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也要加强监督与管理


  近期ST亚星事件、招行认沽权证违规上市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对于证券交易所如何作为的事情,作为一个在业余时间参与股市的小散,我也想说几句。

  一、ST亚星事件

  因对价股份未能在股改复牌首日到账,导致ST亚星的投资者在当天无法抛售对价。之后三天,在大盘反弹的同时,ST亚星股价却遭遇大幅下跌。对此,相关方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表示,造成股改转增股份未能于复牌首日到账是“技术性原因”。但投资者却认为,相比复牌首日,对价到手时股票价格已经缩水,因此权益受损。证监会日前就ST亚星(600213.SH)对价事件给出“说法”:已要求上证所、结算公司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已责成交易所和结算公司以此事为鉴,认真开展内部检查,切实总结事件原因,完善健全业务流程和应急处理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同时,证监会已要求上证所、结算公司抽调专门力量成立ST亚星问题应急善后处理小组,做好投资者的接待和沟通工作,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投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招行认沽权证违规上市事件

  为了解决股权分置改革当中的对价问题,管理层在沪深两市创设了权证。而6月20日15家创新类券商创设的合计约12.27亿份招行认沽权证获准上市,其上市总规模超过招行认沽权证目前市场流通总量的1/3,也一举刷新了权证日创设规模的历史纪录。但在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打压下,6月份中国A股市场震荡下行,使得权证的未来走向也不容乐观。近日,招行权证事件更是引发了权证市场的强烈不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权证,自上市之日起存续时间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但是,券商创设的招行权证存续期明显没有达到6个月以上的要求,却能创设上市。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券商甘愿冒这么大的风险进行权证的创设,关键在于权证的创设始终存在低风险或事实上的无风险暴利。

  对于ST亚星事件,监管部门已十分重视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投资者对此感到满意。但对于招行认沽权证违规上市事件,却没有听到监管部门有什么说法。对于权证市场,在券商大赚特赚的同时,估计有很多小散在权证上是亏得一塌糊涂。如果小散们都不参与权证市场,那么亏损的也只能是券商了。因此,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十分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对于所有的投资者是公平的。只有在公平的前提下,赚也好、亏也好,是投资者自己的事情,监管部门要做的是维护规则、维护公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笔者以为关键是:一是要依法监管。依法监管、依法治市是规范市场的基础,也是推进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是证券交易所履行好监管职责的内在要求。二是要自律监管。构筑以上市公司监管、会员公司监管、证券交易实时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自律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稳定运行。三是要从严监管。做到有异动必有反应,有违规必有查处,树立投资者信心。四是要实时监管。对市场参与各方实施实时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努力将各类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