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谁之过”?


产生“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谁之过”?

    今日上网,看到了一条非常有“新意”的新闻,此新闻的题目是《中国出现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 参与者只为发泄》,介绍的内容是《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
  这种“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出现说明了什么?有专家认为这一现象的出现存在三点原因:“一是群众利益从广义上看受到损害的情况比较多发,进而导致社会情绪异变;二是一些地方负责干部的责任心流失,是引发这种现象的根源,三是从具体上说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群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借机宣泄。”
   从以上专家分析的三点原因来看,产生这种“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问题的,根子就在我们的领导干部身上,尤其是和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领导干部身上。由于这些领导干部平时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中往往不把群众的事“当会事”,常常用拖延、找理由不办等手法,没有去为群众服务,致使群众的困难长期得不到解决,产生了敌对情绪。当然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比如在征地拆迁、企业转制等全国较为突出的问题上,群众反贫现象严重,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不公,导致领导干部和政府在群众中已无威信可言。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政府的工作思路有多好;政府制订的一些利民政策,以及要开展的各项工作,在群众中都不容易得到绝大都数人的拥护。因此,当有部门要开展一项工作时,往往都会遭到有一些群众的反对,同时也引来更多群众的参与,形成了冲突。
   比如,江苏省金坛市曾经因集资案纠纷引起的冲突,事后调查发现,80%参与围堵的群众没有任何集资款,他们大都是借题发挥。类似的情况,在各地时有发生,在重庆、安徽,都发生过普通的街头小纠纷引发大规模冲突,而参与群众并没有直接的利益诉求。在广东的民工群体中,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骆振辉说:现在最难办的是,没有直接利益诉求的人与有利益诉求的人搅合在一起,一小部分群众因为利益要求采取集体行动,周围几十几百人围观、起哄。扔向警察的石头,常常来自围观者,而不是上访群众本身。该区曾发生过一起袭警事件,起因是一宗十分简单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和同乡围困肇事司机索赔,而围观者向执勤民警投掷石头,导致民警牺牲。
    面对“无直接利益”群众参与冲突的这一社会问题,我们的领导干部,应如何去寻找化解、消除这种社会对立情绪的途径呢?
    俗话说得好,解铃还需系铃人。要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还是要从我们领导干部上面考虑。主要从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要特别重视干群一心,同甘尤其共苦,才能树立群众信心,消解不满情绪。针对一些群众对究竟谁是改革的受益者认识出现偏差时,领导干部就要讲清改革得失。对每一项改革措施,究竟谁得益、谁受损,得益的如何回报社会、受损者如何合理补偿,应该坦诚地向群众说清楚,而不是简简单单冷冰冰地用一句“改革的代价”来敷衍。要用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加大对改革利弊得失、改革前景的宣传力度,使群众理解暂时的困难,坚定整个社会对改革闯关的信心。
    二是干部要带头承担改革成本,巩固同舟共济的社会信念。官兵一致、干群一心是我党的传家宝。但目前的一些地区和领域,改革决策者不参与改革的现象比较突出,只同甘,不共苦,导致群众怀疑改革,丧失信心,不同群体之间误解、偏见加深。如公车改革,如果是由市主导全市改革,市四套班子领导就维持现状,只改局、县以下单位,使被改革者产生本能的反感抵触。因此,领导干部在这方面就要以身作则,为群众做榜样,才能消除群众的反感抵触情绪。
    三是要大力倡导人文关怀,决策要摆脱单纯的利益导向,建立价值观导向。目前,近三十年的效率优先原则运行机制,由于在执行中的人文关怀、政策配套不足,导致有的单位内部竞争压力无法化解。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中层以下干部和职工,动不动就搞“全体起立”、重新竞争上岗,使单位内部弥漫着人人自危的情绪。所以只要在工作中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这些抵触情绪都能化解。
   四是要防止干部责任心的流失,因此,基层党委政府在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问题上,必须避免“漠然心态”、“看热闹心态”、“鸵鸟心态”、“刁官心态”。当前,群众的个人主体意识、利益意识、权利意识高涨,“维权”成为社会各类人群的共同话语。所以,基层党委政府就要因势利导,主动协调、支持、帮助利益主体实现正当的维权诉求;站在维权第一线,才能有效化解群众的不满情绪,降低“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风险。
    五是各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防止“一个部门干,几个部门看”的现象发生。当前,有一些社会矛盾高发问题,没有成为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共识,没有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而是某一两个部门单打独斗。当前,地方各级政府不能形成合力,突出表现在对“失地农民”的安置上。从政策上讲,对失地农民,除了征地部门要依法与农民充分协商、给予经济补偿外,凡是涉及这个人群的事务都应该高度重视,列入“特事特办”范围,从每一个环节入手消除“导火线”。但目前,这样的合力没有形成。如广州市大规模征地建设大学城,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国土部门特意给农民留下建设用地,农民比较满意。但几年过去了,大学城已建成开学多时,而农民自留建设用地的报建规划方案迟迟未获批准,引发群众不满。所以从这方面来看,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是消除群众不满情绪的有效方法。
   


 


                                              龚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