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药品共计12000多种,其中属于政府定价的有2400种,占20%左右。在政府定价的品种中,属于国家发改委定价的有1500多种,省定价品种800多种。我国现在对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实行的是最高零售价和加价率(额)双重控制的方法。对于未列入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的药品,目前的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而数次药品降价都成了“空降”。我国的药品价格是怎么管理的,目前药价虚高是哪些原因造成的?
对于药价虚高的原因,有两大主因。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以药养医”机制。医院的等级越低,诊疗手段越缺乏,那么对药品的依赖程度越高,药品收入比重就越大。根据2006年的统计数据,江苏省各级医院平均药品占比为51.45%,平均药品加价率是26.6%。拿省人民医院为例,该院2006年药品平均加价率为19.71%,加价率每降一个百分点,将减少药品收入400万元。
除了这两大主因外,药品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偏高,且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政府定价药品中原属于市场调节价现进入医保的那部分药品价格偏高,剥夺各环节的既得利益,遇到了重重阻力,也是药价虚高的原因。现在降价幅度超过30%的大都是这一类原市场调节价药品,比如最近国家降价的2ml肿节风注射液,原企业自主定价时是每支27元,纳入政府定价以后,现零售价降为每支仅3.3元。
在湖北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确定,药价还不能突破15%的加价率。该规定是为加强药品价格监管而制定的。该通知称,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和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的双重控制,既不能突破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也不得突破规定的加价率。
具体表现在,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以药品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药品的实际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另外,除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政府定价的药品,以及市场调节价药品亦必须执行加价率控制法。
湖北省物价局称,对违反上述规定随意加价销售,损害病患者利益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在上海市率先实行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的长宁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天又开始忙着为新一轮刚刚确定的“降价”行动作技术准备——2006年11月1日起,这里门诊和住院所有品种、各规格的药品,价格一律改为扣除各种折扣后的实际购进价上加价15%出售。这是上海首个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实行药品15%进销差率的区县。在此之前的14个月时间里,长宁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成功实现“连连降价”,病人门诊均次费用从145.12元下降至106元,降幅约27%。若以新出台的“15%进销差率”测算,每位病人每一次就诊的平均费用将可再降17%左右,即从目前的106元“变”成88元。而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76种品规的全部用药使用“新价”之后,一年就可以让居民少支出药费超过2000万元!
广东省物价局药品价格管理系统在广州开通,该系统通过网上便捷的纪录、统计、分析及比对手段,对药品价格进行有效管理,以提高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降低药品价格。该系统集药价申报审批、药价报备公示、政策发布、数据储存、成本价格比对、药价咨询、政府与企业公众互动、药价监控和监督检查于一体,是广东省物价部门创新药价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
广东省物价局药品价格管理系统的开通,将为解决药价虚高、群众“看病贵”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契机。广东物价部门将连同医疗卫生部门,用好药品价格管理系统,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方便公众及时举报侵害自身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使药价的审批更加公开、透明,使药品定价更趋合理。同时,力争在今年九月底前,重新核定、全面调整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并降低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率,将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由目前的平均百分之二十七调整为百分之十五。还要搞好医药价格管理体制综合改革,逐步试行处方收费制度等措施,推动解决“药价高”、群众“看病贵”问题。
价格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根据医保目录的变化情况,及时梳理调整省定价药品品种、按药品通用名制定药品价格等,但目前还存在价格未降到位、差价率管理还未落实到位、监管还未完全到位的问题。今年,价格部门将使用药价和差价率的“双降”政策,除了继续降低政府定价药品药价外,还要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的省定价药品和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加价率也降到15%。另外,还将采取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费率、加强对已降价药品的跟踪调查、扩大社区用药低差价率或零加价率的试点范围等办法,力争缓解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
对于药价虚高的原因,有两大主因。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以药养医”机制。医院的等级越低,诊疗手段越缺乏,那么对药品的依赖程度越高,药品收入比重就越大。根据2006年的统计数据,江苏省各级医院平均药品占比为51.45%,平均药品加价率是26.6%。拿省人民医院为例,该院2006年药品平均加价率为19.71%,加价率每降一个百分点,将减少药品收入400万元。
除了这两大主因外,药品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偏高,且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政府定价药品中原属于市场调节价现进入医保的那部分药品价格偏高,剥夺各环节的既得利益,遇到了重重阻力,也是药价虚高的原因。现在降价幅度超过30%的大都是这一类原市场调节价药品,比如最近国家降价的2ml肿节风注射液,原企业自主定价时是每支27元,纳入政府定价以后,现零售价降为每支仅3.3元。
在湖北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确定,药价还不能突破15%的加价率。该规定是为加强药品价格监管而制定的。该通知称,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和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的双重控制,既不能突破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也不得突破规定的加价率。
具体表现在,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以药品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药品的实际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另外,除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政府定价的药品,以及市场调节价药品亦必须执行加价率控制法。
湖北省物价局称,对违反上述规定随意加价销售,损害病患者利益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在上海市率先实行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的长宁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天又开始忙着为新一轮刚刚确定的“降价”行动作技术准备——2006年11月1日起,这里门诊和住院所有品种、各规格的药品,价格一律改为扣除各种折扣后的实际购进价上加价15%出售。这是上海首个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实行药品15%进销差率的区县。在此之前的14个月时间里,长宁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成功实现“连连降价”,病人门诊均次费用从145.12元下降至106元,降幅约27%。若以新出台的“15%进销差率”测算,每位病人每一次就诊的平均费用将可再降17%左右,即从目前的106元“变”成88元。而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76种品规的全部用药使用“新价”之后,一年就可以让居民少支出药费超过2000万元!
广东省物价局药品价格管理系统在广州开通,该系统通过网上便捷的纪录、统计、分析及比对手段,对药品价格进行有效管理,以提高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降低药品价格。该系统集药价申报审批、药价报备公示、政策发布、数据储存、成本价格比对、药价咨询、政府与企业公众互动、药价监控和监督检查于一体,是广东省物价部门创新药价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
广东省物价局药品价格管理系统的开通,将为解决药价虚高、群众“看病贵”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契机。广东物价部门将连同医疗卫生部门,用好药品价格管理系统,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方便公众及时举报侵害自身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使药价的审批更加公开、透明,使药品定价更趋合理。同时,力争在今年九月底前,重新核定、全面调整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并降低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率,将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由目前的平均百分之二十七调整为百分之十五。还要搞好医药价格管理体制综合改革,逐步试行处方收费制度等措施,推动解决“药价高”、群众“看病贵”问题。
价格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根据医保目录的变化情况,及时梳理调整省定价药品品种、按药品通用名制定药品价格等,但目前还存在价格未降到位、差价率管理还未落实到位、监管还未完全到位的问题。今年,价格部门将使用药价和差价率的“双降”政策,除了继续降低政府定价药品药价外,还要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的省定价药品和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加价率也降到15%。另外,还将采取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费率、加强对已降价药品的跟踪调查、扩大社区用药低差价率或零加价率的试点范围等办法,力争缓解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