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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北京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首次提出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垄断行业的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宜突破基准线,即9.5%;竞争性国企及已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城市公用事业国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不应突破上线。
关于垄断行业职工工资的争议,近年来几乎没有消停过。大多数民众认为,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垄断的高收益,职工工资存在普遍偏高现象,政府有必要加强监管;而垄断行业的一些职工则指出:垄断行业内部也存在收入不均,领导和职工之间“贫富差距”很大,普通职工的工资不仅不能算高,或许还严重偏低。
假如这两类观点都有其合理性,政府动用行政之手直接干预垄断行业工资,就可能遭遇“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的困局。比如,“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宜突破9.5%”——公众可能认为根本就没必要让这些职工加薪,而垄断行业职工则可能认为“9.5%”限制得太死、工资即使上调也还不合理。再比如,“职工工资不涨领导不应加薪”——从某种角度看这种做法依然是吃“大锅饭”,不能反映目前较优的“按劳和按绩效”分配原则,也可能不利于激励领导者才能的发挥。
上述种种分歧,其实都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垄断行业在其特殊地位下,职工工资怎样才算合理?由于信息不对称,外人一般无法看清也无法改变垄断行业工资的“乱象”;而熟知内情的人要不没权改(普通职工),要不不愿改(包括领导在内的既得利益者)。这些都是垄断行业工资走向合理的障碍,而要扫除障碍必然涉及两点:垄断行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垄断行业的人才彻底市场化。
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在垄断行业的企业内部形成权力制衡,形成直接、有力且有效的监督(这种监督往往比政府行为更廉价和管用),也有利于逐步推动垄断行业迈入市场化正轨。笔者曾经在南方某大型国企总部工作,属下管理效益最好、经济效益最高的几个分公司,都是与香港某集团合资的股份公司(当然,国有资本仍占据控股权)。而香港方面只在公司派驻了10余人:分公司副总、财务总监(或副总监)、质量审核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环保监督人员等(公司另外的几百人都来自内地)。引入了外资的垄断行业企业,不再是一股独大,而是有股东之间的均衡和博弈,大肆浪费、挥霍国有资产的现象必然大量减少甚至绝迹。至于职工工资会不会过高/低、如何才合理,就不再是个全民关注的难题,企业自己会仔细斟酌科学安排。
人才彻底市场化,有利于打破垄断行业人事体制上用人唯亲、论资排辈的旧格局,也有利于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给垄断行业带来更多活力更大效益。同样以笔者工作过的南方大型国企为例:有些同事工作了近十年,却还没有“轮到”自己升职的机会,工资也没有体现出他们的劳动价值。这类人在垄断行业为数不少,几乎承担了企业里最苦最累的活,出事故自己扛、出成绩是领导的,在升职暂时无望又按岗定酬的环境下,你说他们会不会抱怨工资太低?你说他们会不会抱着“无过便是功”的消极心态熬日子、盼“轮升职”的机会?假如垄断行业的用人机制仍停滞不前没有革新——不靠关系进不去,干好干坏一个样,资历不够成绩再好也无提升空间……你说职工工资又怎么可能合理?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让垄断行业的人才招聘选拔彻底市场化运作,进而实现市场规律引导下的合理职工工资,天塌不下来!
综上所述,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是全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政府当然要过问和监管,但最主要的显然不是越俎代庖去给职工定薪,而是引导和监督垄断行业搞好“两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人才彻底市场化。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说“政府要做好‘守夜人’”,其要义也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