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炫富广告”是在“掩耳盗铃”
王子鹏
记得在电影《赌神2》中,刘德华扮演了发迹前的小混混,其最大的理想就是住到山下的豪宅里,让那个印度仆人点头哈腰。可见,即使是如此穷困状态下的小混混,也有住豪宅开奔驰的理想。就像野百合也有春天,恐龙妹也会思春,追求美好生活,原本是每个人天然的理想。
大家都想越过越好,越过越富,没有人想越过越穷。国内改革之后,有部反映农村生活变化的电影,其中有个人的名字叫“穷光荣”,改革开放后,“穷”不再光荣,于是终于改回原来的名字“钱光荣”。这种变化,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心态的变化,追求财富成为社会承认的合理目标,人们有权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有钱意味着能缴更多的税,为国家做更大的贡献,有“钱”才能“光荣”。
作为拥有财富的代表,早已不是原来的“一顿有酒,三顿有肉”,甚至不再是“手中大哥大,出门小汽车”,作为更多财富象征的豪宅、游艇等项目正在眩目登场。在一个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豪宅等奢侈品的出现,标志着社会财富的增加。作为合法收入,财富的持有人有权利支配自己的消费方式。这种消费也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但是,市场经济并不会使每个人的财富以相同的速率增长,甚至还有人会负增长,这就带来了贫富差距。这种贫富差距是无法弥合的,政府有收入调节机制,有对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机制,各类慈善机构有救济功能,但这些都只能“救急”不能“救穷”,改变贫穷的现状,需要靠自身的努力和奋斗。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穷人”也有住豪宅开游艇的愿望,有理想才有奋斗目标,才有实现的可能。但理想不是现实,也并不是所有的理想都能实现。因此,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以平静的心态看待别人的生活。“气人有,笑人无”,这是句老话,看来这种不健康的心态古已有之,并非今人独有,更不是豪宅的所谓“炫富广告”制造的这种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不仅会被路边的“炫富广告”刺痛内心,同样会对邻家大哥的奥迪A6愤愤不平。
因此,即使要进行道德检讨,该检讨的是我们不健康的心态。如果自己内心的不平静,要靠侵犯他人的权利来“找平”,那只能说明这个社会的畸形和变态。
对于广告,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它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合法,是否有欺诈等等,而不是在于它是否刺痛一部分人的内心。任何一种产品,尤其是奢侈品,其产品定位本身就十分高端,难道非要做“普通人也住得起的豪宅”之类的宣传?有了这种宣传,普通人是不是就真能住上豪宅了?如果本人揣着6万块的存折去买这种豪宅,会不会自尊心会受到更大的打击?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该告开发商广告欺诈,赔偿心理损失?奢侈品并非只有豪宅一种,广告比豪宅还要普及,为什么房地产独受累……
子曰:“过犹不及。”任何事过头了就荒诞可笑。房价高,这是个社会问题。但是如果解决不了高房价就不让做“炫富广告”,难道穷人因此就少了,大家都能买房了,社会就稳定了?以笔者愚见,这不过是现代版的“掩耳盗铃”罢了。
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