时是激起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是厌恶?

  最后给某房地产企业策划一则不会引人反感的广告语,如若在本帖之后有雷同宣传出现,本人保留追求其侵权责任的权力:

  “品‘茅庐为秋风所破歌’之雅趣,享洞穿世间红尘之清高。西山草堂恭候您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